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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缥缈录【6部】(29)

孩子低着头,转过身去。他深深吸了口气,望着天空,声音变得格外的遥远:“大合萨,你记不记得,我第一天回来,不肯叫夫人姆妈。”

“记得啊。”

“我不是不愿意,我是很怕听到姆妈两个字。”孩子忽地回过头来,“大合萨,我害怕啊。”

“害怕……”大合萨不由得站直了。

“我在真颜部的时候,姆妈叫做诃伦帖,九王带着兵打进真颜部的时候,姆妈死了。我那天练刀,很累很累了,可是我很怕,我不敢停。我想到姆妈死的时候,我怕我停下来就会更忍不住去想……所以我就拼命地出力,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大合萨,我很怕的,很怕再看到那样的场面。看见那么大的火,我认识的人一个一个被杀掉,谁都救不了他们,我很想救他们的,可是我没本事。大合萨,我是帕苏尔家的儿子,我能指望我们的勇士,可是……他们又能指望谁呢?要是他们谁都没法指望,我就去,我知道我很笨,可是……我真的不想再看见那样的事了!”

他想把这个孩子抱在怀里,又觉得那张稚嫩小脸上的神情不可轻侮。

“大合萨,我是不是很傻?”

“阿苏勒不傻。”大合萨轻轻摸着他的头发,“不要听那些蠢人的话,我们的阿苏勒会成为英雄,草原上的大英雄!那个时候,大合萨骑着马,打着旗,为你开道。”

孩子低下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又摇了摇头。

“大合萨是来找木犁将军的么?这么晚,将军大概睡了。”

“哦,我不找他。我来拣个东西,前几天在这里落在草丛里了,一直没有时间来找找,刚才好容易才找到。”老头子沉默了一下,拉过孩子的手拍了拍,“阿苏勒,大合萨要去很远的地方,很长时间都不能回来看你。可是看到你这样,大合萨放心了。”

他从腰后抽出了一柄青色鞘的短刀,放在孩子的手中:“这是你阿爸赐给你的,狮子王的刀,大合萨把它带来还给你了。来,握紧它,等到大合萨回来的时候,你就像你的哥哥们那么强壮了。”

他起身走了,仿佛下了什么决心,再不回头。

孩子看着他一袭白衣的背影就此隐没在黑暗中,低头看着手中青色的刀,刀柄上油润的皮子被换成了青色的丝绸,青色的丝绳上多了一枚青翠的玉玲珑。

夜风从玲珑上的孔隙里穿过,仿佛叹息一样的清鸣。

阿摩敕被帐篷外可怕的响声惊醒了。

他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什么人敢在大合萨的帐篷附近这样喧哗?可是那声音那么真切,仿佛混着武器交击的声音、吼叫的声音、马嘶的声音,他又以为是朔北部的白狼团打进了北都。他在帐篷里瑟瑟发抖了一阵子,不知道是该提上他的短刀冲出去,还是立刻钻进被窝里捂住耳朵。

“阿摩敕,阿摩敕,起来,起来!”竟然是老头子破锣一样的声音在大喊他的名字。

他咬咬牙,提着裤子钻了出去,目瞪口呆地看着老头子。老头子骑着高大的青马,穿着祭祀和大典才用的华贵礼服,胸前配着神圣的熊刀,一手高举着铁马镫,一手拿着粗大的火把敲在马镫上,火星溅落,鸣声震耳,像是一把锋利的刀,把夜间的寂静恶狠狠地劈开了。

“阿摩敕,走了!”老头子勒着青马大喊,“懒惰的小鬼,要一直睡到死么?”

“走?”阿摩敕傻了,“去哪里?我刚刚睡下,明天早晨不是还要进金帐拜见大君主?”

“大君?我们不管他!”老头子一指身后,“我们这就出发,我已经把仪仗和队伍都带来了。我刚才听人说,说得很对。他们能指望谁呢?要是他们谁都没法指望,我就去!青阳这个地方还是不能少了我的,阿摩敕,让你见识见识老师的本事。朔北部打到我们青阳城下的时候,老师也带着鬼弓在城上游射呢!”

他身后真的是五十名精悍的鬼弓武士,这些隶属于虎豹骑的精英骑射盛装束甲,跨坐在嘶咆的战马上,高高打起了剑齿豹图案的白色大旗。这大旗是大君出行的仪仗,一瞬间阿摩敕几乎以为是老头子喝醉了,僭越了大君的礼仪。可是就算老头子喝醉了,精锐的虎豹骑武士们却不可能都喝醉了,他们每人马后都拴着两匹备用的骏马,分明是要远行的模样。

他上去扯住老头子的马嚼铁:“可是……可是到底去哪里啊?”

“向南,一直向南!海南边,有个王国叫做大胤的,你知道么?”

“大胤?”阿摩敕呆呆地张大了嘴,“那不就是东陆大皇帝的国家么?”

“对!我们要去大胤!那里遍地都是黄金和玉石,收获的季节,棉花和麦子堆得比山都高,放起牧来,纵马一年都跑不到海边!那是黄金之国,我们蛮族千年来都没法得到的土地。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我们就要去了。没了我,他们不行的!就让我亲手为青阳打开通往黄金之国的门吧!”

他望着南方,眼睛里闪烁着阿摩敕从未见过的光。

第三章 世子 一

三个月后,北陆迎来了它的春天。

风从滁潦海带来了水气和温暖。巨大的冰甲崩裂,裂缝中流淌起雪水,沉寂已久的土地再次暴露在阳光下,尽情地呼吸新鲜的空气,青茸茸的细草钻出地面,无穷无尽的嫩绿色仿佛从大地深处涌起碧绿的春水,沿着起伏的草原一直溢到天边。

爬地菊最先盛开。说是菊,其实是野草,匍匐在地上,开出嫩黄的小花,最耐荒寒。只要有根,它们是不死的,春天来的时候从叶腋中生出两条修长的花茎,开出嫩黄色的五瓣小花。

朔方原是整个瀚州爬地菊开得最盛的地方,简直是花山花海,压过了马草的绿色,嫩黄色的花潮一直绵延到天际,组成一张看不到边的巨大花裀。

五十多年前,震惊整个蛮族的东陆风炎皇帝也是在早春的四月撤离了朔方原。那时阳光普照草原,风贴着大地流过,千千万万的小黄花摇曳,遮蔽了严冬那场残酷战争所留下的枯骨。

浩瀚的草原,像是盖着一层金色的阳光。

“是蛮族的黄金吧?”风炎帝策马离去前说,“这片土地的生机,远远没有绝尽啊。”

蛮族人对于爬地菊总有种说不清的情怀,在灿烂的四月间,跃跃欲试的年轻人把打来的野狐皮放在怀春少女的帐篷外的时候,少女的父母往往也视若不见,任他们偷偷地跳上马背偎依着在草原上奔驰。

一黑一白两匹马儿狂奔着冲下草坡。马踏黄花的痕迹仿佛两道刀光,划破了春日的寂静。

两匹都是初长成的小马,胸膛已经颇为宽阔,烈鬃瘦腿,奔驰起来全身的肌肉如水波般颤动。马背上的骑士也是少年,十二三岁年纪,身穿的都是狐裘打孔串联而成的无袖软铠,是蛮族富家孩子喜欢的衣装。

少年们握着弓,双手离缰,在剧烈起伏的马背上镇静自若,细碎的小黄花被马蹄踏得飞扬起来,盈盈飘落,像是在马后扬起了嫩黄色的轻雪。两骑争进,倏忽前后,骑术不相上下。

少年们手中的角弓足长两尺半,檀木为背牛筋为弦,是成年人所用的大弓制式。弓弦上搭了狼牙箭,两个人的目光都追着前方那个白色的小东西,它一蹦一蹦地在近尺高的黄花碧草间隐现,折着灵活的“之”字路线狂奔。

距离猎物只剩二三十丈,眼前一片开阔。小东西也知道危机,东撞西撞地想要躲避,却终究快不过骏马。骑白马的少年猛夹坐骑,白马长嘶着奋力蹬地,瞬间超越黑马半个马身。就是这一刻,他双臂一张,角弓引满,乌棱棱的箭镞在阳光下寒芒闪烁。黑马上的少年武士急了,也是用力一夹坐骑。黑马奋起余力,又抢到白马前方。黑马上的少年身体一斜,挡住了同伴的视线。他只有瞬间的机会,不过瞬息的优势也已经足够,他全力拉开角弓,箭头锁住了忽然跃起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