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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每个人都知道我爱你/吃枣要弯(21)+番外

木小青点头,接过她手里的水杯和感冒药。

商幼璇探手过去摸了摸她沁着细微冷汗的额头,面上浮现出一丝担忧:“阿姨,您的额头好像有点烫,会不会是发烧了?”

木小青:“应该不会吧?”

“还是以防万一的好,发烧了容易引起并发炎症,最好看个医生。”她头也未抬,吩咐说,“那个谁,去拿支温度计过来。”

“那个谁”反应了好半天,直到商幼璇狠狠剜了她一眼,乔瞳才讷讷应了一声好,出去找温度计去了。

木小青心思聪敏,自然看得出商幼璇对乔瞳心生不满,担心会影响她们的交情,便好声好气地解释道:“你误会了,乔瞳她真的是个好孩子。”

商幼璇把她手里的空杯子接过来,在掌中把玩了一会儿,没吭声。

玻璃杯底座磕在柜面上,发出清脆的一声。商幼璇蓦地抬头朝木小青粲然一笑:“我当然相信她啦,是个‘好’孩子。”

上次在机场碰到的老太太也说她孙子是个好孩子呢。

呵呵。

作者有话要说:乔瞳:宝宝委屈,但宝宝不能说(。_。)

某年某月某日,两人在一起以后,乔瞳永远记得对方呵呵自己的那句,苦心积虑地要呵呵回来。于是她呵了商幼璇的耳朵、下巴、嘴唇、脖子、以及下面一切不能描写的地方﹁_﹁商幼璇:我怀疑我那年是假呵呵:)

第20章 Chapter20

乔瞳回来的时候,不仅带来了温度计,还带来了一个背着医药箱的青年男人,据男人称,自己是乔家的家庭医生,听说乔夫人有可能发烧了,立刻就赶了过来。

医生翻出了一系列的专业设备,开始诊断,商幼璇和乔瞳自然而然被赶到了一边。

乔瞳明显地感觉到了对方对自己的排斥,自从刚才自己没有上前去扶母亲之后,商幼璇便从一开始的无动于衷到现在明目张胆的嫌弃。

即便相识不久,乔瞳也能看出此人是个爱憎十分分明的人,喜欢写在脸上,讨厌也写在脸上,看来自己是被讨厌了。

被人讨厌的感觉,一如既往的熟悉。她初到国外的时候十二岁,一个人在全寄宿学校里,人生地不熟,语言也不怎么通,从被讨厌孤立到融入集体,很是熬过了一段艰苦的日子。但是,那种被讨厌的感觉和现在又不太一样,好像现在更难受。她张了张嘴,想要解释,但话到临头,又咽了回去。

彻底沉默下来。

医生看过以后,说没有大碍,嘱咐木小青要多加休息,午餐最好吃点清淡的粥水,不能沾油腥。叮嘱过后,便拉着两个杵在床边的人一起出去了,顺手带上了房门。

乔瞳酝酿出一丝笑容,说:“幼璇,你喜欢钢琴……”

商幼璇赶在她说完之前打断她,语气疏离道:“乔小姐,我想自己一个人出去走走,可以吗?”

乔瞳脸上的笑容不减:“当然可以,有什么需要随时找我,或者管家耿叔,他一般就在这栋房子出门左拐的小白楼里。”

商幼璇将头轻轻一点:“谢谢啦。”旋即转身出门。

乔瞳笑容在她出门的一瞬间凝固住,眼神里闪过一丝熟悉的迷茫,无所适从地在空旷的客厅里扫视着,直到她瞧见了在角落里倒立的奥利维亚,目光才重新有了焦距。

奥利维亚是一只四岁半的雄性松狮犬,它的肩高和身体的长度呈正方形,都是56公分,因为肌肉格外的健壮,所以看起来也格外的圆。叫它倒立,其实也就是跟一团圆球换了个角度堆着差不多,但是它还是非常认真地在倒立,耳朵和眼睛全部都被挤进脸上的毛里了。

乔瞳轻轻地喊了一声:“奥利维亚。”

那看似入定了的圆滚滚的松狮便猛然从墙上翻下来,行动敏捷地跑过来,由于动作过快还在地上来了个笨拙的前滚翻,它像是一个英勇的骑士一般义无反顾地冲到了主人面前。

像被蘸饱了桃红的毛笔在眼角轻轻点了一下,主人的眼圈红了。然后她蹲下身摸着它柔软的长毛,瞧着它天生悲苦的表情,它敏感地感觉到了对方低落的情绪,努力地让自己可笑的表情更加夸张,那红便渐渐地消失了。

乔瞳在它头上重重地揉了一把,奥利维亚伸出舌头温柔地舔着她的手心。

白皙的手重新握上楼梯的扶手,乔瞳看一眼门外,发了一会儿呆,轻轻叹了口气,一人一狗落寞的背影便消失在楼梯尽头的走廊深处。

商幼璇离开了那座大房子,自己一个人在庄子里瞎转悠起来。准确的来说也不算瞎转悠,她就是不太想和那个看起来高深莫测不知道在想什么,偶尔又一脸单纯的的事儿逼待在一起。长得好看有什么用?人品不行说什么也不行,连普通朋友也没得做。

乔家人很懂得享受,离主宅几百米的花圃里就有秋千有藤床,虽然现在是冬天,但今天的温度升到了20℃以上,一点也让人感觉不到寒意。藤床每天都有人在打理,连片落叶都没有。

游荡了半个小时的商幼璇停下来,抬手轻轻抚过吊床上攀附的紫藤萝,虽然已经过了花季,紫藤花姿仪却不减,秀美瑰丽,一猜就是给乔大小姐准备的,不管,先睡了再说。

她脱鞋躺了上去,紫藤从莹白的腕边垂下。

作为一个重度网瘾少女,商小姐自然而然摸出了手机,点开微博,微博上自动登录的是小号,私信栏没有任何消息,那个被商幼璇遗忘了两天的小真空“糖醋煎饼”那句简短地“不好”静静地躺在屏幕上。

自己不主动问问题,对方就三脚踹不出个屁来。

商幼璇迟疑了一下,用读者号打开了晋江。

她平日看文颇多,速度也相当快,“我的收藏”里第一页更新的文章早就把小真空挤出去了,商幼璇切换到作者收藏,那里面只有寥寥几个她心头好的作者,“死去的作者——《走失的尸体》”,商幼璇发现她昨天晚上,不,应该说今天凌晨更新了第二章《尸体的自述2》这篇文章的自述主人公没有暂时没有提到自己的性别,但性向标的是言情,不是无cp,也就是说将会出现另一个主人公,谁是男谁是女还不知道,那对商幼璇来说也不重要,在她眼里关于爱情只有爱“人”,无关男人还是女人。

因为身边一起玩的朋友很多都是同性恋或者双性恋,秦暮经常和商幼璇开玩笑,比如说将来如果她爱上一个女人,会怎么样?

商幼璇淡淡说:“不会怎么样,合则聚,不合则散,拿得起放得下。”

秦暮又问:“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类型?”

商幼璇窝在地毯上逗乌龟:“和我家狗剩这样的。长得好看,性格大方,能和我玩到一起的,有共同的兴趣爱好。”

秦暮腆着脸大言不惭道:“那不就是我吗?我又好看又大方,天天和你混在一起,我们都喜欢骑马喜欢运动喜欢看美人。”

那天的阳光很好,大片大片的阳光融进屋内的羊毛地毯上,商幼璇放开了逗弄商狗剩的手,仰面躺在光下,光线把她脸部的轮廓勾勒得漂亮而朦胧。

商幼璇伸出一只手挡住眼前,通过指间的缝隙看着太阳,很久才说:“如果我真的爱上一个女人,我相信遇上她的那天,我就会知道,她是谁。”

……

《走失的尸体》第一章的内容是“我”——一副尸骨躺在树林里接受日晒雨淋,“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在这里。

商幼璇侧躺在舒适的藤床上,一手揪着紫藤,点开了最新更新的第二章。

“……我也会睡觉,醒后接受一动也不能动的状况需要几秒,然后我会愤愤地想:‘爷还就坐着不起来了!’那种趾高气昂的想法还真就跟我有大脑时不一样,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所以没脑髓的自然也不怕有大脑的。”

“尽管我周遭的一切都不怕我,但人类作为唯一会编故事来吓自己的种族,还是会借我之手自己吓自己。我总是无所事事,第一个发现我的是个姑娘,她俗套地尖叫了。我在想:姑娘几年前我好歹和你是同类,你就不能给我留个面子吗?看在我没有里子的份儿上。她姿势十分难看地逃走了,我有什么可怕的?不就是没有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