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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不想死(快穿)(155)

“交男朋友?是啊,我初中就开始交男朋友了,因为我不想被霸凌,所以我就找了个大家眼里的坏学生当靠山,然后就真的没人敢欺负我了。至于**?我已经固定好恶意造谣的新闻评论,准备起诉他们,真与假看法院判决。”

“……我的身世挺狗血的,我亲生父母做生意的,薄有家产。养大我的林榆雁是个未婚生育的单亲妈妈,她从来没在一个岗位上工作过三个月以上,从小我就在不断的被房东催房租被房东赶的过程中长大,一度睡过天桥翻过垃圾桶。

所以我恨啊,我恨代替我享福的秦乐妍,恨到失去理智想开车撞死她。其实我更应该恨得是林榆雁,恨到都不愿意称呼她一声养母,从下到大,我在她身上感受一丝为母则强。所以我实在难以相信我和秦乐妍只是单纯抱错而非人为调换,不然她怎么能那么不负责任,半点都没想过为我努力一把好好工作,起码让我能吃饱穿暖活有最基本的尊严,甚至心安理得让十来岁没成年的我反过来养活照顾四肢健全的她。

这是一个母亲会对亲生女儿做出来的事吗?反正我不相信。哦,我服刑这七年,她一次都没来看过我,假如那二十二年来,她真的有把我当亲生女儿爱过,就真能绝情到彻底对我不闻不问吗?

反正我亲生父母对秦乐妍做不到,当初知道养错孩子之后,我父母并没有想过放弃秦乐妍,当亲生女儿养了二十二年,怎么放的了手。

就是后来彻底了解我的成长经历,他们认为林榆雁刻意偷换孩子,他们恨林榆雁,却依然没有迁怒最大的得利人秦乐妍。

直到秦乐妍拿着我父母给她的钱偷偷帮助穷困潦倒的林榆雁,我父母无法忍受自己辛苦挣来的钱花在害他们骨肉分离的仇人身上,才决定收回送给秦乐妍的房产首饰和钱。我不觉得这种行为是凉薄,还做你们,你们能忍受吗?

有人偷了你的孩子还不好好养,而毫不知情的你精心替她养大孩子,然后这个孩子拿着你的血汗钱去孝敬她的亲生母亲。”

善水目视镜头,不疾不徐地问:“你们愿意吗?”

第75章 刑满释放真千金13

不愿意!

当然不愿意!

怎么可能愿意!

外人对蒋家最大的诟病就是养了二十二年的女儿,一朝发现不是亲生的就赶出家门追讨赠送的财产,做得太绝。

可在秦乐妍拿蒋家的钱孝顺林榆雁的前提下,这又算什么绝情。别说是不是偷换孩子有待商榷,哪怕就是不小心抱错孩子,我对你女儿千娇百宠,你对我女儿视如猪狗,我还得让你花我的钱住我的房子,想什么呢。

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虐待人家女儿,还想花人家的钱。

是的,虐待。

在一波又一波昔日旧人冒出来,曝光当年林榆雁是怎么粗心大意不负责任地养育蒋明熙之后。

绝大多数网友认为那就是虐待,不是只有棍棒交加才是虐待,不照顾不爱孩子照样是虐待。

在这其中,自然也有不少人是帮着秦家人说话的。

他们的观点是:法院都判决是医院的责任不是林榆雁偷换,谁会舍得不要自己的孩子,林榆雁就是能力差而已,社会上这样的亲生父母也不是没有,不能因为父母穷父母能力差就觉得父母不爱孩子。林榆雁怎么就不爱孩子了,一没遗弃二没打骂,把蒋明熙养大成年还考上了名校。

生母也是母,秦乐妍孝顺才是有良心,说明蒋家教得好,是他们自己心眼小想不开,一定要秦乐妍只认他们的养育之恩不认生育之恩。

商场如战场,蒋家技不如人破产,怎么能说是被秦世峰害的,难道摔一跤还得怪路面不平。就算是秦世峰做的,他对林榆雁和秦乐妍有愧疚,蒋家仗着有钱就欺负母女俩,更有钱的秦世峰帮母女欺负回来,不就是以彼之道还治彼身。

……

还有人拿着蒋明熙的黑历史说她也不是个好东西,一个杀人未遂的劳改犯还装啥受害人。

网上生物的多样性在这种时刻,展现的淋漓尽致。

好在恶意之下,大多数人还是对蒋明熙不堪回首的过往持情有可原的态度,无人教导的孩子总是容易走上弯路。要是留在亲生父母身边,她本该是衣食无忧的千金小姐,本可以更上一层楼。

饶是陷入污泥之中,她还是开出了花,难能可贵。

一时之间,蒋明熙成为美强惨的代表人物。

眼见着舆论不受控制倒向蒋明熙那边,对秦家一家三口变得极为不利,林榆雁是鸠占鹊巢心狠手辣,秦乐妍忘恩负义白眼狼,秦世峰黑心资本家恩将仇报,全家没一个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