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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打字机 阅读记录

沈苫原本以为,自己能够出发就是“自我”占了上风,事实又一次向他证明了沈苫仍然是那个活该孤独到死的家伙,即使努力如斯,最后的结果仍然是没有任何事物能够牵住他的脚步。

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想错了。

当视野里出现第一座令人惊叹的山峰而自己第一反应便是遗憾秦峥不在身边时,沈苫就意识到,那些都是假的,即使最后他已经独自走到了这里,沈苫的“寻死之旅”也已经彻底失败了。

从今以后,即使秦峥愿意放他自由,沈苫也无法不再每时每刻都看着他、想着他、忘不掉他。

那个在秦峥口中偏执、固执、占有欲强烈的人从来都不是二少爷,而是沈苫自己。他为这件事实感到无奈,虽然谈不上沮丧,但终究还是迷茫的。

秦峥说得对,沈苫不害怕死亡,也不害怕离别,甚至连“害怕自己日后会为这段感情心生厌倦”都只是伪装的借口。

他只害怕承认一件事。

一直以来,就像他坚信自己并不是因为生病才决定去死,而是在走向坟墓的路上遇见了病症一样,即使真的下定决心愿意为了秦峥“试试对自己好一点”,沈苫也并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因为另一个人才开始追寻活着的意义。

他害怕承认在某一刻他将真的不再只属于他自己,害怕承认从今以后,他的人生意义是因为另一个人而完整。沈苫更加害怕承认,他将作为一个在这世间最最脆弱的人,把未来的人生托付在对另一个人虚无的牵挂之中。

多么幼稚而愚蠢。在自然界的所有历史画像之中,把自己的命脉主动交到另一条生命的手中予取予夺,是最不符合达尔文定律的悖科学逆进化论行为。

他原本以为,自己到死都不会做出这种承诺。

可就在这个时候,在矛盾拉扯的最后时刻,秦峥却忽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跟他说:“生日快乐。”

一瞬间,所有的纠结与痛苦都崩塌了。

沈苫和秦峥,他们两个那么相似,也那么不相似。

一个生在古旧缠绵的多瑙河边,一个长在败絮丛生的锦绣堆里。

一个在飘渺淡泊的关怀中长大,养成了爱笑却薄情的性子。

一个从来不曾体会过真正的爱,连最无瑕的少年时代都只晓得用尖牙回报一切。

他们就像是风与土壤在人间的两个化身,当自由无忌的瞬间撞上坚定沉稳的永恒,那些抽象的、具体的情思被裹作龙卷风无声呼啸,他们在唯一宁静的风眼处向彼此靠拢,无数次转瞬即逝的触碰,最终换来不断消散但也永不消亡的灵魂纠缠。

黑塞说,倘若有两个人,分别代表了两种原则,代表了两个始终相反的世界,那么这两个人一旦相遇,他们的命运就注定了:他们必定会互相吸引、互相迷恋,必定会互相征服、互相了解、互相促进,亦或是互相毁灭。

“沈嘉映。”像方才与从前的无数次那样,秦峥呼唤他。

“我外婆在极其愤怒的时候才会这么称呼我。”沈苫平淡说道。

“我在极其爱你的时候才会这么称呼你。”秦峥安静答道。

我想,这个世界上真的只有这一个人清楚地知道,如何才能让沈苫心软、投降、溃不成军。

指尖上移,沈苫终于还是在这似从异世谷底涌出的风中用力地拥抱住了秦峥。

“我仍然说不清‘爱’对我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沈苫轻轻呼出一口白气。

这曼妙、神奇、虚幻的字眼,他曾以为永远也不会与自己有关。

但……

沈苫抬起手臂揽住了秦峥的肩颈,以最古老的求爱方式,主动将自己的脉搏贴上秦峥的动脉。

“但我想,在你刚才走向我的那一刻,我是真的爱上了你。”他说。

在新的一岁,你是我崭新的生机。

第56章 Ch54 殖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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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苫的身上一共有五颗痣。

第一颗泪痣,长在左眼眼尾之下。

第二颗肩痣,长在颈尾右侧靠近蝴蝶骨的位置。

第三颗肋骨痣,长在传说中夏娃诞生的地方。

第四颗臀痣,长在大腿根侧靠内的狭角。

第五颗足痣,长在右脚拇指内侧。

皮肤是人体身上最大的器官,痣是人类最常见的良性皮肤肿瘤,数目可单一、数个甚至数十个,在不同的年纪也会有所变化,而二十七岁的沈苫身上的痣,是在无人区的山小屋里,被秦峥用拇指指腹抚摸着,一颗一颗数清的。

那日吹灭沈苫的生日蜡烛后,他们没有直接走上回程,而是仿佛突然抛开了一切一样,一路继续前行。

即使如今已经进入七月仲夏,冰岛的天气仍然如它的地貌一般残酷多变,这一路上,秦峥与沈苫不止一次地被狂风暴雨、复杂的路况与上升的河道水位阻挡,但他们也因此在日落雨停后见到了旷野之上迷人的午夜阳光,在渡河过后的幸存者相视中,感受到了秦峥口中“一同求生”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