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头条总是他(149)+番外

毕竟弟弟那么喜欢呢。

而且章景之……也算不错吧,好歹知根知底,做了这么多年的朋友。

见林尧答应,林路仰起头,就朝他灿烂一笑,送便给了一张好哥哥卡。

“你最好了,哥。”

林尧轻轻弹了一下他的脑门,佯装生气地问,“那如果我不答应帮你,我就不好了?”

林路摇摇头,捂着额头一脸认真,“才没有,你、老爸,美妈妈,还有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他们,都是我最重要的人,全部都最好了。”

林尧挑挑眉,故意逗他,“那和景之比呢。”

“你们不一样的,他是我的爱人,你们是我的家人啊,不能放在一起比较的。”林路脸颊红红的,他抱住林尧的肩膀,又小声说道:“而且,他其实也对我很好的。”

林尧无奈一笑,他用力揉了揉林路的头发,将他的头发揉的乱七八糟,“好了,不逗你了。”

他看了眼墙壁上的时钟,将自己的手臂从林路手里抽出来,“不早了,你明天还要赶飞机,去睡觉吧,不然早起又要低血糖了。”

林路也看了眼时间,发现确实挺晚,他挥了挥手,说道:“那我去睡了,晚安,哥。”

林尧微微颔首,“嗯,晚安。”

第二天,林路准时到了机场。

这次体验生活,唐宋并没有跟着去,他被留了下来。

对这个决定,最开心的莫过于袁明清了。

他最近在准备新专辑,走不开,如果唐宋跟着林路去z市,那他就见不到人了。

会疯。

于是独自拎着行李箱去安检的时候,林路收到了袁明清莫名其妙的一条微信——谢谢。

林路:“……??”

没太明白袁明清是什么意思,以为他是发错了人,林路没理会他,重新将手机塞回了兜里。

Vip候机室里,林路见到了萧逸。

萧逸身边还跟着一名男人,男人的年纪看起来不大,戴着眼镜,白白净净的,两人正在说话。

对方应该就是萧逸的恋人了。林路心想。

果然,萧逸很快就向他介绍道:“这是我的爱人,顾明洋,他是电影的编剧。”

“你好,我是林路。”林路自我介绍完,冲他点了点头。

“我很喜欢《光影》,你在里面演的很好。”顾明洋也朝林路笑了一下,他笑起来很温和,像极了邻家大哥哥,“很高兴你能答应参演《默言》,我很期待你能带我们震撼和惊喜。”

“我一定会的。”林路自信一笑,笑容张扬肆意。

从B市飞z市,虽然只需要两个半小时,但下了飞机后,还需要转大巴,再走一个小时,于是等一行人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

Z市周围有许多小镇,大多都是古镇,韵味十足,非常有江南的味道,也吸引了很多游客游玩。

《默言》的取景地,也是这样一个小镇,只是没有那么出名。

游客并不是特别多。

但由于这样,也减少了林路他们在体验生活时,被认出来的可能性。

萧逸已经早早就在镇上的一座筒子楼里租下了三个房间,林路一个,他和顾明洋一个,还有一个,是同行的造型师的。

同时,他也为林路找了两份工作,一份是每天清晨送牛奶,还有一份,是在书吧里当理货员。

而这两份工作,他都要求林路不能开口说话,努力去适应当一名不能说话的聋哑人。

两点半,林路跟着萧逸一行人,来到了筒子楼。

出现在林路眼前的,是一栋年代久远,墙壁斑驳的楼房,它并不高,一共只有五层,横着排开,每一层可以住下十二个住户,每一层的楼道间都胡乱拉着电线,上头挂满了衣服,有些还在滴水。

楼下一共有三个入口,但每个入口的铁门都是破损的,有也可以当做没有。

楼的后面,是一个小的篮球场,但篮球架很破旧,篮筐都是坏的,地面也是坑坑洼洼,边角堆满了垃圾,应该已经荒废了许久。

说真的,林路确实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楼房,他站在原地,有些怔楞。

萧逸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走吧,租的房间在三楼,我们就住隔壁,串门挺方便的。”

林路这才回了神,他应了一声,就拖着行李箱,跟着萧逸和顾明洋走进了筒子楼里。

与楼房的外表不一样,房间倒是很干净的,墙上贴着暖色调的壁纸,虽然小,但其实还可以。

林路放下行李箱,刚坐着休息没多久,房门就被敲响了。

他开了门,让萧逸和造型师进门。

彼时的萧逸已经换了一个模样,及肩的中长发,眼镜,帽子,胡须,朋克的打扮,亮闪闪的靴子……如果不仔细看的话,根本认不出他是萧逸。

上一篇:土味总裁 下一篇:直到最后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