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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相逢未晚(10)

一想到王艳艳的种种劣迹,她就气得心疼口,连带的看林常青的脸色也不大好了。

林常青尴尬的摸摸鼻子,冲老太太打个招呼,冲林墨递个眼神,拉着林书站墙角边上,不说话了。

林墨深吸一口气,说:“奶奶,这儿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去旁边说吧。”

“这是出了什么事儿了?”老太太老不见王艳艳拿钱过来,整个人急得跟热锅边上的蚂蚁似的,如今看孙子这架势,心里那股不好的预感陡然增强。

林墨把老太太拉到旁边的天桥上,现在天气冷,天桥上几乎没什么人。

“奶奶,王艳艳拿钱跟人跑了。”

“什么?”老太太的声音陡然拔尖,那声音就像被突然掐住脖子的老母鸡,绝望地让人心痛。

“怎么可能,王艳艳怎么能这么做,她还是人吗?造孽啊,这可怎么办啊,这可是你爸的救命钱啊。呜呜……老幺的命咋个就这么苦啊,遇上个败家婆娘,哎哟喂……这不是要逼死我们一家人吗……这可这么办哦……”老太太嚎啕大哭着,若不是林墨扶着,她都快支持不住倒地上去了。

“奶奶,你先别哭,你看我不是把三爷爷请来了吗?他答应借我们两万块,先把爸爸的手术做了再说,手术千万不能再拖了,再拖下去爸爸的腿就救不会来了。”

老太太到底是经过事的人,分得清轻重,听了林墨的劝说,颤颤巍巍的从兜里掏了一条洗的发白的蓝色格子小手帕,抽泣着擦掉脸上的泪痕。老太太是属于天生皮肤白的那种人,如今六十三了,脸上依然白白净净的,微微发胖的脸上,皱纹比同龄人少些,非常慈祥可亲,看起来既富态又有福,身上穿得衣服虽然有些旧,但是洗得干干净净不见一丝皱,看着丝毫不像农村里出来的老太太,比城市里那些养尊处优的老太太也不差。

林墨看着奶奶泪眼摩挲的样子,想着后来奶奶迅速苍老,岣嵝瑟缩的模样,心里非常难受。

老太太的慈祥可亲也是得分人分时候的,泼辣起来,一般人绝对吃不消。她老人家一扭头看着林常青,还没开口,林常青就立马腆着老脸告饶了:“二表嫂,王艳艳的事儿是我对不住林建,我当时就好心,我也没想到她竟是那种德性。”他四下看了眼没人,忙从衣服的内口袋里掏出两扎带着体温的百元大钞:“二表嫂,这两万块钱你先拿去给林建看腿,有什么事儿我们以后再说,他的腿伤可不能再耽误了。”

老太太沉默片刻,她也不是完全不识好歹的人,叹息着接过钱:“乖孙,还不快谢谢你三爷爷。”现在钱是借到了,可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办啊。老太太心里依旧沉甸甸的。她现在唯一希望的就是儿子的腿能够好起来,千万不能落下残疾什么的。

林常青心里悬吊吊的大石头总算落下去了,忙道:“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谢什么?赶紧去找医院,最好能今天就把林建的手术给做了。”

老太太没理他,扭头对林墨说:“墨墨,一会儿去找张纸,给你三爷爷打张欠条,这钱咱以后必须一分不少的还给你三爷知道吗?”

“嗯,这事儿就交给我吧。”林墨想了一下,对老太太说:“奶奶,王艳艳的事儿,我们先别告诉爸爸,等他先做了手术再说。”

如果让林建知道家里背上‘巨额’负债,以他犟起来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脾气,还不知会怎么样呢。

知子莫若母,老太太如何不知道自家幺儿的脾气,她虎着脸说:“我正要说,你们千万别给我说漏嘴了。小书,一会儿你爸爸问你妈,你就说她病了,在家里挺尸呢。”

林墨无奈的说:“奶奶,小书还小,你别冲他生气。王艳艳临着要走,还把小书打了一顿,他身上还全是伤。”

老太太正恨着王艳艳,连带的,对小书也很难有好脸色。但是,这样的迁怒却是最容易让人受伤的。前世,也正因为这种无形的伤害,让林书从一个活泼懂事的小胖墩生生变得敏感多疑且缺乏安全感的孩子。等后来,林书闹出那件事情时,大家才发现对他的忽视给他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老太太一看林书要哭不哭的躲在林墨身侧,心里骤然一软。林书长得胖嘟嘟的,白皮肤大眼睛,模样既不像林建也不随王艳艳,反倒格外像老太太。平日里,老太太再不喜欢王艳艳,对林书还是特别疼爱。人心都是往偏着长的,孙子辈的在老太太心里,最疼第一得数林墨,第二绝对是林书。

老太太蹲下身,一把搂着小林书,“我可怜的乖孙哦,怎么摊上这么个妈。你别伤心,就算你妈不要你了,还有你爸和老太婆呢,再不济还有你哥,我们都最疼小书了。不难过了,知道吗?”

林书含着两泡泪珠儿,握着小拳头,抿着小嘴点点头,呜呜的说:“我只要哥哥奶奶和爸爸……”

小孩子亲近母亲是天性,林书能说出这样的话,可见王艳艳这个母亲当得有多失职。

祖孙三人稍微平复了一下心情,擦干眼泪,回了病房。林常青好人做到底,拿着钱和相关手续去找医院协商做手术的事情了。

这会儿林建还昏睡着,额头上全是细密的冷汗,一看就知道被身上的伤痛折磨得不轻。

林墨拿起枕边的帕子,小心替他擦掉额上的汗水,开着爸爸现在模样,林墨微微有些晃神。

经历了那么多事情,过了那么久的时间,在他的记忆中,只剩下爸爸顶着一头乱糟糟的花白头发绝望的躺在旧床上,双眼空洞的看着黑黄的蚊帐,脸上布满沟壑,每一道皱纹里都透着绝望,又隐隐浸着解脱的兴奋。

多少次,他从睡梦中惊醒,脑海中浮现的全是爸爸七窍流血的样子,然后冷汗淋淋,整夜整夜失眠。

他几乎忘了爸爸最初的模样。

林建继承了母亲的好皮肤,却五官平庸,整张脸上最好看的就是他高挺的鼻梁,一米七五高,现阶段在南方人里算半个高个儿了。人有些瘦,带着眼镜时给人一种很斯文的感觉,算不上帅。不过跟林墨那些记忆一比较,林建现在几乎称得上斯文英俊了。

那个年代的人普遍结婚结得早,在农村,许多人根本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就组建了家庭。林建跟他们比起来算是结婚晚的了,一直拖到24岁才结婚,他如今也不过才39岁。前世直到他过世也没满43岁,正值壮年却被病魔折磨得比那些五六十岁的人看起来还要老。

咋一看到父亲这么‘年轻’的样子,林墨心里还觉得怪怪的,好像有点儿不习惯。

俗话说,有钱好办事,一点儿错也没有。

一直没空的主治医师,听陪同的护士说林家已经预缴了住院费,立刻抽出金贵的时间,喊上几个护士来到病房。

经过仔细的检查后,又是拍片又是化验,最后跟其他医生商议后,主治医师非常遗憾的宣布:“病人左腿伤情太严重,必须从大腿部位截肢,右腿膝盖以下同样需要截肢,否则病人将有生命危险。”

老太太捂着心口,直接摊在了椅子上,眼泪哗哗的流,一个字儿也说不出口。

林墨只觉眼前陡然一黑,难道他重生一回竟只能保住爸爸半截大腿吗?

“如果送他去省医院呢?那样可不可以保住他的腿。”林墨握紧拳头问道。

医生一听有些不乐意了,瞥了眼林家人土里土气的打扮,阴阳怪气的说:“省医院的医疗设备比我们这边先进,送去那边的话,保住病人的右腿应该没有太大问题。不过,省医院的费用可不是我们这些小地方上能比的,如果没有报销,一般家庭可能承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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