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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相逢未晚(161)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不知什么时候被韩勋抱上游艇,游艇不知开到了何处,再看不见白色的海滩,极目远眺,水天相接处只有无穷无尽的幽蓝,几个白点由远及近慢慢闯入视线才看清是悠闲的海鸟。

“钓着了钓着了,我这条鱼比你刚才钓的都大!”甲板上传来林书的欢呼声。

“小样儿,这才刚开始!”韩勋自信满满地说。

林墨听着他俩的声音,不禁弯了弯嘴角,海风骤起,一个小海浪冲过来打在游艇上,明明没有丝毫感觉,林墨却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晃荡,脑袋不可避免的开始晕乎。

“墨墨,你醒了!”韩勋一直留心着林墨,扭头忽然看到他站在甲板上,立刻朗笑着冲他招手,让他过去。

林墨极力不去看海水簸动,快步走到韩勋身边,韩勋见他脸色发白鼻尖上挂着虚汗,忙问:“怎么了,还不舒服吗?”

林墨摇头道:“没有,我有点晕船。”

韩勋忙起身,让林墨坐在他的摇摇椅上,摸摸他的额头,没发烧,才放下心来说:“你先坐着,我去给你拿晕船药。”

过一会儿,林墨吃了药,韩勋一直让他挨着自己坐,不知是不是药起了作用,还是别的原因,林墨渐渐不觉得晕了,后来索性找了跟鱼竿一起钓起了鱼。等到下午彻底恢复了,还跟韩勋一块儿玩起了潜水,在水底牵手,静静欣赏着色彩斑斓的海底世界,疯狂地接吻,任由鱼群从他们身边穿梭而过。

海上的生活远离喧嚣,背离世俗,入目的只有碧蓝如洗的海水,澄澈清亮得仿佛触手可及的天空,朵朵白云悠闲的漂浮在空中,偶尔有海鸟尖啸着飞过,片刻又重新变得宁静。在这里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管,闭上眼睛,轻柔的海风拂面而过,静静依偎在爱人的怀抱中,暖暖的阳光仿佛能一直照入心底最阴霾的角落……

欢乐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林书觉得自己都没怎么玩儿,就到了该回家的时候。兄弟俩恋恋不舍的离开m国,回到老家,陪陪老太太,温习温习功课,看似漫长实则短暂的暑假眨眼就过完了。

作者有话要说:进入完结倒计时~~~下一篇想开个兽人文/人鱼文/都市恐怖文…………脑洞开太大了,好想撞墙

今天大早爸妈打电话说三一昆明事件,心里觉得好难过,好好的生命就这样没了,简直不能再虐了。希望死去的同胞了,能够有个美好的来世………………

第一一九章 大学

顺心又忙碌的日子似乎过得特别快,林墨觉得不过是一个晃神的功夫,他苦逼的高中生活就彻底成了过去,等回过神来,大一的军训都结束了。

如今昂首扩胸走在青大的校园里,他深觉凭自己本事考上大学的感觉,就是跟走后门不一样。为了让大学的生活更有意思些,林墨放弃了曾经懒惰的想法,把上辈子已经学过的会计学变成了企管。不管怎么变,班上的妹子依然挺多,虽然良莠不齐,但是还是很有些出挑的。鉴于林墨在军训中的优秀表现,和那张分外吸引人的脸,军训结束后,有意无意找林墨搭讪的妹子就没少过。

“……林墨,今天晚上班上有联谊活动,这次是集体活动,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辞哦。”简芸芸漂亮外向多才多艺,不仅是班上夺目的班花,还是学校里排得上号的校花,又是京城本地人,家里条件很好,开学第一天就被班上同学一致推举为代班,军训刚一结束就转正了。

大学是一个浓缩的小社会,迟钝点单纯点的书呆子依然兢兢业业的忙着学业,心思活络点的,则开始待价而沽,网罗人脉,顺道来一场纯纯的校园恋情。

林墨一直在京城读高中,户口也早就换成了京城的,平日里衣着打扮都是韩勋一手包办,随便一件都是国际大牌,甚至收工定制的也不少。眼尖点的早就把林墨当成富家少爷了,再加上他那张比明星还俊美些的脸,几乎一踏进大学校园就成了焦点。拿韩勋酸不拉几的话来说,他家林小墨现在就是一块喷香的奶油蛋糕,一个个的都想扑上来啃上两口,也不瞧瞧他是不是有主的。

林墨想到韩勋那副酸溜溜的模样,不禁弯了弯嘴角,简芸芸的脸‘轰’得一下就红了,一向大方外向甚至有些男孩子气的女孩儿竟然结结巴巴丢下一句“那,那说好了,晚上记得准时。”说完落荒而逃。

坐林墨身边的三个室友,简直羡慕得眼睛都绿了。

林墨却有些头痛,晚上他已经答应了林书要陪他在家吃晚饭的,这下可怎么办?偏偏青大的规定定得很死,大一学生必须住校,一周就两天回家的时间,林书现在升高中了,学业比以前重,见哥哥必须住校,就自觉主动申请了宿读,平时每周只周六能回家住一晚上,放归宿假也才只能住上两天。因此,但凡林书回家的日子,林墨都尽量抽出时间陪他。

“金副班,能不能带家属啊?”林墨扭头问同桌。

“什么金副班,忒难听了,得叫金哥。”金爵,是韩勋好友兼合伙人金鑫的堂弟,人称爵爷,当然,他可不敢在林墨面前称爷,仗着比林墨早了一天出生,从认识林墨那天起就孜孜不倦让林墨叫他哥。不过,他认识林墨的时间也不长。先前他随家人一直在外地,高考考上青大后才回的京城,经过金鑫介绍认识了韩勋。韩勋知道他跟林墨报了青大的同一个系后,动了些关系,把两人分到了同一个班同一个寝室,美其名曰多个照应,实则是明目张胆往林墨身边安‘眼线’。林墨一开始有些反感韩勋这么做,后来跟金爵接触多了,发现他人很好后,才消了气。不过,等到他俩关系好了,韩勋又开始后悔了。

“林墨,你不会是要带女朋友来吧?那我们班的美女们还不伤心死啊。”雷祥一脸八卦样儿,一双眯眯眼简直都要没入肥肉中难觅芳踪了。雷祥是金爵的高中同学,关系非一般铁,又高又胖,像只大熊似的,看着憨厚内里贼精,对朋友绝对没话说。雷祥家里是从政的,在地方上影响力非同一般,但是到了京城就有些不够看了,雷祥很识趣的收起棱角,成天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班上除了林墨他们寝室四个人,没人知道他家里的真实情况。

常轩诧异道:“不可能吧,我都没听小书呆提过?”常轩是京城人,跟林墨同校不同班,小书呆是林墨刚读高中时的同桌商翼,高二分班后,林墨选了文科,商翼选了理科,常轩是商翼后来的同桌。商翼一贯埋头苦读,没能交到什么朋友,林墨也很难跟班上的人玩到一块儿去,时间久了,两人的关系倒是维持得不错。高二下学期的时候,商翼的父亲出车祸死了,肇事司机跑了,母亲病倒,本就贫寒的家庭不仅无法负担商翼的学业,还背上了沉重的债务需要商翼回去承担。林墨听说商翼要退学,得知前因后果后,主动帮商翼还了债务,医治好他母亲,自那以来,商翼就把林墨当成这辈子最好的朋友。常轩知道商翼家里的事情时,也曾考虑过要帮商翼一把,可惜出手没林墨快,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商翼变成林墨的小尾巴,憋气不已。

林墨没好气地瞥了眼这群八卦的男人,说:“都想什么呐,我带我弟弟。”

金爵哀嚎:“坚决不准!林墨,你再把你弟弟带过来,你就不怕我们班的男生晚上给你套麻袋吗?”林家的基因实在是太强了,哥哥好看得不像话就算了,弟弟也长了一张人神共愤的小白脸,再搁几年保证又是一祸害,大祸害。

“你瞎说什么呢?我弟弟才几岁呢?”林墨白了金爵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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