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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差十四年(28)

作者: 林子周 阅读记录

老板端上来两个大搪瓷碗,热气腾腾的乳白色豆浆几乎要满溢出来,豆子的香味醇厚,丰盈诱人。

杜思人又说:“每年我嫂子和我侄女来,都最喜欢吃这家的早点。”她眨巴着真诚的圆眼睛,“你试试。”

林知鹊无语,只好低头去吹一吹豆浆的热气,舀着喝了一勺,热乎乎的,口感又滑又稠。她问:“那她们最近会来吗?”

“不会的,一般只有寒暑假的时候会来。”

杜思人将烫手的酥脆的油条扯成小段,放在她面前的不锈钢盘子里。

还有几个月便要到来的2005年的暑假,除了唐丽与杜之安,锦城还来了一个不速之客——13岁的林知鹊。

林知鹊斜睨一眼杜思人腮帮子鼓鼓囊囊的样子,她像在发短信,她的拇指沾了油,于是用无名指非常迟缓地一个键一个键地按着她那台橙色边框白色键盘的爱立信手机。她吃饭也是慢吞吞的,细嚼了许久也不见吞咽,林知鹊每一次抬眼,都看见她保持着与刚刚完全一致的咀嚼频率,一个键一个键地按着手机。

林知鹊抬头喊老板:“有糖吗?”她嫌豆浆不够甜。老板拿来一罐白砂糖,舀了整整一大勺,问她够不?她点头,于是一整勺悉数抖进了碗里。

杜思人说:“吃这么甜,会得蛀牙。”

林知鹊说:“嚼那么久,腮帮子会变大。”

于是接下来,林知鹊每一次抬眼,都看见杜思人慢悠悠地嚼着嚼着,悄悄抬手摸摸自己的腮帮子。

她问杜思人,昨晚陈亦然为什么没有来看她跳舞。杜思人不以为然地答,他来干嘛?眼珠子转一转,又有些羞涩地问她:“我跳得怎么样?”

林知鹊想了想,“不记得了。”她的记忆只余下一些片段,主要是蓝紫色的不停闪动的灯光。她还想起那个在店里坐了一下午的铆钉靴女孩,她们离开的时候,她就走过她们身边,留下一个孤高的背影。杜思人告诉她那是卢珊,是那个传闻中的女孩。

杜思人为卢珊被开除的事情愤懑不平,饭也不吃了,一口油条嚼了半天,不停地在碎碎念。林知鹊恐吓她:“你再不吃完,我迟到了,扣的工资你赔给我。”她只好咕嘟咕嘟地将豆浆一股脑喝完,临走前,往嘴里塞了一整只小笼包,边嚼边在钱包里将两张压得平整的零钱拿出来。

杜思人的生日是8月31日,处女座,处女座似乎尤其爱整洁。

林知鹊之所以记得清楚,是因为那一年暑假她初到锦城,开学前的最后一天,去搭飞机前,吃了杜思人21岁的生日蛋糕。那时,《热爱女声》刚刚结束,杜思人回到家里,说很快就要去北京录新歌。那次之后,直到2011年阴阳之别,她见到杜思人的次数,不需一只手便能数过来。此时,她却与这个已离开了许多年的人住在一个屋檐下,一起走过喧闹的市井来吃一顿早饭。

这个人是活生生的,吃饭时细嚼慢咽,会把所有零钱折起的角展平,被某个男孩偷偷爱慕着。

早餐店对面,溪边有个盲眼的大爷摆摊算卦,还兼卖蟑螂药。她们走过时,大爷咳嗽一声,高声说,小姑娘你命里有劫,杜思人笑答,有节最好了,有节就可以放假。

她们在梅溪桥下搭公交车去锦艺。杜思人与毕业汇演小组的同学们约了一起练唱。刚过了早高峰,公交车上不算拥挤,但仍没有座位,她们站在后门边,杜思人从包里拿出剧本翻给林知鹊看,问她:“是你的话,选哪个角色?”林知鹊不假思索地答:“当然选女主角。”不过,她从来没有女主角的命,学生时代排文艺汇演,她总是演女反派,女主角属于像杜之安那样的女孩。然而杜思人听了,仔细想想,笑着说:“嗯,你比路小花和徐文静都合适。”

翻到英文唱段的部分,林知鹊看见几个单词旁做了规矩的笔记:sigh,叹气,叹息;fundamental,基本的。杜思人的字圆溜溜的,一笔一划。

她让杜思人找出一支笔,在摇晃的公交车上逐句写下简短的翻译:

You must remember this

你须得记得

A kiss is still a kiss

吻仍旧是吻

A sigh is just a sigh

叹息也还是叹息

The fundamental things apply

世事如此

As time goes by

任时光匆匆

车子时走时停,路有颠簸,好几个字都写得有几笔歪扭,林知鹊左看右看觉得不满意,要求杜思人丢了这一本,再印一本让她重新写。杜思人一把抢去,藏进了包里。

还有两个站便到学校,车子开过一个僻静的街区,停下等红灯转绿。

杜思人望向窗外,忽然如电击一般静止不动,直勾勾地盯着什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