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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太后(566)

作者: 雁于飞87 阅读记录

这话说的很实在,女性这种资源肯定都是往上流动的,有权的有钱的,都要多占一点,剩下给下面的就很有限。光棍多了,自然很容易出事——拐卖人口、逼良为娼什么的都是小儿科了,关键是这些人聚集起来,啸聚山林也是有的!

下面这才不说话了,汪舜华则夸奖李莹:“写得好。不遮遮掩掩,不文过饰非强求大团圆。不容易。”

接着感叹:“我朝总算有了一部社会问题小说,终于开始尝试发现真正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妇女问题。这才符合文以载道、文以化人的初衷,这才是读书人应该有的人文关怀,这才是泱泱中华应该有的格局和气度。”

???!!!

什么是社会问题小说?

怎么才算社会问题小说?怎么算慢慢探讨,此后太后在因此判决死刑,也没人敢说三道四。

可以想见,《贞节牌坊》受欢迎的程度,甚至超过《笔中情》。

很多女孩子是流着眼泪看完的,包括几位公主,还过来问:“真的有这么惨吗?”

汪舜华看向她们:“更惨,杨淑珍好歹还有冯远深情无悔呢,一般人哪有这个待遇?老公死后,公婆为了所谓的门风,族人为了侵吞财产,杀人不是个案。柳文那种真算有良心了,把嫂子嫁出去,不是直接干掉换牌坊。你们去查查,有个词,叫‘吃绝户’。”

公主们无不咬牙切齿:“这些人都该杀!杀干净了才好!”

汪舜华叹气:“谁不想当好人?我也不想杀人,可是我不杀他们,就有更多的女人会被杀。这还是朝廷放宽条件,允许和鼓励寡妇优先在婆家内部改嫁的结果。如果按照律法,严禁寡妇改嫁丈夫族人,却让她带走丈夫的遗产,被害人数恐怕再加两个零都不止。——总有人说我下令民间女子十六岁才能结婚是不利于人口繁衍,可是没有人想过,女子十六岁身体才刚刚长成,生儿育女才不会亏了身子;更何况,从六七岁懂事,十二三岁操持家务,到出嫁总还有几年时间,还能帮家里做些事;不至于白养活一场,这样穷人家才会甘心情愿的养育女儿,而不是直接溺死。”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这些天之骄子们生来就拥有世人无法企及的荣华,不明白世道的艰辛,汪舜华却明白:农耕社会,男人是主要劳动力,如果养女儿成本太高得不偿失,父母就会主动放弃——朝廷对杀害女婴的严惩不贷,但那是针对发现的,没发现的呢?这年头死亡率那么高,谁知道是存心的还是无心的?

所以,只有当女儿也能为家庭创造财富,父母才会养育她们。

后妃贵妇之类只能奢望,不是所有人都能做这样不切实际的梦;但女儿在眼前就能纺纱织布,他们总还是会放一条生路。

世上有两样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

所以永远不要考验人性,也经不起考验。

第246章 报得三春晖(二)

李莹因此一炮而红,汪舜华对程敏政说:“你若再不努力,恐怕要让你媳妇超过了。”

程敏政领诺,回头就呈上了昆曲剧本《西湖柳》。一看就是才子佳人题材,当然事实也确实如此;不过他不可能去写歌颂自由恋爱、反抗封建包办婚姻的作品,恰好相反,是劝女孩子们要端庄自持的。

官宦子弟孙青云回故乡杭州访亲,外出郊游,与少女刘玉娟一见钟情,私订终身。不久,青云接到家信,要他速速回家,两人忍痛分别。回到南京,方知让他与尚书之女秦丽华成婚。青云贪慕权势,背负前盟。玉娟因怀有身孕,被其父勒令处死,幸被其母悄悄放走,安置在别院。玉娟变卖首饰来到南京,青云非但不肯相认,还欲杀人灭口。她的丫鬟腊梅到孙家声讨,青云恼羞成怒,命人乱棍打死;却惊动秦丽华。秦丽华前往客栈探望玉娟,玉娟已经产下儿子,却因颠沛流离,先天不足,当场死去;玉娟奄奄一息,面对秦丽华,悔不当初。孙青云前来客栈接秦丽华回家,玉娟气绝身亡;秦丽华自觉遇人不淑,怒而义绝;孙青云急忙挽留,却被岳父知道,感叹凉薄之人,不值得托付,于是令人革了孙青云功名。孙父气死,母亲也一病而终,孙青云送父母灵柩回乡安葬,满街唾骂,万念俱灰之下,不觉步到西湖与玉娟相遇的地方,只觉前程往事,如梦似幻,于是沉水而死。

故事很简单,也很沉重,用来教育女孩子们再合适不过了:娶则为妻、奔则为妾,别以为私定终生会是什么好下场。《莺莺传》里的莺莺不就被始乱终弃,还没渣男骂成尤物!《西厢记》里的崔莺莺不过是骗人的鬼话;真以为面对公婆能像《墙头马上》的李千金那样理直气壮?别做梦!儿子生了两个,都只能藏在后花园,父母都不知道,有什么脸面自称是人家儿媳妇?老爷子致仕你就敢蹬鼻子上脸了?三纲五常要不要?不怕言官参死你!就算卓文君,司马相如还曾有过移情别恋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