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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亲爱的你(出书版)(19)

然后我假装亳不在意地说:“好了,我哭完了,这件事就算翻篇了。你不许说出去!我还想走高冷路线呢,形象破灭了,我以后还怎么嫁霸道总裁!”

一转眼,一年过去了,我龟裂的心却还是没有得到完好的修复。而我之所以会在这个时候想起这段凄凄惨惨戚戚的过往,是因为几分钟前我妈从佛罗伦萨给我打了个国际长途。

我妈一向以文化人自居,有事没事地就喜欢咬文嚼字、酸人酸己,如今到了文艺复兴的发源地,免不了要发泄一番。我一接起她的电话,她就给我念徐志摩的《翡冷翠的一夜》:“你不能忘我,爱,除了在你的心里,我再没有命;是,我听你的话,我等,等铁树儿开花我也得耐心等……”

“行了叶总编,我知道你在佛罗伦萨,你别酸给我听了,留着折腾我爸去!”

“我不重色轻女,你跟你爸我会兼顾。”我妈的心情好像很好,“身体好点了吗,还流不流鼻血‘’你跟陆西城怎样了,他对你还好吧?”

“你一下子问了我这么多问题,让我先回答哪一个?”

言多必失,我一点都不想跟她讨论关于陆西城的任何话题。

我妈是个典型的浪漫主义文化人,她信仰爱情,骨子里流着的都是“有爱吾宁死”的血液。在她的认知里,我就应该嫁给一个爱我爱得海枯石烂并且我也爱他爱得地老天荒的男人。她若是知道我和陆西城彼此没有任何感情,只是因为合适而决定结婚,那么,不是陆西城死就是我亡。

自从上次接我出院,我和陆西城只见过一次,草草吃了个饭就各忙各的去了。我编不出荷尔蒙满天飞的浪漫情节来哄骗我妈,只能和她绕话题。我向她提议,我想去她的杂志社工作,她沉默了足足有半分钟。

“我办的是旅行杂志,又不是天文学杂志。等将来科技发达了,人类可以去外星球定居或旅游时,我倒是可以考虑招你进来。”

“好歹我也是文人的女儿,我高中时期还当过校刊主编呢,要不是我那一时想起去学天文,现在的成就未必会比你差,你要不要这样看不起我?”

“你怎么突然想上班了,这不像你的画风啊?”

“我很快就要和陆西城结婚了,他的父母肯定不希望自己的儿媳妇是个游手好闲的人。我得在见未来公婆之前搞定工作,这样才能昂首挺胸地嫁进他们陆家,也顺便给我们廖家和叶家长长脸!”

“好像……你说得也有点道理。”我妈有些纠结,“容我再想想。”

以我对我妈的了解,她挂了电话后一定会陷人“天文学和旅游学能不能和谐共存”以及“女儿和未来婆婆如何和平共处”这两大学术问题的沉思中。如此一来,她短期内就不会再有空来关注我和陆西城的感情现状了。

只是我没料到,这要求一提出来,我居然真的萌生了去杂志社上班的念头。因为,这样可以经常去全国各地公费旅游!

不过以上这些都不是我现在该考虑的问题,我正赶着去赴童虞茜的约。童氏集团融资上市,今天在南郊马场搞庆功宴,我也在受邀名单之列。

童家的庆功宴其实跟我没多大关系,到场的基本都是童叔叔生意上的朋友,我压根就不认识,也不想去凑这个热闹。可童虞茜非要我去,我以为她无聊才找我陪她消遣,谁知她反复叮嘱我一定要把夏彤带上,我顿时明白了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苏适多年的暗恋对象是童虞倩,童虞茜又跟童虞倩长得一模一样,所以她很不谦虚地把自己摆在了苏适的女神的高度,对于苏适交什么样的女朋友,她比我阿姨还要关注。

当年我问童虞茜为什么要操这份心,她说:“好歹我也是苏适的女神啊,他找的女朋友就算不能跟我一样光芒万丈,也不能相差太远啊!要不然显得我跟那些女的是一个级别的,我多掉价!”

我说:“苏适的女神是童虞倩,又不是你。

“反正我们长得都一样,没什么差别。”

我竟无言以对。

阿姨每次一下任务,让我去会会苏适的女朋友,童虞茜都总喜欢跟去凑热闹,还不忘提醒我:“打扮漂亮点啊,别输在气势上!”

我实在想不透,就问她:“苏适带女朋友来吃饭,我们打扮得那么光鲜亮丽干吗?我是他姐,又不是去砸场子的前女友。”

“我们得撑住气场,让她知难而退啊!她连我们这关都过不了,还想入你阿姨的眼?”

仔细想想,我觉得她说得也挺有道理。

于是就这样,在四五年的时间里,我和童虞茜乐此不疲地参与着苏适换女朋友的游戏,也一而再、再而三地搅黄了他的恋爱。

如今童虞茜强烈要求我把夏彤带去,多半也是想看她出丑。

回国后我曾跟爸爸去过几次南郊马场,那边有全玻璃结构的花房,亦是家主题咖啡厅,很适合唱个慵懒的下午茶。童家选择在南郊马场举办庆功宴,活动内容不外乎就是喝喝咖啡、骑骑马什么的了。夏彤那样的女孩子从小就身无长物地长大,必定很难融入我们的圈子。我想,以童虞茜的功力,应该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让夏彤丢人丢到姥姥家。

苏适介绍夏彤给我认识之前,至少应该抖了一半的料给她,不出意外的话还会让她离我和童虞茜远点。可我通知夏彤的时候,她居然很开心地答应了。我有些捉摸不透,同时又有些于心不忍:夏彤和苏适那些前女友不太一样,除了门当户对这一条,无论外貌还是学识,她配苏适都绰绰有余。

犹豫了半天,我心一横:不管了,阿姨交给我这个任务,我好歹也要给她个面子,象征性地费费心。就像童虞茜说的,如果连我们这关都过不了,她就更别想人阿姨的眼了。

我给夏彤发了条信息,确认了一下碰面的时间地点,然后开始翻箱倒柜地找我的骑马装。

从英国回来后我就再没骑过马,那几套骑马装也不知被我扔在了哪个角落。翻了好半天,我才从抽屉的塑封袋里找出一身。非常熟悉的一套骑马装备:白色衬衫、棕色马甲、棕色裤子、棕色马靴,这是宋南川送给我的。

我莞尔,拿出衣服在镜子前比了比。衣服还是那么合身,很衬我的肤色。宋南川的眼光一向都是很好的。

我差一点就忘了,三年前,是宋南川在英国约克郡的马场教会了我骑马。他骑马的样子比他在讲台前上课时还要迷人,在阳光下策马的他仿佛天生就是英伦贵族。他在马上向我伸手、对我微笑的画面,至今仍停留在我记忆中最敏感的地方。

我不敢继续回忆,我害怕再这样下去,即便是虚幻的他也能让我越陷越深。毕竟,我曾经是那么地爱他。

我收拾好衣服,匆匆地出了门。

刚下过雨,整个A市就像开着加湿器一样,水意朦胧,像极了五年前我初到伦敦时的样子。这让我又忍不住自动在脑子里导入了伦敦生活时的记忆,夏彤几次跟我说话我都没听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