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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穿成店小二(14)

南宫斐玉附到他耳边,如此这般地说了一番,两人心照不宣地又喝了几杯。

隔壁桌,方希其刚送走一桌客人,装作在擦桌子,耳朵却一直竖着将他们二人对话一字不漏地听了进去。

他做狗仔多年,看人的本事还算不错,南宫斐玉和欧阳兰澈虽然衣冠楚楚,相貌俊秀,但是眼神不正,尤其是看着阮绍民的样子虽然硬摆出一脸正气也掩不住眼底的□之色。

因此方希其故意找机会偷听他们讲话,果然让他听到一堆不堪入耳的对话。

“衣冠禽兽。”方希其在他们背后竖了个中指。

“大阮啊~”方希其眨着眼睛巴巴看着一身华丽女装,一脸精致妆容,翘着二郎腿吃梨的阮绍民。

“不要叫我大‘软’!”阮绍民飞了他一把眼刀,雄赳赳道,“就算要这样叫,也要叫我大‘硬’!”

“噗——”方希其捂住自己的嘴,避免自己的口水喷出来,如果被满堂香那一帮流着口水来找蒲草娘子的恩客听到自己心中的花魁自称“大硬”不知会是什么场景。

“咳,其实软硬这个东西都是浮云啦~”方希其干咳一声,道,“现在比较重要的是你前两天的那个提议~”

“我哪个提议?”阮绍民斜瞄了他一眼。

“自己创办报纸那个提议啊~”方希其满怀希望地看着他,“你不知道,做一个伟大的媒体人,将黑暗与真相暴露在阳光底下,贯彻爱与真实是我的毕生梦想,就算是穿到这里,我也不想这么轻易放弃我的梦想!”

“其实——”阮绍民实在忍不住鄙视他一眼,“你真正放不下的,是八卦吧!”

“你既然明白就帮帮我嘛~”方希其心里的小九九被拆穿也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反而缠上去道,“你看这是多好的一个年代啊,有江湖,有武林,有美人,有英雄——分明就是是非集散地啊,三步一八卦,五步一奸情,要是我们那个年代也这样,我也不用跑新闻跑得这么辛苦啊!”

阮绍民随手丢掉梨核,闲闲道:“你现在做店小二还不够八卦,据我所知,悦来客栈里人来人往,你听到的八卦应该也不少了,还不满足?”

“就是听得多才痛苦啊!”方希其握拳,泪眼汪汪地看着阮绍民道,“你不明白作为一名资深狗仔,手里掌握着大把八卦却不能传播出去,与亲爱的人民群众分享的痛苦!大阮,你不会看着我郁郁而终的吧!”

“你想办报就去办啊,我又没拦着你。”阮绍民翻了翻白眼。

“可是办报要资金要人脉啊,我一个店小二,没财力没人力的……”方希其说到一半就停下来,一脸心照不宣的表情看着他。

作为满堂香的当家花魁,阮绍民袋子里的钱肯定不是个小数目,最重要的是,外边多的是愿意为他效犬马之劳的男人,只要他开口,财力人力还不都手到擒来。

阮绍民无语望天,早知道神手方的真面目是这样的话,当初他绝对不会自曝身份与他来个“他乡遇故知”,--当初以为能遇到个同时代的人来理解他是件再幸运不过的事了,现在看来,还不如让他一个人守着穿越的秘密静静地死去呢。

场面正僵持着,一个丫鬟敲了敲门,道:“小姐,你快出来看看,南宫少爷送了大礼来给您呢!”声音里难掩兴奋。

方希其眯了眯眼:“靠,他还真来这套啊,真是弱爆了。”

阮绍民看他:“你知道南宫斐玉搞什么鬼?”

方希其点点头,鄙视道:“就是个衣冠禽兽。”随即朝着阮绍民挑挑眉,坏笑道:“不如我们……”

14、公子你弱爆了 ...

阮绍民整理好仪容,款款走出房间,他的房间在二楼的最中间,一走出去,就可以看到楼下大堂。只见原来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的大堂此时空了出来,人群全部站到了四周,或欣羡或赞叹地看着大堂正中,窃语不止。

而大堂中间,摆着一块三尺见方的汉白玉,那石头显然是雕刻过的,修得平平整整,正面上还整齐地凿了四句诗——

君当如磐石,妾当如蒲草。蒲草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南宫斐玉双腿交叠坐在白玉石上,姿态煞是倜傥,他本生的俊美,一身华贵打扮更将他的气质抬高几分,如此随意一坐,令得堂中不知多少女人小鹿乱撞,恨不得自己化身成那块石头。

阮绍民一走出来,堂里的人立刻注意到他,纷纷说道:“蒲草小姐出来了。”

南宫斐玉抬眼望,唇角一勾,朗声吟诵:“独怜蒲苇傍水生,我做磐石常相伴。蒲苇生生韧如丝,磐石世世无移转。蒲草小姐,在下对你倾心已久,虽知追求蒲草小姐的人如过江之鲫,区区实在不足挂齿,但是倾慕之心日盛,相思之情无解,不得已出此下策,但求得到小姐垂青,聊解思慕之苦。”

他言辞恳恳,目光切切,当真是一副痴心真情人的模样,在场的要么是寻欢的,要么是卖身的,都是皮肉交易惯了的人,这样的表白场景从未见过,不少花娘心中暗暗地羡慕嫉妒恨,南宫斐玉当场就虏获了一批芳心。

阮绍民默默地在心里吐了吐,脸上却是一副感动不已的神情,轻倚栏杆,柔声道:“南宫少爷一番心意,令奴家惭愧不已,奴家一介风尘,怎当得起公子的如此厚礼?”

一旁的方希其嘴角抽了抽,默默地竖了个拇指:不愧是曾经的娱乐圈头号人物,果然好演技!

南宫斐玉心中暗自得意,他料得果然不错,越是自命清高的女子,越是虚荣,当下起身道:“蒲草小姐言重,自古风尘多奇女,何况小姐如此这般‘浑然天成,无需雕琢’者,当令天下男子魂牵梦萦,在心对小姐之心可昭日月,只求小姐莫要嫌弃。”

阮绍民佯装感动垂泪,轻轻拭了拭眼角,叹了口气,缓缓道:“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能得到南宫少爷青睐是蒲草三生有幸,只是蒲草已有了心上人,怕是要辜负了公子的一番真心。”

方希其看着南宫斐玉瞬间变得青紫的白嫩脸庞,笑得肠子都快打结了,脸上却还是强忍着,一把勾住阮绍民的肩膀将他拉到自己的怀里,一脸不胜惋惜地冲南宫斐玉扬起下巴道:“南宫少爷,不好意思,蒲草与我已经互相倾心很久了,虽然我没有你的文采,也做不了……咳咳,那么大一块石头,不过,我相信蒲草是不会介意的。希望南宫少爷也早日找到自己的真心人~”

南宫斐玉纵横欢场多年,自认没有什么女人是他拿不下的,因此他今日才敢如此高调示爱,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竟然摆了一个大乌龙,脸上不由得一片火辣辣,只恨不能当场有个地洞让自己钻下去。

堂边上的人群已经开始低头耳语,方才还觉得南宫斐玉风度翩翩,潇洒倜傥的,此刻只剩下刻意掩饰的嘲弄之色。

刻意压低但还时不时传入南宫斐玉的谈话声令他浑身不自在,情绪也由一开始的难堪转为愤怒,一切都是因为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子。

他是蒲草的常客,对蒲草身边的人也了解得七七八八,因此深知蒲草身边那些人决计成不了他的威胁,他是算准了蒲草绝对不会有情人的情况下部署了今日的这一场,没想到功败垂成,这个小子是前不久才出现的,除了样子不错,其他各方面都很普通,背景更是上不了台面,不过是火凤街悦来客栈的一个店小二,因此他完全没把他放在眼里,没想到最后竟然是在这人身上栽了跟头。

南宫斐玉毕竟是世家公子,更是武林中有头有脸的人物,因此虽然心中又恨又气,脸上却还是保持着风度,向阮绍民和方希其敷衍了几句表面话后便匆匆离去。

“哈哈哈~你们不知道当时那场面,我要是那南宫斐玉的话一定切腹自尽,哪里还有脸面留在这世上。”第二天吃饭的时候,方希其得意洋洋地跟大厨豪哥说起昨夜戏弄南宫斐玉的事,忍不住又嘲笑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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