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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悔(209)

一转头,凌明辉的尸体近在咫尺。

夜里只看到血糊糊黑乎乎的一片,阳光底下看得清楚,那头骨都碎裂了,里面的东西都溅出来了。

有些东西只能存在在暗夜里,是不能暴露于阳光下的。

凌延只觉得胸口翻江倒海地,他四肢并用地爬开,呕吐了起来。

不是梦,原来不是梦。

他想起来了,他看到了很多黑色影子,鬼魅一般出现。

他当时太惊恐,爬着想跑,才转身就后颈一麻失去了意识。

现在鬼没了,凌明辉的尸体却还在。他本来昨天晚上想把他和房子一起烧掉的。

这里偏僻些,没有繁华夜市,晚上外面路上没人,正好做些杀人焚尸的事。

如今天都亮了,外面必定有人了,怎么办?直接跑吗?

才想着跑,院门口出突然有人扯着嗓子高喊:“杀人了!有人杀人了!快来人呀!!!”

凌延惊恐望去,有人已经探头探脑。

很快就有大胆的人进来看了,看见了凌明辉的死状,都扛不住要呕。

“抓住他!抓住他!”人们喊着。

“不,不是我!不是……”凌延无力地企图辩白。

带血的半块青砖就在旁边地上,那上面还有他的血手印呢。他衣衫、脸上都还有溅的血。

“报官!报官!”

“先捆起来!”

“呕~~~~”

“别看了!找个席子先盖起来!”

第 133 章(惩处)

八月三十才是休沐日, 今天才是二十九,凌尚书是从公房里赶回到府里的。

凌六爷迎上来,禀报:“已经派人去请族长了。”

尚书府三房的十二郎杀了人, 被杀的也是凌氏族人,关系上来说, 是远房堂兄。故这个事, 族长也得出面。

凌六爷顿了顿,道:“苦主是东楼十七婶,被杀的是她的长子。”

凌尚书贵人事多,也不是很能理得清这些边边角角的远房亲戚, 只觉得听着耳熟。因亲戚的事若要求助尚书府, 通常到管事那里或者老六那里就已经能解决了, 通常到不了他这里。

凌六爷一看就知道老爷子记不得了, 提醒道:“十二郎亲生的那家。”

凌尚书脚步突然顿住, 吃惊地看向凌六爷。

凌六爷点头:“被杀的是他亲生兄长, 唤作凌明辉。”

两个人一路走, 凌六爷一路给凌尚书补充信息:“说是赌债纠纷。照十二郎的说法,是他那兄长诱他去赌,欠下了赌债。两人撕打起来,失手误杀了。只……”

“咳。”凌六爷道,“仵作验尸, 凌明辉后脑碎裂,凶器是一块青砖。十二郎……十二郎无伤。”

凌尚书再次顿住了脚步。

他曾在大理寺任职,于刑律案件都不陌生。这一听便知, 哪是什么“撕打误杀”, 这是背后袭杀。

凶器是一块青砖,大概率是临时起意。

但临时起意也是故杀, 即故意杀人。与失手误杀的过杀,即过失杀人,完全是两回事。

一个判斩,不可收赎;一个判绞,可收赎。

凌尚书来到厅中,厅中等着他的是应天府推官。

推官道:“府台令我给大人先通个气儿,具体怎么定,下午府台大人亲至再议。”

因嫌犯和死者同族,又是大族,官府都得和宗族协调着来,不能只凭律例判案。

一些鸡鸣狗盗的小事,宗族若愿意,内部就可以处理消化。地方官员也乐意如此,这样他们的任期内“案件”发生数就会少。

时下考核官员政绩,案件发生数、诉讼发生数都是考核标准。

所以应天府尹要等着凌氏族长到了再一同议。族长在城外,这一去一回,就得下午了。

推官带来了相关的文书和证据给凌尚书过目。

一张凌延签名画押的赌债字据。一份凌延的口供。

凌延也不傻,杀凌明辉的事无可抵赖,他承认了。只一口咬定是兄弟二人因赌债发生纠纷才误杀,又说是凌明辉嫉妒他富贵,故意诱他去赌,从他这里坑钱。

至于林嘉、张安、刀疤三等人的事,他绝口不提。

背一桩人命官司就够了,可不能再背第二桩。

他其实十分惴惴,不知道柴房里那摊血怎么解释,想着万一被质问,就推说是凌明辉的血。

没想到根本没人问。他有些诧异,但也不可能自己再提起,就干脆闭嘴。

他不知道,官府的人赶到的时候,只有他和凌明辉的现场。柴房里已经被清理过,刀疤三的血全被冲洗干净。

凌延的杀人案里,凌昭要张安和林嘉全部隐身。

他知道,凌延只要不傻,就不会主动再背一条人命。

凌尚书谢过了推官,送了客,对凌六爷道:“叫九郎、十一郎都来。”

凌昭及冠已出仕,十一郎虽未及冠但已成亲,以时人的眼光来看,也算是大人了。如今家中有事,他们都该参与进来,便没有发言权,也可以看看听听,旁观学习。

凌六爷道:“叫十四也来听听吧。”

他是十四郎的亲爹,几个儿子中十四郎一枝独秀。虽不敢妄想他像凌昭那样,小小年纪就出仕,参与家族事务,但也想为十四郎争取个旁听权。

凌尚书道:“他还小,心性未定,先好好读书,不要为这些事移了性情。”

他批评凌六爷:“勿要揠苗助长,伤了仲永。”

凌六爷唯唯受教。

凌昭今日睁开眼的时候,外面已经太阳高悬。

身体和精神有阔别已久的放松感。自然睡眠终究和服药昏睡是不一样的。人身体的需求骗不了人。

他起床后便在等着,果然等到了应天府来了人,又凌尚书派人来唤他。

从容去了议事厅,连他在内,在家的四个成年男人是凌尚书、凌六爷,他自己,和十一郎。

十一郎已经被这个事震惊了——他的兄弟中,竟有人杀了人,不可思议!他见到凌昭,便忍不住叫道:“九哥!九哥!你可知道发生什么事!”

凌昭到了,凌六爷便把事情完整又叙述了一遍。

十一郎先前只知道凌延杀人,待听了细节,更震惊。惊于凌延赌,惊于赌之危害之大,更惊于凌明辉后脑碎裂而凌延身上无伤。

他已经不敢说话。

凌尚书问:“熙臣,你怎么看?”

“不能是故杀,有损声誉。”凌昭道,“按过杀论,判绞即可。”

故意杀人是先有杀人之心后行杀人之事,这是恶。

过失杀人是少年人争执撕打中失手了,是错,但不是恶。

二者性质完全放不同。所以虽都是死刑,但故杀判斩,尸首分离,必须偿命,非大赦不许收赎。过杀判绞,能得全尸,也允许收赎。

这个思路是没问题的,凌六爷也是这么想的,他点点头,正要说话。

凌昭却还没说完,他接着道:“至于要不要收赎,听三伯母的,毕竟是她儿子。”

凌六爷和十一郎都愣住。

凌昭说这个话的时候,神情一如往常,毫无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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