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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抽卡,我从来没输过(542)

虽然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神明的能力可以强大到撞偏太阳——按照叶争流的天文知识,那需要跑出大气层一点五亿千米。

但考虑到文学作品里会有一些夸张的表现手法,而且为了跟不同语言合辙押韵,有些具体事件也会进行修改,这些情节也不是不能理解。

最要紧的是……

“在千年以前,梁、夏、燕三国,还是常人眼中的‘蛮荒之地’,各部族使用的语言不能完全共通。但在数位笔者的游记里,即使有着地域、族别之差,歌谣中重复的内容却是大体不差。

我猜,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过,然后变成了当时那些‘蛮族人’记忆中的共同印象。”

叶争流吐出一口气来,她小心地把另一张发黄发脆、精准度有待提高的手绘大地图传给裴松泉:

“哭泣、呐喊、甚至撞向太阳。这不像是‘欺骗’的作风,确实和‘痛苦’的情绪更加相近。先生,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考虑,我现在倾向于那位最早的神明就是痛苦之神。”

没错,慕摇光不可能是最初的神明。

别忘了,按照时间表计算,慕摇光出道以来的第一战,是跑到贪婪之神的神域里跟贪婪谈条件,结果裤衩,呸,卡牌都差点给人家扒了。

如此青涩的表现,俨然是个信心满满的理论派,而不是死而复生的□□湖。

在经历过贪婪之神以后,慕摇光欺上瞒下的行动就熟练很多。

他吃着疯狂教派的公饷,还顺便去玄衣司里领了第二份工资,一看就知道是挨过生活的暴打,所以学得精乖了。

裴松泉缓缓点头道:“我曾经与慕摇光见过一面,祂不像是活了上千年的存在。”

叶争流淡淡地应了一声。

“童谣在夏国,贪婪之神在夏国,慕摇光也在夏国。先生,我不信这只是一个巧合,我觉得,这位最初的痛苦之神,只要祂还没有陨落,那祂现在便应该在夏国。”

裴松泉捧起茶盏,眼中浮现出一丝隐约的笑意:“你看起来已经有头绪了?”

“是的。”叶争流眉峰一挑,“因为我又想起来另一件事……还是那句话,先生,我不信世上的巧合有那么多。”

她伸了个懒腰,把桌面上凌乱的纸张都重新按序号整理好。在整理到一半的时候,叶争流忽然想起什么似地猛然抬头。

“对了,先生,从燕国回来以后我还没问您呢,您想吃恐龙肉吗?”

裴松泉谨慎地停顿了三四秒钟才出声,他迟疑地问道:“这,又是什么?”

第306章 第三百零六章

在了解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后, 裴松泉委婉地表示自己不想吃恐龙肉。

特别是当叶争流给裴松泉科普了“鸡是恐龙的后裔”小知识以后,裴松泉就更是坚定地表示比起土特产恐龙肉,自己更愿意选择吃鸡。

裴先生不愧是半神,跨越千年了的时光, 领跑于时代的前列。

叶争流一边在心里感叹裴松泉的时髦, 一边叫人去厨房说一声, 今天晚上多给裴先生炸一盆鸡腿、炖一罐鸡汤,再爆炒个鸡杂什么的。

送走裴松泉不久以后, 解凤惜又到叶争流这里打卡遛了个弯儿。

解凤惜的风格自成一脉, 和裴松泉的委婉回护全不相同。

徐徐呼出一道在阳光下呈现出透明琉璃色的烟气,解凤惜舒舒服服地窝在窗前的一张藤编软椅里, 漫不经心地问叶争流道:“你刚刚对裴先生说什么了?”

叶争流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 她反问道:“先生对师父说什么了?”

“他让我旁敲侧击地提醒你,不要每次都随便捡奇奇怪怪的东西回来。”

说到此处,解凤惜深以为然地一点头:

“你捡的那一堆寒剑宫的剑客, 我看过了,里面没一个有趣的。我瞧他们一个个都方方正正, 模子里新按出来的般, 不知道还以为是府里缺砖头,你就从外面拉了一车回来。”

叶争流对解凤惜这套以“有趣”为最先的标准不置可否。

不过, 她也没纠正解凤惜, 她带回来的“奇怪东西”其实不是寒剑宫弟子, 而是愤怒之神的神躯部分。

裴先生是半神,就算吃块恐龙肉也没事。

更何况,裴先生多半不会去吃。

但是换了解凤惜……

解凤惜是真的有很大可能, 选择去吃那块恐龙肉啊!

“那些寒剑宫弟子们, 我正好有用。”叶争流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 “过一阵会把他们调走的。”

解凤惜只是略略眯目一想,便料准了叶争流的答案。

他手中那支翡翠烟杆轻巧地在掌心一转,烟杆末端便指向了楚国的西边。

“是啊。”叶争流从容点头,“正是芳华城。”

————————————————

芳华城最大的一座花楼中,沈飞明一腿伸直一腿屈起,背靠一条红木窗棂,正正好好地坐在顶楼的窗框上。

沈飞明的脸颊上恍若晕着三分淡红的醉意,然而细看他的目光,里面却只有一派清明。

他腰间配着一个空荡荡的泥金刀鞘。右手自然垂下,左手则揽着一大坛酒,时不时就仰头饮下几口。

上好的酒酿被沈飞明一口气淋漓灌下,有时会,几道酒液还会顺着衣襟淌下来些。

窖藏的美酒不但打湿了男人的衣料,让他身上沾染上一段酒酿醇香,而且还自沈飞明健硕的胸膛蜿蜒而下,一直淌进他块块分明的腹肌沟壑里,让人看了便觉食指大动。

第七天。

这是沈飞明留在芳华城的第七天。

旁人来到芳华城,就算是寻欢作乐,酩酊求醉,也只是推杯换盏而已,连酒碗都很少用。

毕竟,大家全都醉翁之意不在酒。

但只有沈飞明,论喝酒,他是认真的。

虽然沈飞明只来了芳华城七天,但城中大多数的男人,都已经听说过他的名字。

他们都知道,只要粹玉楼里的楼主茹娘——也就是那个常年寡着脸孔,暮气沉沉的女人听不惯街上的动静,朝楼下伸手一指……

那么,不到半盏茶的时间里,那个黑衣服、大胸肌、每天喝得颠三倒四,不知今夕何夕的男人必然会从天而降,给正在找乐子的某个人一顿胖揍。

因为此人武力值太高,又太过不讲理的缘故,进来,一整条主街的生意都为此变得淡薄许多。

……

背后传来了几声琳琅的珠玉相撞之音,沈飞明无需回头,也从那叮叮当当的手镯声响里听出了来者身份。

他把酒坛里最后一口残酒饮尽,喝空的酒坛轻轻巧巧朝墙角一抛,稳稳地叠在了一堆酒坛的最上头。

沈飞明跳下窗框,反手将两扇轩窗啪嗒一合,理了理自己大敞的衣襟。

“出门?”

茹娘点点头,温婉道:“是,又要麻烦您了。”

见茹娘有事出门,沈飞明也不细问,当即动作起来。

照着这些天里一直对外所做的掩饰,或者说人设解释,沈飞明是个被茹娘迷花了眼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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