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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飞花(67)

作者: 多梨 阅读记录

带着睡意的声音,听起来也好似撒娇。陈修泽沉默两秒,他从没听过方清芷撒娇,这一声要疼到心间,现在她若拿刀剖开他胸膛取心尖尖肉吃,陈修泽想自己也会由着她,说不定还会提醒——莫吃生的,对身体不好,来,我为你用油煎一煎。

一开始养着她时,也没想到要付出如此多的心血。多到恨不得将每日每日的心血都化浓白灌给她,把心也分明地剖出给她瞧一瞧。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陈修泽未料及后来会演变成如此情况。倘若那时知道,就该一枪崩了她,免得如今令他又恼又爱又不知如何是何。梁其颂虽然蠢笨,但有句话说得倒不错,至少,方清芷如今人在他这里,不是吗?方清芷却不知陈修泽在想什么,她仰着脖子,像跨越篱笆失败的小鹿,卡在上面,伤口深到好似要危及生命,四肢如今无济于事,方清芷从缺氧感中仰脸,看到陈修泽握住她一只干净的脚,正温柔地以唇贴脚背。

此刻的他看起来好似朝圣的信徒。

可明明他才是主人。

他才是二人关系间的主导者。

方清芷在死亡边缘挣扎着,陈修泽让她说什么,她都说了。就像审讯,不对,是糟糕的警察在强制令犯人做伪证,方清芷按照他的意愿开口,说方清芷在陈修泽身边,现在方清芷在吃陈修泽,陈修泽在亲的人是方清芷,方清芷只爱陈修泽。她当然可以选择不说,只是违背陈修泽心意的话,他有千万种方法磨得她不得不出声。

陈修泽很满意。

他捧着方清芷的脸,珍惜一吻。

次日,方清芷只得用丝巾围在脖颈间,尝试去掩盖。她也看到陈修泽脸上的痕迹,惊讶地问,陈修泽轻描淡写,微笑着说,是昨天晚上去给她买巧克力,下着雨,不小心撞了下。

中餐是同宋世南一同吃的,梁其颂仍旧负责侍奉宋世南,西装革履,低头布菜。

梁其颂的视线触及方清芷脖颈上的柔软丝巾,也瞧见下面遮盖不住的、若隐若现的红痕。

他克制地握紧拳头。

全程,方清芷没有抬头看梁其颂一眼。

她低头饮汤,垂着眼,看到梁其颂拳头上的痕迹,明显是撞到东西后的擦伤。

和陈修泽脸颊上那细微伤口如出一辙。

第42章 求字

——梁其颂, 现在纵使你脱去衣服大跳艳舞,清芷也不会再看你一眼。

为宋世南敲开螃蟹时,梁其颂脑海中始终盘旋着这句话。

纵使陈修泽从未说出口, 但对方昨天的眼神中已经表露出这种含义。

他昨天淋着雨将点心带回去, 宋世南连尝也未尝, 只象征性地让他放在一旁。

是的,对于有钱人来说,这些东西都不重要。

人的劳动不重要,人的心意不重要, 纵使有千万重爱,也抵不过权势滔天。梁其颂不过初初踏入这纸醉金迷的一个角, 便已经深深感受到金钱所能带给人的无限愉悦。赌场中有不少俄罗斯的“波斯猫”,价格不高, 随意付出几个钱就能一亲芳泽——梁其颂从来不去,他只觉自己已经无法再保持昔日里的正直心性,但至少还能留一份清白。

他能胜过陈修泽的东西已经不多,倘若真要比较,也只剩下这——在她眼中或许已经不值一提的——一心一意身心如一的爱。她总有一天会明白这是多么珍贵的东西。

可昨天情形令梁其颂彻底认清这令人绝望的现实, 他尚远远不及陈修泽。事实也的确如此,如今不过几个月, 怎能同人苦心经营十几年相比较,再如何不甘心,今时今日, 陈修泽仍旧是贵宾, 他仍旧是服侍的那一人。

这就是差距。

差距就是, 无能的人连做竞争对手的资格都没有。

陈永诚将他按在尘土飞扬的房间中砸头;

催债失败后, 梁其颂被打手狠狠划了脸;

昨天雨夜, 陈修泽掐到他险些窒息而亡;

差距就是,方清芷一身男人痕迹,坐在桌边吃着小鹅肝黑松露,微笑着同旁侧男人交谈,而梁其颂只能站在对面,为今天赌场豪客布菜,兢兢业业为他安排今天的放松行程。

这便是他们的差距。

梁其颂低下头,继续机械的劳动。

今天的午餐很轻松,几乎不谈公事,昨夜里,在梁其颂离开不久,陈修泽就已经同宋世南达成了初步的意见合作,就等着今天签合同。

明天,陈修泽才回去,事情已经谈完,下午便陪方清芷去散步,四处走了走。

方清芷无法忽视陈修泽脸颊上的这道痕迹——发紫的一层瘀血,他皮肤不算白,衬着也明显。三道,一看就知是殴打出的,怎么又会是碰撞的呢?

陈修泽不说,方清芷不能问,她假装相信对方的谎言,只心有些讶异——她还以为对方会借机来讲梁其颂的坏话,或者说他哪里不好……

没有。

陈修泽对此保持缄默,甚至宽容地替他隐瞒。

方清芷也知,陈修泽很容易吃醋。

可是……

他此刻的大度令方清芷愕然。

于是方清芷放缓步子,同陈修泽慢慢悠悠走,他虽然一直讲自己腿脚可以,但……这样的跛足,走路是否也会累?

昨夜里落了一场雨,现下空气清新宜人。方清芷很久没有这样自在地走在街道上,身侧跟着的也不是阿贤或者保镖,而是陈修泽。如今的方清芷已经渐渐能在他面前放松,大约是都见过彼此失态时的模样,也的确曾拥抱取暖过,她已经不会再视对方如洪水猛兽,提起:“你没有同我讲过,你是怎样发家的——也是做叠码仔?”

“不,”陈修泽摇头,“我弟弟险些被赌博害一生,我又怎么会去和赌沾上关系。”

方清芷的头发已经长长,风吹得发乱,她撩拨两把,又被风吹到脸上,不得不再伸手去理。

陈修泽坦言:“我做过走私的勾当,将东西倒卖到大陆;再后来,我去做了孟久歌的小弟。”

方清芷停下脚步,她刚将吹到口中的头发拨走,陈修泽也停下,将自己手杖递给她,示意她帮自己拿一下。

方清芷不知他要做什么,安静接过,手杖边缘已经被他长年累月地用着,磨到光滑。之前瞧着怒吼的狮子,如今压在手下,并不觉怕,只是手杖是按照陈修泽的身高比例定制的,在她掌下,未免有些气势不足。

陈修泽解下自己领带,今日佩戴的是一条浓黑色、有着细细暗红斜纹的真丝领带,拆开,握在掌中,手指做梳子,插入她发间,仔细为她梳理头发,用领带做发带,将她渐渐长长的头发归拢、束起。

方清芷说:“你还会梳头发。”

陈修泽说:“之前给妹妹们梳过,后来交给启光做——生疏了。”

说完,他后退一步,双手压着方清芷肩膀,摆正,凝神看了一阵,微笑:“虽然我技术很差,但你还是这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