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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飞花(81)

作者: 多梨 阅读记录

那是她唯一能用来自保的东西。

陈修泽平静地说:“现在想想,当时做法也不过是欲盖弥彰,垫的鞋垫再精准无误,仍旧会被讥讽是瘸子。所以我不再往鞋中垫东西,我定制了这柄手杖。我的确跛足,但那又如何,我只是腿有残疾,他们残疾的是脑子,岂不是更可怜。”

从那之后,谁再当着面嘲笑,陈修泽能用这柄手杖击碎对方的骨头。

他的指腹轻柔地抚摸着怒吼的狮头:“一晃眼,七年过去了。这根手杖,也换了多次底座、杆身,狮子也重新浇筑、打磨过。”

七年前,陈修泽拥有了自己第一套手工定制西装,成功成为孟久歌手下独当一面的那个人。也是七年了,陈修泽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陷害、刺杀,一步步走了上来。

他身边的兄弟,七年来剩下的不多了,唯独这根手杖,始终跟着他。

陈修泽用这个手杖,用了七年。上面沾过血,狮子重新铸过两次,底部的银制换过十五次,就连手杖主体,也在惩戒叛徒时被狠狠抽断,又重新换了一根新的,还是原本的尺寸,原本合手的东西,他还继续用着。

不知如今的手杖是否还是开头的那个,但人人都会称赞一声陈修泽念旧,重感情。

除了方清芷。

她认定他只将她当作情妇。

她眼中,他不过是个没读过几年书、强行将她掳走的瘸子。

她本应是好学生,将来择偶对象应当也是优秀的医生或者律师。

陈修泽微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对你说这些,大约我刚才也睡糊涂了。你就当这是梦话,不用往心中去。”

方清芷的头发乌黑如云,她站在灯下,不说话。

陈修泽欲言又止,顿了顿,握着那柄手杖,慢慢地出门,没有对方清芷说一句话。

他轻轻关上门。

方清芷坐在桌前,指尖摩挲着玻璃杯杯身,半晌,她起身,走到窗边。

明月高悬,冷风吹得树枝摇晃,她看见陈修泽孤身一人,握着手杖,微微跛着在寂静的夜里行走,安静到好似一片残缺、逆着风行走的树叶。

方清芷怔怔地在窗边站了许久,直到瞧不见他,才转身回卧室。

陈修泽晚上给她买的那些食物,都放在打包盒中,安静地放在柜子上,一盒又一盒。

方清芷已经吃过饭了,但她还是抱着这些,坐在桌子边,打开。

已经凉透了,面也坨在一起,更不要说鱼丸和沙嗲这些东西,冷了后,风味大打折扣,方清芷一个人坐在桌边,仍旧慢慢地用筷子挑着吃,吃了一半,她将东西收起,全都丢进垃圾桶。

方清芷不知自己怎么了。

她忽然看不清自己的未来了,好似飘荡在黑暗的海上,没有灯,没有方向,没有任何能引她行走的光亮。

她是渺茫海上一艘微小的船。

往后一周,温慧宁又来探望了方清芷两次,她的病渐渐好了,也开始正常去书店里打工。温慧宁知道她的专业,提议要不要来公司实习,为她开薪水,被方清芷婉拒了。俞家豪来找过方清芷一次,只说梁其颂养好伤、能下床后就离开了。

俞家豪也不知他去了哪里,只有封信转交给方清芷。

展开信,方清芷只看到一行钢笔字,是梁其颂写下的。

「南来北往随征雁,行路艰难。」

俞家豪读不懂,探头,疑惑:“什么意思?”

方清芷合上信,微笑:“是一首词,他有自己的规划。”

俞家豪叹息:“我就是不懂你们说的话,没意思,神神秘秘。”

——哪里神秘呢?

梁其颂单单拆了这一句词,后面还有:

「青泥小剑关,红叶湓江岸,白草连云栈。

功名半纸,风雪千山」

梁其颂未说出口的,都在后面。

他知道方清芷懂。

这是梁其颂的选择。

方清芷低头,将纸裁成正方形,折了折,折成一只千纸鹤,轻轻放在能晒到太阳的室外邮筒上。

她忽然想起陈修泽那个用了七年、经过无数次零件更换的手杖。

陈修泽认为那根跟了七年的手杖还是原来的那根,但只不到一年,方清芷已经确认今日的梁其颂已经不再是昨日的梁其颂了。

她仰脸,微微眯了眼,手搭在眼帘前:“今天太阳好热啊。”

天气仍旧一天天热下去。

直到开学,倒是最热的时候,阿贤过来了。

阿贤脸上的疤痕明显淡了些,他戴着帽子,笑着说自己现在非常需要遮阳——

“花了好多好多钱呢,”阿贤指着自己脸上那道如今是淡粉色、褪过一层血痂的疤痕,“都是大哥给报销的。”

他来的时候,方清芷正在花店里挑礼物,听到阿贤这样讲,愣了愣,又问:“是不是再来几次,就一点儿疤痕也看不出了?”

“也不会,”阿贤说,“医生讲了,说会变淡,之前那些坑坑洼洼、不平整的肉会变得平整光滑……但颜色没办法,再长好之后,还是有痕迹的,会容易发红。”

方清芷想了想:“其实也没关系啦,稍微有些发红,不明显的。”

阿贤知道她是在安慰自己,也笑:“对,刚好我是个男人嘛,长得太好看也不行,容易被怀疑工作能力——你在为大哥选花?”

后面那句,阿贤高高扬起调子,有些欣喜的意味。

“不是,”方清芷解释,“同学的未婚夫过生日,要请我们一块儿过去。我不知送什么好,想选束花。”

阿贤问:“上次书店里的那个同学?”

“对呀,”方清芷没想到他还记得,说,“你记忆力真好。”

“还行,”阿贤笑,“选百合吧,百年好合,他们将来也是夫妻,这个兆头好。白头偕老,和谐美满,百年好合……”

他帮着方清芷挑选百合花,指点她,该怎么挑——之前和陈修泽一起跟着孟久歌的时候,阿贤没少做这些帮忙挑选花朵的事情。

陈修泽一直没有再来。

阿贤也不是经常往方清芷这边跑,他知道当初方清芷为什么搬出来,所以尽量让自己的动机像个朋友,而非“监视者”。和其他人相比,方清芷同阿贤相处其实更自在些,至少阿贤不会真的像个狱卒。

方清芷也不知如今她和陈修泽究竟算不算“分手”,也或者……冷落?分歧?一拍两散?找不出合适的词语。

阿贤倒是同她提了几次陈修泽的现状,说陈永诚无心学业,陈修泽原本想让弟弟去留学读书,现在也渐渐打消了这个心思。

陈永诚不适合做学术,真要送去英国,他本身性格顽劣,若是再染上些其他糟糕的癖好,岂不是更加糟糕。

“不是讲,97年英国佬就会离开吗?”阿贤说,“今天早上,大哥还说,那个铁娘子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