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杳杳(3)

作者: 林不答 阅读记录

排第一的似乎就是医生来着。

不过那会儿她指的是外科医生,因为言情小说和漫画里医生男主正流行。钟牧原脸好看手更好看,不穿白大褂、不拿手术刀,多浪费啊。

现在他当了心理医生,好像也挺合适的。

“你刚刚说找我帮忙?”孟杳问。

孟杳知道,这个世界上,抑郁症恐怕也是分等级的,莫嘉禾这种连爱琴海的风都无能为力的,应当就算高级。哪有她能帮上忙的地方?

“对,其实嘉禾跟我说,她一直想找你聊聊……”钟牧原一边说一边又从文件夹里拿出另一沓东西。

几乎有半本书那么厚了。

孟杳的眉毛不解地拧起来,钟牧原的话头却止住了。

他看见孟杳光洁额头上渗出密密汗珠,脸颊也被热气逼红,终于意识到他们俩已经在弥漫烫鸭毛味儿的菜市场门口站了十几分钟。

孟杳露出他熟悉的那种神情。

原本圆润的杏眼懒散地阖上了一小半,眉毛轻蹙,嘴巴淡淡合成一条平直的线。虽然她仍然很礼貌地看着他,听他说话,但钟牧原知道,这副神情的意思其实是——

你讲完了吗?

高考后他请她去看电影那次,散场后的电影院里亮起浪漫的暖灯光时,孟杳也是这副神情。

当时他很有自尊心,不能接受被这样敷衍。

但现在,钟牧原捏紧了夹着文件的手指,十八岁的中二自尊心不再被攥在手里。

他轻声问:“你刚刚是打算去买菜吗?”

“?”孟杳不明白他的话题为什么一百八十度急转弯。

“嘉禾这几年一直在写东西,她说你是第一个认真看她文章的人。她想出版一本小说集,希望你是第一个读者。”钟牧原把那沓厚厚的东西递给她。

紧接着又问:“你想要什么菜?”

“?”

孟杳的脑袋里再次冒出那个巨大的问号。

一个分明立志不“叫卖文字”的女孩,说想出版小说集。

一个八年没见且当年拒绝过她的高中男同桌,说要帮她买菜。

她难道已经进入那个异形世界了吗?

“我这两年跟她聊天,能感觉到你在她的心里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如果你不忙的话,我想拜托你仔细看看这些,她说希望你是第一个读者,所以我没有看过。”钟牧原轻声请求,又左右看了看,指着街对面那个简餐店说,“我知道看这些东西要花不少时间,要不你去那里坐?我帮你去买菜。”

很重要的角色?

孟杳只记得那一次关于“叫卖文字”的聊天,之后她和莫嘉禾似乎连单独谈话都没有过。

但厚厚的纸张已经在她手上。

而且天气确实很热。

如果不买排骨的话,她的晚饭也确实没有着落。

比起费心措辞拒绝钟牧原眼下的请求,去简餐店坐着吹空调省事太多。

花时间读几篇文章,换一个跑腿,也算公平交易。

孟杳点头,“我要排骨。”

“小肋排,两斤。要剁好的。”

钟牧原笑起来,“好,没问题。”

又问:“还要别的吗?蔬菜水果之类的。”

孟杳想了想,“那再来一颗西蓝花,两根胡萝卜。”

钟牧原笑容放大,摆手催她,“你快去坐吧,我买好就去找你。”

说完,他健步如飞地走进了烫鸭毛味儿的重重热浪中。

孟杳看着他的背影。

真是好医生啊。

最美逆行者没他不行。

*

洛杉矶,半山别墅里亮起灯。

江何让司机把那辆骚包到除了在洛杉矶他都不好意思开的劳斯莱斯停进车库,进门叫人送一杯橙汁到房间,然后就径直上楼,一头栽进沙发里。

眼皮重得要打架,他在就要睡着的关键时刻猛地想起刚刚孟杳的信息,又抓起手机办正事,喊人帮他买钢笔。

孟杳只说买这个牌子,没说买哪款。

心中有点烦躁,一条语音发过去,“随便买买就行,不是什么重要的人。”

发完躺了几秒,又抓起手机撤回,操着一把哑透了的嗓子重新说——

“算了,买最好的。”

谁知道这次那男的会是什么德行,总得给她撑撑场面。

安排完,他扫到孟杳发微信的时间,那会儿正是纽约凌晨两点。

还好他临时被他爹支配到洛杉矶来陪各路叔叔伯伯喝酒,要不然这信息得到明儿一早他才能看到。

孟杳可真行。

真以为他夜夜笙歌不睡觉是吧?

眯了一会儿,外头传来轻轻敲门声。

江何的嗓子实在是发不出声儿了,闭嘴费力拖了个长长的“嗯”出来。

佣人端着橙汁进来,看见江大少瘫在沙发上的模样,不能免俗地被惊艳了一把。

江何穿不惯正装,因此哪怕是今天这种场合,他也只是勉强套了件黑色西服,不打领带,再板正的衣服都被他穿出一派落拓的潇洒。扣子被他自己多扯开一颗,颈下皮肤白皙,因为喝了酒,泛出粉红色。垂感极佳的西裤,叫他穿着也总是短那么一点儿,露出皮鞋上被黑色袜子包裹的那一截细脚踝,看着莫名叫人脸红心跳。

真正的好皮囊是什么样呢?

就是有的人,哪怕瘫个葛优躺的姿势,他也能躺出胶片时代豪门电影里的纸醉金迷来。

圈子里,江家算不上多显赫,一没祖上三代的家底,二没政商通吃的路子。江何他爹江自洋三十年前还只是岚城大市场上一个卖衣服的小摊主呢,标准的白手起家。

但江何就是公子哥里最众星捧月的那一个,和裴家那个宝贝得紧的独苗平起平坐的地位。

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是他光凭脸就能服人。大家一起出去玩,江何和裴澈,永远自动成为焦点,这是车和爹都无法达到的效果。

佣人在洛杉矶这处别墅干了好几年,很少见到江何。因为江家人来洛杉矶通常都是为了生意,而江家生意的希望全部被灌注在江何那个十六岁上 Cal Tech 的天才弟弟身上。兄弟俩,一个负责花钱,一个负责赚钱,分工和寻常人家的兄弟掉了个个儿。

听说是江家大少爷小时候太没正形,江自洋深感后继无人,火急火燎生了二胎重点培养。佣人每次看见江何一张脸,就不免要想——

这是所有的运气都用在脸上了吗?

橙汁放在小几上,佣人轻手轻脚出去了。

江何缓了一会儿,坐起身喝一口,又皱眉——孟杳的橙汁里到底加了什么?为什么他在别处永远都喝不到那个味儿?

原本就痛的嗓子受到怠慢,金贵的江公子不愿再喝,又瘫回沙发上。

过了几分钟,手机又响起来。

他以为是那钢笔买到了,拿起来一看,八百年不主动说话的裴澈居然给他发了张图。

江何认得,那是孟杳家旁边的一间咖啡馆,听说裴澈前女友念大学的时候也住那附近。

裴澈:[我在喝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