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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色(29)+番外

不管怎么说,刘薪是刘远的爹,是他们的长辈,刘弛也是刘远的兄弟,一笔写不出两个刘,刘远现在要去阳翟了,这一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向乡,临行前见见老爹,这是很正常,且为人称许的。

睡了一觉,刘桢头脑清醒多了,她回想起之前刘远向自己解释的话,第一次察觉出更深层次的含义。

祖父和伯父一家以前是怎么待老爹的,刘桢相信,如果她老爹没有得失忆症的话,是绝对不可能忘记的。更何况她听说她的亲祖母也死得很憋屈,当初老爹跑去从军,心心念念就是为了回来赎回他老娘的身份,结果军队白去了,苦也白吃了,回来的时候,他老娘坟前的草都快比人高了。

想当初,他们一家没什么能力的时候,每次去祖父那里问安都要受尽各种奚落,老爹心理承受能力强,被当面痛骂也能面不改色,但刘桢觉得他绝对不是一个圣父,心里也绝对不是不介意,只不过那时他们一家子的情况摆在那里,根本没什么话语权可言,吃了什么亏也只能默默吞下。

但现在早就不同以往,为啥她老爹没有居高临下地扇那一家人的耳光,反而讲究起孝道来了呢?

要知道虽然现在也讲孝道,秦律里对不孝的惩罚也比其它普通的刑罚重,但是还远没有到后世那种“以孝治天下”的地步,更何况现在是乱世,秦律已经不管用了,起码在颍川郡这块地盘上,刘远说了算,他不去给自己父母请安而已,这种小事谁也不可能不知死活地揪住不放。

再结合刚刚从继母口中听到的消息,县令把萧起押来了,刘远竟然没有当场把人给宰了,而且说了一通话,然后当着很多人的面,把萧起给放了。

所以刘桢估摸着,她老爹很可能是有更深远的图谋,比如说,树立自己不计前嫌,宽宏大量的名声啥的。

这么一想,很多事情就能想通了,但刘桢心里实在是太震惊了,要知道她老爹文化程度不高啊,书都没读过几本,怎么就能想得出这种主意来,他这分明不只是在为执掌颍川郡打基础,而是在为未来铺垫伏笔啊!

她本来还想找机会劝她老爹千万不要跟陈胜吴广那帮人瞎掺和,结果这下可好,一肚子的话都用不上了,老爹根本就用不着她来指点,人家早就未雨绸缪,想到好几年后去了!

于是刘桢就这么处于震惊的状态中,被拎上车,去给她的大父一家请安,然后又被拎上车,一路朝阳翟的方向前进。

“小娘子为何闷闷不乐?”桂香的声音终于将她从游神状态拉了回来。“小娘子还未用朝食,婢子将食盒带上来了,可要用一些?”

“噢,拿过来吧。”刘桢道。

“小娘子为何闷闷不乐?”桂香觑了她一眼,想是觉得这个新主人还好说话,要是换了以前,主人家没有询问,她是绝不敢开口的。

“无事。”她只是突然觉得自己也没有聪明到哪里去,充其量只是仗着一个成熟的灵魂才能得到得到老爹和姬辞的青睐,实际上不管是他们之中的哪个人,论才智,都要比自己强多了。

其实被打击着打击着也就习惯了,刘桢并没有太丧气,她也觉得有些饿了,便让桂香打开食盒,准备吃些东西垫垫肚子。

食盒里是用上等粟米蒸好的干饭,上面再淋上烹煮好的羊肉,虽然放得久了已经有些冷掉,但刘桢依然吃得津津有味,羊肉是用小火煨煮的,火候足,把肉炖得烂烂的,跟它搭配在一起的酱汁,就连东边林家做的醢都比不上。

古人讲究“牛宜秩,羊宜黍,象直穆”的标配,也就是说,吃米饭的时候搭配牛肉是最美味的,吃黍饭的时候是羊肉,吃粟米饭的时候是猪肉,现在刘桢吃的是粟米饭和羊肉。

虽然不是官配,但她已经很满足了,相比起之前,坐在四面漏风的屋子里吃着朝不保夕的粗糙的豆饭,跟此刻屁股下面垫着厚厚的柔软褥子,吃着香喷喷的羊肉粟米饭,那简直让人感动得流泪啊!

用完了饭,桂香还拿出一个水囊,里面装的是醷,就是纯天然的梅子饮料,加了蜜的梅浆酸甜可口,正适合饭后消食,而且还是从冰窖里取出来的,丝丝冰凉沁入喉咙,刘桢一个没忍住,就喝了一大半。

现在还没出现硝石制冰,冰是一种奢侈的东西,要由朝廷统一派人在山上采集,从周代起,就有专门掌管冰的官员,冰块采集之后统一送到中央,由皇帝来分配,官员们由上至下,按照官阶多分少分,所以县令贡献给刘桢的这袋冰镇梅浆,还真是来之不易。

所以刘桢还真有种“我成了剥削阶级而且还体验过腐败的VIP服务”的感觉。

吃饱喝足,刘桢在褥子上滚了一圈,车厢在崎岖的路上一晃一晃,频率不高,却很让人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刘桢本是睡饱了的,被这一晃,眼皮又开始有点打架了。

就在此时,原本就不快的车子又慢慢停了下来,车帘子被掀开来,露出许众芳促狭的脸:“阿桢,姬小郎正在外头等你呢,快去见上一见罢!”

啊?刘桢一下子清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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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大家觉得有刘桢在,是老爹的金手指吗,嘎嘎嘎,其实相反了,是老爹在教刘桢做事,但是刘桢童鞋悟性好,心智够成熟,所以成长会很快。

注:

1、关于采冰,在周代到秦代的时候,叫冰政,是把采冰当成很正式的一件大事来做,一般河湖的冰是不采的,因为认为不洁。但是到了宋代,当时大街小巷都有卖冰镇饮料的,所以那时候应该没那么多讲究了,也没那个精力大费周章从山上采冰,一般都是从河湖采的,然后这种冰肯定是不干净的,当时就有很多人直接吃冰沙然后拉肚子的记载。因为文中背景,所以采用的是不从河湖里采冰的说法,而且当时的冰一般用来冰镇饮料和降温,不会直接吃。

2、关于车的问题,当时虽然马是战略物资,但是有身份的人一般都是用马车的,然后牛车是用来装货的,百姓也会坐,但大家都知道,古代路况不好,马走起来虽然快,但颠簸,没有牛车稳,所以在三国以后,牛车就成了贵族的主流。在刘桢的时代,按理说她老爹有身份了,应该是坐马车,而不是牛车,但马车当时一般不设车厢,而且像刘桢这样想在车厢里打滚吃饭的,就默认为更慢更舒服的牛车,这点以后文中写的时候就不再解释了。

☆、第25章

姬辞应该是听说自己要离开向乡的消息,前来辞行的,刘桢想道。

自从上次过来跟他们说刘远当了郡守的消息之后,刘桢跟姬辞就没再见过面,细说起来,刘桢这几年欠了他不少人情,便是现在手边还留着从姬辞那里借来的书简,虽说两人日后未必没有见面的机会了,但是想想自己甚至没有告诉对方一声就要离开,心里还是有些歉意的。

刘桢一跳下车,就看到路旁树下站着的布衣少年。

她看看自家的车队,老爹已经从马上下来了,跟三叔和大兄站在树底下说话,估计是准备休息,也可能是特意给她和姬辞腾出说话的时间。

再联想刚刚许三叔的表情,刘桢的嘴角就不由得有点抽搐,艾玛,她才九岁啊,就这么开始早恋真的好吗?还有,作为长辈居然是纵容而不是阻止男女双方私下见面……好吧,其实也不是私下,一大帮人都在那里盯着呢,虽然离得远。

“阿辞!”

身上的曲裾深衣限制了她的步履,颜色鲜嫩的衣裳再加上精致的发式,眼前的刘桢已经完全看不出之前那种满面尘土,衣衫褴褛的落魄模样了,唯有脸上的神情和笑容,都一如既往的熟悉。

姬辞吸了口气,也露出温和的笑容:“阿桢,我听说你们要前往阳翟了。”

刘桢点点头,看到他怀里抱着的书简,笑道:“这是给我送书来了?谢谢你啊,阿辞!”

姬辞将书简递给她:“这是你上回说想要看的《杂食论》,我给你找出来了,郡守府里什么都不缺,你想看什么书也是尽有的。”

刘桢把书简接过来,分量还真是不轻,她转身就给了桂香,让她放到车上去。

谁知道桂香刚一转身,姬辞就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样东西递过来。

啊?刘桢低头看着他掌心上的玉韘,有点傻眼。

这是姬辞经常戴在手上的,她一眼就认了出来,以前没有细看,现在在阳光下一瞧,那玉韘的颜色温润光滑,还雕着精致流畅的纹理,一看便是有些年份的古物了。

见她一直盯着那玉韘看,姬辞小声道,“这个,送你可好?”

刘桢那一瞬间,脑袋有点短路了,想也不想就道:“我平日不射箭,给我也无用啊!”

姬辞有点无奈,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让他说话做事都很斯文委婉,他本来以为刘桢在看到玉韘的时候应该明白他的意思了,但现在看来未必。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少年人生中的第一次表白,看着刘桢的眼睛说出这句话之后,他整张俊脸都泛红了。

刘桢终于反应过来,这是在对她表白呐,还拿《诗经》里的句子来暗示,只不过送东西和收东西的对象都换了个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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