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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古代无限流(166)+番外

“宋郎”眼神微暗,可惜女郎在他怀抱里,自然看不出这点神色变化。她还在一心一意地期待,“宋郎,不如你将籍贯迁来景州。总归老家那边还有弟弟、弟媳照顾,我父母倒是年纪大了,兄长们又都在外读书……你是读书人,可南边的考场历来人才最多。啊,我自然知道宋郎你有才华,可与其在那边与人争尖,不如来我们这里,轻轻松松便能博得头筹。”

她是认认真真地考虑这些。虽然喜爱宋郎,可程窈娘并非不懂柴米油盐贵。她不愿当贫家妇人,自然想要宋郎高中,也为自己添光。

寻常迁动户籍不易,可加上娶嫁之事,就是天经地义!谁敢说一句不好?

念及这些,程窈娘面颊上又浮现出一层梦幻的粉光。这时候,却听情郎说:“窈娘,我来见你许久,也不知身体那边如何了。今夜便到这里,我且回去。”

程窈娘:“啊。”

原先的喜悦期待一下暗淡下去。程窈娘自问不是不知轻重是非,可是与情郎相聚的时间又真的太短,她自然难过。

这样的神色被“宋郎”看在眼中。男人犹豫一下,又加了几句关切,问她:“前面给你那些红砂,你日日都用着吧?有它画阵,百邪不侵!”

这是实话。男人是当真恨极了白、梅两个打乱自己好事,一心一意想要将那两人除去。可真当面对上,他又没有信心对付那两人,于是要备些歪魔邪道。

白争流前面猜得不错。无论是乐善班的指路,还是程窈娘说的“东南方向”,在男人的计划中,其实都是同一个地方。一旦白、梅陷落其中,那便是真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他期待这样的结果,光是想到就能在梦中笑醒。可惜等了数日,始终没有察觉自陷阱处传来的动静。

不急。男人自我安慰,这女人说得不错,他们应该还在赶路。

正想着,程窈娘又开口了,道:“已经用完了。”

男人一愣,“完了?”是真的颇惊诧。

程窈娘说:“我已细细节约着来!但宋郎,你给我的红砂着实不多。”眉尖微微拢起,话音里到底带上几丝抱怨,“我不过画了两日阵,就一点儿都不剩了!阿父、阿娘倒是不着急,说是那两个江湖人还额外留了什么东西。”

伴随女郎的话音,男人的面色一点点变得古怪。

“哪有那么少。”他说,“我是算计过的,足够你们用上三五天了。”

要是第四天,程窈娘给他说用完了,他或许还没有太多感觉。可现在,女郎说,红砂仅仅在自己手上停留了两天。

不太对劲啊。

男人心头思量这些。再看程窈娘时,神色之中多了一点不耐。

女郎却全然没有察觉,还在和情郎诉苦:“他们总是更信外人。昨日还说呢,要把我也送到天山。那么冷、那么苦的地方,我才不去!宋郎,你快来。等咱们成亲了,你读书,我为你研磨,也演一出‘红袖添香’。”

男人淡淡说:“好,那便到时候再谈吧——我要走了。”

程窈娘嘴巴张开一点,又闭上,“唔。”

她还是不愿意情郎离开。

但是这已经是宋郎第二次提起。大约真的是肉身那边情况紧急,所以才不得不走吧。

女郎这样安慰完自己,再看情郎时,眼神里依然带着依依不舍。

男人敷衍地贴着她的面孔轻吻一下,而后消失在程窈娘梦中。

程窈娘瞳仁骤然缩小。再睁眼时,唇角都在控制不住地勾起。

她就知道!

宋郎也喜爱她,对她挂怀不舍!

只恨那可恶的邪祟。若不是它,自己与情郎一定早早就能相会了。

程窈娘快快活活地想着这些。神采飞扬时,被程夫人瞧见。

程夫人疑虑地看女儿。想说什么,又视线一偏,看到了滚出女儿袖子的灵石。

一下子,程夫人连自己原先想说什么都忘了。她“哎呀”一声,匆匆走上前,把灵石塞进程窈娘手里,叮嘱:“你可得好好拿着,这是能保命的东西啊!”

程窈娘抽一口气:“啊,烫手!”

灵石贴上掌心的那一刻,她还以为自己碰到了一个火炉。

程窈娘匆匆把灵石甩开。程夫人满脸莫名:“烫?哪里烫?我不是好好拿着……”说着,又捡了灵石要给女儿。

程窈娘满心不甘愿,却敌不过母亲的坚持。好在这次摸到时,灵石冰冰凉凉,并没有什么灼人温度。

意识到这点,女郎老实起来,不再多说。只是在母亲走后,她低头去看时,面对一块小小玉石,程窈娘心头还是满满疑惑。

“怎么回事。”她小声自言自语,“前面的确是烫手的啊!咦,阿父、阿娘前面还说这石头哪里好,胶润通透,纵然不说其中作用,也能值得百量银子了。可是——”

可是,如今程窈娘手里这一块,有足足一面都是乌漆嘛黑。说是“豆种”,都显得夸耀太多。

她撇撇嘴,“什么嘛,装模作样……唉,也不知道宋郎如今如何了。”

程窈娘又开始害相思。

而这时候,被她心心念念的“宋郎”,正在一间屋子里缓缓睁开眼睛。

客观来说,“宋郎”的模样其实不算很差。比不上白、梅高挑隽逸,但也是温润儒雅,自有一番风采。

唯独脸色太差,黑气压顶,遮都遮掩不住。

这会儿,“宋郎”本身也无意遮掩。他仍然记挂着自己从程窈娘口中听到的细节,关于莫名用完了的红砂。

难道真是那女人太蠢笨、不知轻重?

“宋郎”在心头把这个可能性圈起来,却不知道应该在上面落什么批复。

他垂眼踟蹰,视线漫无目的地落在自己的袖子上、旁边地面上……这么过了须臾,“宋郎”的眼神一点点凝结停驻。

他看到了红砂。

寥寥几粒,贴在自己袖子上。

“宋郎”的身体微微颤抖。

他抬起一只手,轻轻地抚上自己的衣袖。

那点红砂实在太少了。若不是他穿着色彩完全相反的青蓝色衣裳,恐怕就算把眼睛看到瞎掉,也没办法察觉。

如今,红砂从衣袖挪到男人指尖。他嘴唇抿着,面颊紧紧绷起。若有一个人站在他身侧,一定会感怀此人变脸的速度竟然这样快。短短数息,前面的温润儒雅已经完全消散了,压在头顶的黑气笼罩了男人的面孔,原先还算年轻、充盈的皮肉开始干瘪凹陷。不多时,已经完全成了一具被一张皮包裹着的骷髅。

“嗬嗬、嗬嗬——”

“男人”……不该说是男人。这副模样,一看便知道他身上已经没什么生气了。

还是叫“宋郎”吧。

“宋郎”望着自己指尖的红砂,蓦然起身。他动作当真极快,寻常人的眼睛难以捕捉。就这样闪身到了屋子入口,手朝前推,欲要破门而出——

就在此刻!屋门“轰”得炸开,漫天灵光朝“宋郎”涌来。那些柔和光点落在“宋郎”身上,竟像是什么有腐蚀作用的水珠一般,顷刻之间,就让“宋郎”那勉强挂在骨头架子上的皮肉被侵出点点破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