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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雨(4)

作者: 以适 阅读记录

“忘了。”

“四级那个!”

他这回倒像是想起来了,“关你什么事?”

我气不打一处来,“你当老子愿意管你?!唐非行你说话给我小心一点。”

唐非行笑了,“阿姨说的不错,你这些年越来越暴躁了。”

靠!我妈又说我的坏话!

我撂下勺子,不想说话了。

唐非行也没有功夫理会我,他可能觉得我在无理取闹,不过终是把手机放回了口袋里,专心对付桌上的一大堆吃的,又看看我,“早上不知是谁一直喊饿,现在被我气饱了?”

我不甘心地瞟他一样,“以后你还是多去陪那个吴小姐比较好,不然人家知道你有个像我这么帅的朋友,还不知道选谁呢。”

唐非行没有接我的茬,只是点了点头。

这么多年了,我就是有点儿不甘心罢了。

我对爱情几乎一窍不通。不明白其中的因果,从开始便是一头雾水,没有什么多巴胺疯狂分泌的感觉。老早在我知道自己喜欢上了唐非行的时候我便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我依然高看了自己,我能忍受唐非行大学时的那个系花儿女友,不一定能忍受这个吴女士。她会冠以他的姓吗?他们俩的孩子呢?如果有两个,会有一个取他妈妈的名字么?

我只要一想这些便嫉妒地发狂,并不是说我习惯了这么多年就心不甘情不愿,仗着与唐非行认识十七年的关系就理所当然要把他抓在手里。这不太可能是我的风格,但我无法确定自己会不会发疯。

抢亲啊,被抢的那个还不喜欢我,很丢脸的。

我一定一定,不能去他的婚礼。

“你俩什么时候婚礼,记得提前跟我说一声。”

他像是没有饱的模样,一手支着桌子,侧头翻着菜单,点了点头,随意地答我“好。”

他答应的顺理成章,我倒有些措手不及。

我现在回想起来那一刻,总觉得好似是一段岁月的终结,心里平静如水,坦然以对。我脑中只是对自己说:这一天总要来的。分道扬镳,总有一天陌生如路人,回到我俩初来到这个城市的生活。这个地方并不是太大,只要有心,也可以永远不擦肩而过。

这一天难得的出现了太阳。

☆、第 3 章

3.

总觉得大人总喜欢问自己的孩子这样的问题:你长大以后想要做什么?

小朋友们童言无忌,说来说去也只会往大了嚷嚷,“我要做科学家!”、“我要当宇航员!”、“我要成为歌唱家!”等等。其实不要说他们,连他们的父母也许都说不清这个【科学】究竟是什么,这个【宇航】到底是飞往哪一个星球,这个【歌唱】是不是能登上几回春晚,在央视混几张脸熟。

笼统的回答,人们毕竟也不会当真。我妈总是说三岁看到老,我周岁抓阄,先抱住的,是一盒饼干。

“我现在也没有当什么饼干厂老板,我特么的连饼干都不会烤。”我说这话时,皱着眉从烤箱扒拉出失败品,端起书研究了半晌。公司调研产品,我权当小白鼠,孙让权当端着灭火器的救灾人员,我俩都不负责吃。

“你一个本科历史系的,你不行。”孙让让我站到边儿上去,他来试试。

“行吧。我妈说我抱完饼干后没多久,倒是把满桌的书都塞进了怀里。”

“书呆子嘛,我知道了。”孙让哈哈一笑,“这个与你倒是像!”

“滚蛋!你不成功就得负责给我把这儿收拾了!”我把手套脱掉,“站着说话不腰疼,你抓阄时难道还能抓盒氟西汀?”

孙让系上了围裙,侧头想了一会儿,“我好像没抓过。”

“那你小的时候,说过你长大要做什么吗?”我问。

“说过呀。”他沉吟了一会儿,“我说,我想要开飞机。”

我看着他,“哈?”

“你不信啊?”他挑眉,“怎么,开飞机多好啊。拨开漫天云雾,在夜间一低头,尽是美景。”他转头问我,“你呢?你小的时候,说你长大后想干嘛?”

我清了清嗓子,“那个时候,为了符合大家的期待,我说了很多:我想当音乐家,我想当作家,我想当科学家。”

“真的?你一点都不像会迎合大家期待的人。”孙让说,“你倒是想想你自己呢。”

“我没想过。”

他点头附和,“我早猜到了。你如果好好打算过,也不至于吃药了。”

我咬牙切齿,这医生说话真是胡言乱语,啥都叨叨,要是给唐非行听到了还得了。

孙让完全没当回事儿,他说,“沈郁你总说他了解你,如果他对你的感情毫无察觉,那么我看他也不怎么样。”

我护短,小时候就不喜欢任何人说唐非行的坏话,这习惯改不了,连我妈都说我像他唐非行的亲弟弟。但我心里明镜儿似的清楚,“他如果不知道,就不会许那样一个愿望了。”

他希望我和他是永远的【好朋友】。

他的生日在十一月,我的在六月。我比他小一年,却是比他先过生日。

我早已忘了自己许下的愿望,却牢牢记得他的,真是不公平。

小时候追逐过一些不可捉摸过的梦境,幻想着会有一天成为像我崇拜的那些人。举手投足,都是不一样的风采。他们不必时刻纠结衣食住行,因为金钱往往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他们也肆无忌惮,只是从来都站在正道,心中怀揣着大义和信仰,坚定的前行。

——也有男人喜欢男人的【正道】。

我一直很好奇他们是如何看到自己能做到的和不能做到的,如何去接受不能接受的和不可置信的。那些好似都必须经过岁月打磨,可他们是如此年轻。因为是我,因为是我们,走遍千山万水,跨越障碍重重,也许才能得以和他们站在同一条水平线上。

直到看到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在《异类》中检视功成名就所需的条件。据分析,一个人出生的时间地点对其未来成功与否至关重要。

我明白,或许是我的时间地点,都不在与【成功】挨边的地方。

我身不由己,我想成为的,终究无法成为;我惊慌失措,我欲乘风破浪的,终究是一场大梦。

我之前想,如果唐非行也喜欢我,那么这些我都不会在意了。不管是金钱,权利,成功……我都可以不要。但现在我不这么想了,只要唐非行自己过得开心就行了。我由衷地期望他能忘记我,能不再来介入我的任何事情,过他自己的生活。

孙让面无表情地劝我,“算了吧沈郁,他放不下,你更放不下……你都快走火入魔了。”

“我没有。”

“那请你哪怕一天3个小时地忘了他可以吗?”

“……我不确定。”我烦躁地丢下灭火器,走出厨房。

我不确定。

上个礼拜大学的同学聚会邀请函发到了我的邮箱,我瞥了一眼时间地点,提早与领导请了假。

事情戏剧性便戏剧性在这儿,收邀请函的时候孙让也在,聚会约在学校里,他兴致来了非得跟着我去。多带一个人的事儿,还能怎么样?结果那天我俩都到了之后有点傻眼,不仅历史系的到了,金融系的也都到了。

就连孙让都在人群里一眼望到了唐非行,再第二眼看见他身边的吴小姐。

两个鹤立鸡群的人,真是一点儿不让我活。

“他是不是在叫你?”孙让站在我身边,递给我一杯香槟。方才打招呼的间隙打听到了这场聚会纯属巧合,反正两边也没意见,在草坪上一起布置一起玩儿挺好。

我接过酒杯,直截了当,“不可能。”

但我还是忍不住去看唐非行,他穿过人群直直向我走来,竟然真的是在叫我的名字。

“沈郁。”

“干、干什么?”我被吓得有点结巴。

唐非行走到我身边,看了眼孙让,又回过头来,道,“大晚上的,你不要喝太多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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