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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药妻(4)

声音格外低沉,带着一丝压抑。

阿殷的目光触及地上的白玉扳指,她不懂玉,可也知这是极其上好的白玉。

“它能换十锭黄金。”

此话一出,阿殷的耳根子微微红了。

这人好生无礼!居然一声不吭地将她对白银的狂热看了个遍!她正想出声反驳,却忽然一愣。白玉扳指上有一丝血迹,鼻间的血腥味也愈发浓厚。

……不是她能得罪的人。

她无声地捡起扳指,问:“贵人方才可有看清我的脸?”

“无。”

阿殷又看了眼天色,苍山林木郁郁,加之天色昏暗,的确不一定能看清她的脸。她又道:“贵人的手能动否?”

“能。”

声音愈发低沉,还有一丝不耐。

阿殷往后退了几步,扔下一方手帕,道:“还请贵人以帕覆眼,我好带贵人离开。”言下之意,便是你不挡住眼睛,我就自己离开。

身后沉默了许久,半晌才有衣料窸窣声响起。

“带我走。”

阿殷这才放心地转身,她依旧没看那人的脸,微垂着眼,看着他带血的衣裳。墨蓝的苏绣麒麟纹圆领锦袍,衣料一看便知是价值不菲,敢穿麒麟纹的,果真是个贵人。

她判断得不错。

这样身份高贵的人,她不宜牵扯上。

阿殷力气大,轻而易举地就扶起了沈长堂,他半个身子都依附在她身上。她发现他伤得很重,上半身几乎要被鲜血浸透,方才竟还能保持神智与她说话,还能系上帕子,非寻常人可比。

“贵人要去哪儿?”

沈长堂迟迟没有回答。

阿殷心里想的却是离核屋越远越好,免得伤了阿璇,遂扶着他往西边走去。男人身子很沉,在血腥味的掩盖之下,还有一股特别的味道,不是熏香,也不是任何香味,阿殷说不出来,只觉似曾相识。

男人的身子越来越烫,隔着一层薄薄的春衣,阿殷也能感受到他烫热的身体。

她停下来,抽出一只手探向男人的额头。

还未碰着,一只如烙铁般烫热的手紧紧地箍住她的手腕。

“没死。”

声音极冷。

阿殷问:“贵人要去哪儿?”

手腕上的大手力度越来越大,仿佛要捏碎她的手腕似的,令她不由抬眼望向男人的脸。这不望还好,一望阿殷吓得小心肝都在抖。

他的额头,脸颊,下巴都冒出一条一条的青筋,像是蠕动的青虫。

“你……”

此时此刻的两人离得极近,阿殷一张口,气息便如数喷到他的脸上。手腕被狠狠一拉,她的腰肢被紧紧箍住,随之而来的是欺上来的薄唇。

毫无防备的,是一条粗暴的舌,竭尽所能地在她嘴内搜刮。

她的蛮力无处可用,被他捣腾得像是一滩软泥。

.

许久,阿殷的力气才恢复过来。

她正要一个手刀劈去,方才还气势如虹的男人居然彻底昏倒,瘫软在她身上。阿殷恼极,气极,怒极!虽说她不指望嫁人了,但也没说能随便被人亲。

色胚!登徒子!流氓!

右足在他小腿上狠狠地踩了脚,阿殷内心的气才消了不少。

“侯爷!”

“侯爷!”

……

远处传来的呼喊声令阿殷打了个激灵,瞧着雪白里裤上的鲜明脚印,她没由来有点心虚,赶紧解了他眼上的帕子,又擦了擦裤腿。可惜方才踩得用力,脚印只能擦走了一小半。

眼见声音越来越近,阿殷咬咬牙,把白玉扳指塞回男人身上,提起裙裾匆匆离去。

第4章

大兴朝驿站尤其多,每隔二十里设一。近年因核雕技艺兴盛的缘故,来往恭城收核的人多,朝廷怕人多口杂,特地在恭城外隔十里设一驿站,以防生事。

张驿丞隔壁的驿丞姓元,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为了做出政绩,整日勤快得不行,将过往的官员服侍得妥妥帖帖,最近还来抢他地盘。他年有四十,打算在这儿养老,也不与他计较。正好今日春寒得紧,张驿丞早早便歇了,横竖元驿丞派了人守在附近,一有人来便会立马招揽过去。

然而,张驿丞被窝还没暖好,便听得劈里啪啦的声音响起,紧接着是咚咚咚的地板声。

张驿丞一张老脸沉沉,推门喝道:“吵什么?”

家仆慌慌张张。

“大人,不好了。”

张驿丞没好气地道:“姓元那黄口小儿又做了什么?”

家仆说:“元驿丞见着穆阳候的马车,吓得连滚带爬地回了他的驿站。现在穆阳候的马车正往我们这边来,约摸再过一刻钟便到。”

.

穆阳候三字简直如雷贯耳。

弱冠之年驱逐蛮夷,被先帝封为穆阳候,又曾是皇帝伴读,当今太子太傅,现下年仅二十八。这些身份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穆阳候心狠手辣,脾气一暴躁,必定要见血方能顺心。

传闻穆阳候随身携带一鞭,名为饮血鞭,不管何等身份,脾气上来时先抽了再说。

张驿丞揣着一颗养老不成便给自己送终的心壮烈地侯在驿站门口。

马车停下。

然而张驿丞连能送自己上西天的穆阳候的脸都没看清,便彻彻底底地被忽略在一边。半晌,才有个白面郎君风驰电掣地过来,问:“驿丞在何处?”

“正是下官。”

“把恭城最好的大夫找来。”

.

那名郎君唤作言深,生得一副好模样,可此刻却对另外一名黑面郎君怒目而视:“若侯爷有个三长两短,你我全家都只能陪葬!”

言默抽出匕首,寒芒刺骨,一言不发便往手背划去,鲜血流了一地。

“此事错在我,是我一时不察才让那小儿伤了侯爷。”

“人呢?”

“已命人前去捉拿,他为侯爷所伤,又服了软骨散,跑不远,今夜子时之前必能捉回。”言默暗想:若侯爷当真有个三长两短,他定当手刃小儿,再跟随侯爷而去。

言深方才的话虽如此说,但心里知晓这点伤于侯爷而言,算不得什么。他们家的侯爷体质略奇,不论多重的伤,只要能得到充足的歇息,很快便能痊愈。

他此刻担心的倒是另一点。

他压低声音问:“侯爷的怪疾可有发作完?”

言默亦低声回道:“发现侯爷时,侯爷面上青筋已然全消。”一顿,言默又道:“只不过有一事颇怪,侯爷的裤腿上有半个脚印。”

向来淡定自若的言深露出诧异的神色,随即眉眼一敛,怒道:“那小儿当真胆大包天,连我们侯爷的金腿也敢踩!待捉到他不把皮给剥了,老子生吞了他!”

仿佛为了应和他这一番豪言壮语,房门嘎吱地作响。

一小童跑出,喜出望外地道:“两位爷,侯爷醒了。”

言深与言默皆是一怔。

若是以往,侯爷必定要昏迷个几日才能醒的。如今昏迷了多久?一个时辰?不,半个时辰都没有。两人立即夺门而入。软榻上的男人已经坐起,一旁的小童跪在床沿下烹茶。

茶香扑鼻而来。

小童斟满半杯,茶汤色泽苍翠,是一两百金的早春泉城绿。

杜鹃啼血白釉薄胎茶杯在男人过于修长的五指中沉稳如山,他轻闻茶汤,再闻,三闻。小童捧起手,接回茶杯,尽数倒掉,伏地一礼,轻手轻脚地离去。

沙哑低沉的嗓音响起。

“人在何处?”

言深与言默齐齐跪下,言默道:“侯爷,子时之前必能带回。此次是属下办事不力,请求侯爷责罚。”

沈长堂看了眼言默的手,道:“言深领十鞭,言默领五鞭,下不为例。”

“是,侯爷。”

言默又问:“那小儿……”

“处心积虑取我命的人,天下间唯独有一。时候未到,这一次暂且记下。至于那小儿……”沈长堂轻描淡写地道:“杀了,不必留全尸。”

说话间,沈长堂的长眉忽然轻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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