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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梳子(41)

为什么不呢?既然我仍然记得他,而且,不再为他流泪。

我比约会时间提前十分钟来到酒店,等他的时候,我又想起了那个午后。

今天是个阴天,没有灿烂的阳光,而且我的心情平静。

但是一次次地,不由自已地,我想:他,爱过我吗?

爱我吗?

君寒准点到达。

他说过:准时是帝王的美德。

君寒从不迟到。

君寒且从不妄言,不撒谎,不讲粗口,不吸烟喝酒,不赌博。

四年未见,他并不见老,略略胖了一点,不多,可是足以把四年前那份清俊刚刚填平。

我们共进晚餐,他叫了一杯扎啤,而我点起一支520香烟。

双方便不由都有一点点感慨。谁说岁月无痕呢?连习惯都变了。

他问:“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

我答:“在你学会喝酒的时候学会的。”

我给他看烟蒂处小小的镂空的红心,告诉他:这种烟的牌子叫做“520”,意思就是“我爱你”。台湾产,全部走私进来,市面上很不容易买到。

烟蒂处有一颗镂空的小小的红心。

一包烟有二十支,便有二十颗心。

吃过饭,我们去青年湖散步。

晚风微凉,我在湖边停住,问:“现在,可以告诉我答案了吗?”

“什么?”

“你知道的。”

我不看他,只看湖水。

“你知道我问什么?我一直想知道答案。”

一直一直,忘不了。

其实我已经不在乎他是不是爱我。我只是想知道。哪怕不爱,也仍然希望明白地知道。

可是他仍然不肯答我。

湖水亦沉默。

520的香烟在空中寂寞地飘散。不规则的烟圈像一个个问号。

爱我吗?爱我吗?

然后我们便散了。

我在北京只停留了三天。

走的时候,约了一位网上结识的女孩子在车站咖啡厅见面。

刚刚落座,我的手机响起来,是君寒,问我几点的车,要为我送行。

我笑着婉拒了。北京太大,天太热,他太忙,能说的话都说完了,没说的一辈子也不会再说出口,我不觉得有什么必要再见一面。

女孩在网上读过我的故事,她知道君寒是谁。问我:“为什么要拒绝?你真的一点也不想见他?”

我笑:“也难说。不过我欣赏的是那样一种男人,当我拒绝他送行,他不必口头纠缠,却会突然出现在火车站,然后说:我已经来了,你在哪儿?”

女孩笑起来:“这样的男人,已经绝迹了。现在到处都是用舌头代替双腿的人。”

咖啡渐冷。我的手机再次响起,仍是君寒。“我已经到了北京站,你在几楼?”

我惊讶:“可是,我在西站呀!”

电话再次断了。而我的心,就像一把六弦琴被善奏者以轮指迅速拨过,震荡不已。

如果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按照我的理想塑造,温文,儒雅,沉静,博学,有真正高贵情操,那就是他。

可是,他却不爱我。

我抬起手腕,离开车还有不到一小时,而北京站到西站距离甚远。

我想,我们到底还是缘悭一面。

心里反而有一点点欢喜。模糊的,不明确的小小欢喜。

也许,是因为我始终都害怕面对。不相见,便无须再纠缠询问,也就无须失落怅惘——爱我吗?

但是自这一分钟起,我的手机便一次次地响起:

“我已经到了前门,有一点塞车,如果赶不及,你就先进站,我到站台上找你。”

“我已经到站前了。”

“我就要下车了。”

我看着手表,离开车已经只差十分钟,泪水几乎就要涌出来,我说:“我就要上车了。”

检票口空空荡荡,检票员挂出停检牌。

我拦住她恳请:“请再给我一分钟!”

最后的、近乎绝望的一分钟。

终于,我提起行李,举步维艰,走向检票口。

当我最后一次回头,君寒终于出现在候车大厅的门口。

每个女子都有一位自己心目中的白马,也许得到并不是目的,遇到已该心足。

网友女孩及时地递出站台票,同时说:这真是只有电影里才会出现的经典情节。音乐都应该响起。

可是这毕竟不是电影。

所以没有音乐,有的只是汽笛的声声催促和车站熙攘的人声。

我们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向站台,甚至没有一个对视的瞬间。

我不会因此而决定留下,我们亦没有热烈拥抱。

这只是凡人生活中一次平凡的送行。火车不会因为我们的故事而延时,就像当年我与君寒分手,天空亦不会配合我的伤心而忽然大雨倾盆。

当我登上车梯,回头。他说:“保重。”

我不敢正视他的眼睛,怕泪水会因此不受控制,四年的努力就此付诸流水。

但是心,心是这样地柔软,一寸寸地融化,化成了水。

火车准点准分地起程了。

隔着玻璃,我看到站台上他微微发胖的身影,可是还是那样帅气,儒雅,一如当年初见。

我心醉地看着他,希望就这样凝望直至永恒。

然而永恒的从来都只是刹那。

终于火车拐了个弯,什么都看不到了。

而夕阳如火,避无可避地对我迎面砸了过来。

我跌坐在卧铺上,一颗心悠悠荡荡,思绪如万马奔腾,却又分明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只是觉得想哭。

不,不要流泪。我已经长大,而且为这成长付出过代价。

不可以,再重复伤心历史。

我闭上眼睛。

他的身影,他的英俊的面容,微带汗水,眼睛在与我相触的一刹倏地一亮。

那一幕,将成为我记忆中的定格。从此代替那个午后明媚到残酷的阳光。

十分钟后,我想起君寒在开车前递给我的塑料袋。

无非是果汁、点心等打发漫漫长途的一些零食,然而另外还有一个小小的袋子,包装得十分精致。

我捧起它,宛如捧着自己的心。

是心吧?

我望向窗外,夕阳已经远了。

然后,我轻轻地,轻轻地打开包装,如剥开蔷薇的花瓣。

花芯处,却是安安静静的两包烟——520!

520——我爱你!

我再也忍不住,捂住脸,泪水终于无声无息地直流下来……

第3章 我不愿再做你的下午茶

程放说他很喜欢我做的下午茶。

我本来是他的秘书,一年前的夏末,有一天中午我陪他去见客户,他喝醉了酒,吐得昏天暗地。我不知该把他送往哪里,只好带他先回我家。

他一直昏睡到下午四点多钟才醒来,我做了几样茶点,陪他坐在阳台上喝红茶醒酒。不是茶包那种,而是现冲的罐装阿萨姆红茶,添加少许朗姆酒和奶油泡制而成的正宗英式下午茶。

茶汤鲜红,上面漂浮着点点奶油,热气氤氲中茶香因了酒的烘焙愈发浓郁香醇,醺人欲醉。程放十分惊喜,坐在荼蘼架下几乎不想走,连连说:“简直不像真的。”

程放来自陕北农村,白手起家,短短十年间从广告业务员一直做到媒介公司总经理,如今已是身家上千万的行内翘楚,却一直感慨没有享受过真正的贵族生活。

也难怪,创造新生活需要两个人同步前进,可是他的夫人——我在去年公司嘉年华会上见过一面——那叫真正的珠光宝气,大红的时下最流行千禧装,颈上一条黄金项链可以用来拴狗,一看就是那种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布“我发财了”的寒酸女人。

听说程放在郊区有座别墅,我常猜想,如果那里有后花园,程夫人一定用来种萝卜。

程放以前一直说有时间要请我多到他家里坐坐,教教他夫人穿衣打扮。但自那次在我家喝过下午茶后他便不再说了,倒是他自己和我一起外出的机会多起来。以前都是助理陪他出差,现在也都改成了我。公事之余,我们便到处找当地最高档的茶馆咖啡屋泡着,一聊就是一下午,但程放说没有一家茶馆的手艺比我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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