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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梳子(8)

晨跑时,七妹有意无意跑在班长身旁,两个人一式一样的牛仔装,一个眼尖的男生率先喊出来:“哗,好般配的一对!”

第二天,两个人都穿白;第三天,都穿蓝;第四天,都穿运动服……

每天总有人对他们说:天生一对嘛,心有灵犀呀,一对璧人乎……

说得多了,当事人也糊涂起来,一个月后,班长递给七妹一张条子:“每个人都说我同你是天生一对,你认为呢?”

哈,我的妙计又大获全胜!

那以后,我成了恋爱锦囊,姐妹们只要有了疑难杂症必向我请教,而我总是绞尽脑汁提供馊而有效的点子给她,代价是一只香蕉船并一套某某全集。我书橱里的那些古龙、金庸、亦舒都是这么来的。而那些书,又不断给我新的灵感。

不过,一个好汉三个帮。我的百发百中与姐妹们的齐心协力是分不开的,军功章有我的一半也有她们的一半。

比如寝室老大爱上了同桌发哥,但是她生性拙于言辞,近水楼台不见月,相处一年了也没同发哥说上几句话,只觉说多错多,总是不了解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又喜欢谈些什么。

于是我又为她专门设计了一个高招,找到一个发哥上聊天室的机会,让宿舍七姐妹也都揣上上机卡一齐进入聊天室,各自化名同时与发哥开聊。结果我们发现,三五个回合之后,发哥便将其他网友自动淘汰,只与我和三姐聊个不亦乐乎。而我们的话题是篮球与狗。

下了网,我们立刻给大姐恶补有关迈克尔乔丹和所有狗趣新闻。

第二天下午刚进自习室,我们便发现大姐同发哥正谈笑风生,话题正是乔丹的空中三跨步……

大概是做媒做得太不亦乐乎,我自己对恋爱倒是不大有兴趣,总觉天下情事都尽在我掌握之中,实在没必要同红尘男女一般为爱繁忙。

但是,就在我正得意忘形的时候,我的红娘角色被自己大大地演砸了一次。

那是毕业后第二年,我在一家外企做推销主管。对桌的阿琴悄悄告诉我她颇喜欢新来的宏仔,希望我能代修栈道,助架鹊桥。

这本是我平生乐事,自然义不容辞。当日中午,我约宏仔午饭,远兜远转:“有这么三个女孩子,一个貌若天仙,倾国倾城,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百分之百,是男人都会在第一眼爱上她;一个丑不忍睹,看一眼做恶梦,看两眼要呕吐,看三眼再也不愿做人;还有一个中人之姿,出了门不至于吓坏人,也不会被导演追着跑。你会喜欢哪一个?”

宏仔笑嘻嘻看我一眼:“女孩子,不必太漂亮,自己看着好就是好了。我当然选第三个。”

我再问:“有三个女孩,一个富可敌国,豪门千金,位高权重;一个出身贫寒,身世可怜,就差没有饿死;还有一个小康之家,买不起劳斯莱斯,也不至于安步当车而已,你选哪一个?”

“还是第三个。”

“第三问:有三个女孩,一个大智大勇,女诸葛再世,能力出众,典型现代女强人;一个只比弱智好一点,什么也不会做,二十多岁了还要父母陪着应聘工作;还有一个没什么大智慧,但足可自力更生,你选哪一个?”

宏仔笑得更欢了:“不用再问了,第三个,还是第三个。你不必再套我的话,我一进公司就注意到你了,我爱的,正是你的普通!”

我大惊,为之结舌:“什么,我?”

“不是你吗?相貌平平却有独特气质,出身平凡但自力更生……”

“不不不,不是我,是……”我不敢说了,只觉头大如斗,嗫嚅半晌,终于霍然站起,推开餐具抱头鼠窜。

那天晚上,我发誓再也不给人做媒。

但是,不到半年,我便故态重萌了,理由很简单:事实证明我的媒做得还是成功的,只不过主角略有更动——宏仔彼时已经成了我的男朋友!

这之前,我曾向他提出条件,在没有令阿琴改变初衷之前,不可暴露我们两人的关系,免得伤及我与阿琴之友谊。宏仔说,这个简单,他自会搞掂。

隔了几日他替阿琴看手相,煞有介事地说:“你的白马王子,不久便会出现,从今日起你要留意下雨天,那天你不必带伞,也不要找人陪,一个人走在街上,会有一位穿黑衣的绅士为你打伞——那便是真命天子!”

阿琴信以为真,自此便天天等待下雨。结果还真的让她等着了——对方也是我们同事,姓程,正是宏仔同事,据宏仔说,老程已经暗恋阿琴多日。原来他也是在替人做媒。

那好,咱俩既是志同道合,便更要联手并进,将做媒事业进行到底。

儿子满岁生日那天,我代吹蜡烛,宏仔问我,可许了什么愿望。

我答:今生宏愿是可以促成99对鸳鸯,果然如是,那么第100次机会仍要留给自己,来个潇洒第二春。

哈,那时只怕我已有99岁高龄了吧,不亦乐乎?

第8章 你在我心里订了位

一杯咖啡,一具电脑,一部旧唱机,这便是我全部的生活内容,从物质到精神。

我非常满足。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他喜欢做的事,随心所欲安排做习,而仍能维持衣食无忧。

其实秘诀很简单:我爱我的工作——给各杂志社画版,为出版社设计封面,偶尔接几件广告创意,都是不须特别费心而又薄有报酬的工作。当然,前提是要我自己愿意。裸女与汽车我是不画的。

如果在不想工作的时候又恰好接到朋友电话邀请茶聚,那就更加十全十美。

而顾海空正是这样一个善解人意又懂得情趣的难得的妙人儿。他总是在我最希望陪伴的时候打来电话:“丹青,粉巷新开一家海市蜃楼咖啡屋,要不要出来给它打分?”

西安大小茶秀咖啡屋都是我与顾海空常去之地,当下我收拾了画具,然后把自己脸蛋当画板细细涂抹,一个小时后方终于出发。

海空比我早到,看到我的新装,照例礼貌地喝一声彩,却又忍不住揶揄:“如果你肯把化妆换衣服的时间心力匀一半到画稿上,也许早已成为著名画家而不至仍做一藉藉无名的画版员。”

“只要仍能赚得到面包牛奶又有什么分别?我宁可做好吃懒做的画版小辈贺丹青,也不想做穷困潦倒的名画家梵高。”我对答如流。

难得海空倒也赞同:“也是,你的收入又何止可以买到面包牛奶?”他递茶谱给我,“喝什么?蓝山咖啡?”

“我说过一百次了,西安根本没有真正的蓝山咖啡。”我说着大动作转身,正正撞到给海空送咖啡过来的服务员,整杯热咖啡都翻倒在我身上,一套价值上万的莲娜丽姿裙装立刻变成抹布,而我的手也已经红肿如桃。

海空惊得跳了起来,整个店里的客人一齐回头向我们行注目礼,我狼狈不堪地一边甩着红肿的手一边擦着衣上的咖啡渍一边又忍痛安慰那个可怜的服务小姐,她早已吓得傻了,一叠连声地说着“对不起”,神态惶恐至极。新上班就遇到这样的麻烦,我想她的心里一定很不好受。

正热闹着,经理早已闻声走了出来,抱歉地说:“我办公室里有烫伤药,要不要进来包扎一下?”

我苦笑说:“好在不是开水,没那么夸张。你们是不是常常烫伤客人,所以连伤药都有备无患?”

那经理的脸噌地红了,嗫嚅着不知以对。我暗暗诧异,经营服务业而腼腆如斯,他实在不像个老板。因为好奇,我忍不住多打量了他几眼,应该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年纪不算轻,约有30岁,可是神态像在校大学生。

见我打量他,他更加羞涩,诚惶诚恐地说:“我办公室里有许多女装,都还没有人穿过的,如果不介意,您可以先换上,我们马上把您的衣服送去干洗店,洗完送到您家里去,您看这样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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