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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参军(21)

作者: 蜀山卧月眠霜 阅读记录

崔夫人说了,既然今年冬天这么热,不必等来年开春,办完婚礼,收拾收拾,就走吧。

☆、上智下愚间

青霜堡东侧的角楼上,刮着一阵阵干燥而莫名暖热的西北风。这是一个可以俯瞰周围布防的高点,也是邢量远与州府官员偶尔议事之处。晨光从东面照来,把角楼所有的色彩都消去了,只剩一层发红的金色。

离容背着一个小巧的包袱登楼而上,吭哧吭哧。在做先生的这几个月里,她的体力有些下降,爬到这一层已是气喘吁吁。

正凭栏而眺的两人听见喘息声,十分默契地止住了话头,并不约而同地朝楼梯的方向看去。

但见从地板探出一个少年的人头,脸颊红扑扑的,好像两个寿桃包。

“这就要走了?”高衍见离容不只穿着男装,还背着行李,猜到了她的来意。她是来跟邢量远辞行的。

“走?去哪里?”邢量远对离容的去向一无所知。

“我送万小姐回乡。”离容答道。从前她跟邢量远聊起天来滔滔不绝,今天说完这句后,竟没了下文。她搜肠刮肚地想找话说,也还是一无所获。看来缘来似水,缘去如风,两人的关系也就止步于此了。

“找了多少人护送?”高衍抢先问道。他结婚后好像变了个人,尤其是对离容的态度,俨然如真兄长一般,而且像是要把前十年不曾给予的关心一口气补上似的。旁人看在眼中,以为他是给崔夫人面子。但邢量远却觉得,高衍的关怀中没有丝毫客套的成分,更不像是装出来的。

“哪需要人护送啊?人少目标小,反而安全。”离容笑答。

“胡来!就两个女子上路,是等着暴尸荒野么?母亲怎么会同意!”高衍真的有些恼了,“你不准去,我叫别人送她。”

离容愣了一会儿,强迫自己不去想那天晚上张唯文问她的话。

于是她念头一转,又想到邢量远说的——人心之复杂,连老天爷都难以猜测。

老天爷把两个人凑在一起,让他们日久生情,甚至用父母之命推他们一把,然后这对人就会乖乖结为眷属么?未必。有些东西,得到得太容易,人就不想珍惜。你若硬塞给他,他还要逆反、抗拒。结果是斯人未必从天所愿,斯人偏能找到千奇百怪的理由将到手的缘分舍弃,而去追求他们自认为更缺少的东西。

难道高衍真的……离容不愿往下想了。

“令狐宛凤母亲病重,需要一味江南才有的药材。他南下求药,我们就顺便一道走了。”她无视了高衍的命令,但依然感谢他的好意,“我们不会有事的……三哥。”

这一声怯生生的“三哥”,听得高衍没了脾气。不过,他也因此觉得自己更多了关照眼前人的理由。

两人相持的气氛十分微妙,微妙到邢量远觉得自己有点多余。他本以为高衍跟范濬一样,实实在在地看不上眼前这个丫头,更因从前的母命而对她多一重厌恶。现在看来,事情没有那么简单。高衍在意这个丫头,他比自己还在意这个丫头。想到这里,邢量远糊涂了。

他没看出离容有什么特别之处,不过因为出身和遭遇有相似的地方,所以对她略有一些兴趣而已。此刻发觉高家三郎的真实心意,他就不得不重新审视离容了。好像集市上卖的东西,售价低、无人问津时,他不想要;把价钱喊高了、有人来争了,他便也想上前争一争。说难听点,这叫犯贱。

“鲜卑人只挑富庶的城镇下手,只要迂回绕道,未必会碰上他们。”邢量远说,“要小心的反而是汉人。若是遇到率大宗南迁的队伍,不妨跟着一起走。但不要看到汉人大部队就主动现身,如果那些人中没有老弱,多半是亡命之徒趁机募集的豪勇流民。他们横行江北,打家劫舍,与盗贼无异。”

“知道了。你们在这里也多保重。”离容对二人抱拳道,“后会有期。”

“等等——”高衍自己做梦都没想到,有一天他会这样称呼离容,“四、四妹……”

离容一时间真有些应不出来,她瞪大眼睛看着高衍,等他发话。

高衍从怀中摸出一把匕首,交到离容手中。隐忍的眼神里,流露出了一丝丝的不舍。他也想像邢量远那样说一些叮咛的话,但他说不出来,顿了一会儿,只蹦出两个字:“收好。”

离容收起匕首,想装出心无窒碍、高高兴兴的模样,脸上的笑容是到位了,可要说“谢谢”的时候,却发现喉咙哽咽,最后发出的声音喑哑难听。

“二位真是兄妹情深。”邢量远酸溜溜地说了一句。

“哈哈哈哈,有完没完啊!我都听吐了!”万弗萱的笑声从地板冒出来,她已经躲在那儿偷听许久了,“走啦走啦!”

她也不向邢、高二人行礼,拽起离容就往外拉,一面冲身后挥手道:“再见再见!”

令狐宛凤将病母托付给了高熹,接着便在这位好友的殷勤相送下,跟着两位姐姐启程了。不过两位姐姐说的话,他却听不太明白。

万弗萱说:“高衍和邢量远那两个人可笑死我了!你知道他们都在想什么吗?”

离容摇摇头。

万弗萱学着高衍、邢量远的口气说道:“高衍想,我现在不能对我四妹有非分之想了,我好羡慕邢量远这臭小子啊,跟我四妹门当户对,我要是他,立刻就去跟我母亲提亲。邢量远想,我好羡慕高衍这臭小子啊,出身高贵,娶谁都不怕被指脊梁骨,我要是他,早把离容娶过门了。俩傻帽!”

“你瞎说什么,唉!”离容长叹一声,“没有人想……那什么……我,他们都有更好的选择。”

“我才不是瞎说。这些个傻帽我见多了。一群吃饱了没事干的公子哥,竟然觉得自己很悲惨,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其实说穿了他们是拥有的太多,根本不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于是就对自己没得到的东西念念不忘——”万弗萱两手一摊,“可人的能力有限,哪能什么东西都乖乖跑到他们怀里去?结果是他们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永远不知满足。”

“你才认识他们几天,怎么好像他们肚子里的蛔虫?”离容虽不完全认同万弗萱的说法,但不得不佩服她在短时间内了解陌生人的能力。

“人嘛,都是这样。别看有人出身高门,有人起自寒微,其实人和人的区别并不大。圣人以下,蠢货以上。有一句话叫什么来着,什么什么不移?”

“唯上智下愚不移。”

“是的是的!在上智下愚之间,所谓聪明人是也!聪明人就是容易不甘心啊,总觉得自己配得上更好的际遇。给他鱼,他嫌鱼腥。给他熊掌,他嫌熊掌肥腻。左右摇摆,吃着碗里还看着锅里的。呵呵,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聪明反被聪明误。”

离容点点头,又叹了一口气,说:“嗯。咳……真想找一个始终一心、不左摇右摆的人啊。”

万弗萱一把搂过离容的肩膀,说:“是也!英雄所见略同!”

令狐宛凤犹豫半天,插嘴道:“两位姐姐,我们带的水不多……你们是不是、少聊两句?”

☆、路有亡命徒

三人行了数日,刚刚到达豫州境内。再往前绕过淮南郡,基本就是鲜卑势力不及之处了。

“诶,你这画得也太不讲究了吧!这什么玩意,还有这、还有这!”万弗萱站在令狐宛凤身后,越过他的肩膀,对着他的画作指指点点,“这个桥,明明有三个墩,不是两个。还有那个村啊,你画三个人头是什么意思?没手没脚的,闹鬼啊!还有这个馒头,比你画的人头还大!”

“萱姐姐,在下确实不擅长丹青之术,但这又不是写生,我是在画地图。”令狐宛凤坐在一条小溪边的青石板上,无奈地向万弗萱解释道,“三个人头代表村里民户较多,馒头说明此处可补给粮食。两个桥墩是小桥,三个桥墩是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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