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欣喜若狂。
陈清濯确认自己活了十八年以来,没有切身去感受过这样的情绪,他很少有大开大合的情绪表达,这对他来说极为陌生,也不怎么喜欢。
平静如水对他来说是最好的生活状态。
陈清濯的生日在一个浪漫的日子,二月十四,情人节。
日子很浪漫,他却已经很多年没有过过生日了。
老陈去世之后,他就不再在这个日子过生日。
印象中张静茹和老陈是一对普通又恩爱的夫妻,他爸能记得住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的每一个纪念日,并为他妈送上一捧热烈的玫瑰。
他们会在夏日傍晚吃完晚饭后牵手散步,他不得不被两个人放在中间牵着手,衬得他像个还不会自己走路的蠢蛋。
倘若路上遇上熟人,会说几句话,开场白基本都是,“呦,一家三口又出来散步呀,真幸福。”
夏天是陈清濯不怎么喜欢的一个季节,原因很简单,热,会出汗,这对他的洁癖来说是种挑衅。
碍于做出这种事的是他爸妈,他不得不选择忍耐。
陈清濯对于“生日”这个节日并不看得特别重,小的时候也期待过,蛋糕是他喜欢的食物之一。
当他意识到对张静茹来说原本幸福的一天,变得无比糟糕,她失去的不止是浪漫的玫瑰,还有她的爱人。
那么他为此只是失去一个喜欢的生日蛋糕,换他妈最好不要触景生情,也没什么可遗憾。
只不过张静茹显然不是很理解他的良苦用心,蛋糕又买了几年,家里那段时间又实在过的拮据,他说不买了,于是才由此作罢。
后来变得忙了,张静茹也记得在这天给他煮碗面。
此时此刻,在这一天里,陈清濯觉得因为有了大小姐的存在,这是他拥有过最好的一个生日。
回去时,他们叫了杯热咖啡暖手。
走在路上,叶蓁说,“手冷。”
陈清濯牵住她的手,捂在手心里,他长睫低垂,眼底眸底晦暗神色,问出心里想的问题。
“会不会觉得跟我待在一起很无趣?”
第129章 会一直喜欢我吗?
“啊……?”叶蓁歪了歪头,似是十分不解地眨了眨眼。
无趣?
她轻眯眼睛,一双晶亮的眸如夜里盯着猎物的猫瞳,打量着他。
陈清濯因为她这个考量的动作而产生难以抑制的紧张,微不可察地顿了一下后便粉饰为不动声色。
叶蓁扑哧一声笑了,她觉得很有趣啊。
陈清濯是一个很好逗的人,冷着脸也让人觉得很可爱。
关键时刻又很靠谱,她可以安心的把一切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交给他,不用担心会出任何差错。
最最重要的是,他从来都不会质疑她奇奇怪怪的举动,她需要他的时候,他也会很快地出现在她身边。
她所有的情绪价值他都可以接收到。
她觉得不可思议,“你怎么会这么想?”
“随便问问。”陈清濯偏开脸,不再看她漆黑又干净如洗的眼睛。
“笨蛋。”叶蓁扬起手敲了一下他的头。
“谁会觉得自己无趣啊?”她显然有些小愤怒,连喊他名字都抑扬顿挫起来,可爱的令人心软又心动,“陈清濯,亏你还是学神,你是我见过最最最笨的人。”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
好吧,诚然见到他第一面的人或许确实会觉得他不那么好靠近。
她最开始接近他的时候也撞了几次南墙,但于叶蓁来说,这恰恰衬托出他的独特——
太轻易得到的往往表明对方并没有经过任何深思熟虑就接受了这段感情,也就是她所认为的毫无挑战性。
更直白的说,挑战性或许显得轻挑,她希望对方不仅因为她的外貌,而是真真实实的见过她所有缺点,所有的恶劣,他了解过她光鲜羽毛下的伤口,依然义无反顾地为她心动。
相反,大小姐对自己就没那么多要求了。
喜欢陈清濯很简单,或许那天是个雨天,他的样子很好看,他抚摸小猫的动作很温柔,他抬起眼看向她的时候落下的那滴雨刚好砸到心头,足以构成一见钟情的元素,她就那么喜欢他了。
“陈清濯。”
“嗯。”
“你是世界上最最有趣的人。”叶蓁认真地说。
陈清濯眸光闪动。
她的眼神清澈,而他心中却有许多黑暗卑劣的东西。
那是因为她而源源滋生的私心,私心渴望她能够不看别人,哪怕是字面意义上的留意。
同时他又是无比矛盾的。
他希望大小姐闪闪发光,毫无保留地绽放她的璀璨。
玫瑰如果见不到太阳,会枯萎的。
陈清濯从来都不觉得他是一个好人,也不觉得自己有多幸运,他倒霉透顶了。
不然怎么会那么小的时候就没了老陈这个爸爸,天气预报明明说晴天,他出门不出二十分钟就下起了大暴雨,买彩票永远中不了奖。
虽然他没买过几次。
但超过三次,他就知道把中一笔五百万的心愿寄托于玄学绝对是一个蠢中翘楚的白日梦——
那确实是他十岁以前会做的不切实际的梦。
也是他最无能为力的年纪,是张静茹最风雨漂泊的几年。
对于一个温柔的傻女人来说,让自己的孩子过上幸福的生活,是她余下生命中最大的支撑。
然而陈清濯却不懂。
当一个家庭突然失去作为顶梁柱支撑着这个家的成员,剩下一个女人,一个小孩,那么这个小孩就成为了那个什么也做不到的累赘,即便他迫使自己懂事再懂事,减轻的也不过是几根稻草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