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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江湖送外卖(15)

作者:叶凫舟 阅读记录

刀戈看媳妇抹泪了,这心里也难受,叹了口气,“你呀,好好的一个大小姐,跟了我,可真是越活越糙了!一口一个小崽子。想当初,教阿宝翻跟头,他笨头笨脑翻不好,我喊了一句‘小崽子’,你抡起笤帚,就往我身上招呼,嫌我讲话不文明……”

孙氏猝不及防,被隔了好几年的回旋镖扎到了心窝,又气又笑,抡起胳膊,又要往刀戈身上招呼。

阿宝“胆大包天”,插空儿爬到了阿爸、阿妈中间,揪了揪阿爸漂泊海上一个月蓄出来的络腮长胡,扯动了他的下巴,一揪一抽抽,觉着有趣极了,拍手大乐了起来。

“阿爸……”

阿珍仰头瞅刀戈,瞅了老半天。

她瞧着这个一米九的“巨人”,有点眼熟,又不太熟……

直到阿宝扒拉他的胡子,她眼神一恍,恍出了他没胡子的样子,突然就哭了。

两个小娃儿,一个大哭、一个大乐。

这些年来,刀戈避祸在外,日思夜想的,不就是这一声“阿爸”么?他喜极而泣,刚干了的眼眶再度红润,一胳膊肘挂住一个小娃儿,将阿珍、阿宝都拢了在怀里。

孙氏不知是担心两个小娃儿挂不住,摔下来,还是自家男人胳膊太累,也拥了上来,一家人齐齐整整地,抱在了一起,又哭又笑,组成一幅质朴无华的人间小团圆。

苏椰的眼角,也跟着湿润了。

从十二岁那年起,她就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了,却在异时空,见证了别人的阖家团圆。

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她说不上来。

又美好,又滑稽。

天伦之乐告一段落,刀戈起身,再度注意到了她——

这个家里的陌生人。

她也看清晰了刀戈的外貌——

他的头发蓬乱,胡子拉碴,眉宇间尽是风霜之色。

他的鼻梁高挺,唇线分明,不笑时自有一股不可侵犯的威严,而笑起来,则覆上了一层轻度温暖,如同冬日里的阳光,极易受人拥戴。

他的声音豪迈,通身都是大英雄的大气派。

再破旧的衣衫套在他的身上,也不能掩盖。

她不禁怀疑:秦庚笔下第一英雄人物“万霆”,就是照着刀戈写的吧?

“你听谁说,我就要回来了?”

这对刀戈很重要。

他去东京的消息很隐秘,离开东京时,也没几个人晓得。

昨夜里回到上海,除了青莲阁,哪儿都没去。

二楼包厢里,他同他的旧友——青龙帮的帮主乔龙望,喝了顿大酒,吃了顿这一个月以来的第一顿饱饭(船舱上晕了一个月,吃一顿、吐半顿)。

酒足饭饱,睡在了青莲阁的客房里。

乔龙望够朋友,把他的紧要事,当成自己的紧要事。当天夜里,就发动了青龙帮的兄弟们。第二天,日上三竿,他醒来的时候,他妻子和两个孩子的地址,就奉上了(帮派分子,行动诡秘,不怪小vi的数据库里,只有一个“月光石巷108号”,而没有刀戈回到上海后,如何找到“月光石巷108号”的记录)。

有人先他一步,找到了他的妻儿。

这件事,简直不能往深处想……

“我、我听洪门的人说的!”

苏椰大脑快速运转,分析着时代背景,编了几句瞎话,“您还不知道吧?您的《近代豪侠列传》,已经在《快意林》上连载八期了。第一个单元主人公‘陈永华’,就是他们洪门的开派祖师啊!看到本门祖师爷的故事,以小说的形式,出现在了杂志上,洪门上下,都可激动了呢!他们的人,从‘天地英雄传’篇章面世那一天起,就奉您为偶像,开始在找您了。”

陈永华的父亲陈鼎,在清军入关的那一天,殉了大明。

而后,陈永华出逃,去了台湾,追随郑成功,终其一生,以“反清复明”为己任,在郑成功死后,继续辅佐其子郑经。

陈永华的故事,常常出现在各种形式的武侠作品中。

最早写陈永华

的,是民国的刀戈。

香港武侠四大家之一的秦庚,在他人生最后一部武侠小说《逍遥游》中,也提到了陈永华,他以主角高登宝师父的身份出场,没多久就下线了。

人们通常认为,有志报国,心系苍生的英雄豪杰,就该有一个光彩的结局,最好莫过于血染沙场,壮烈牺牲,得尽天下人的悲鸣。

而事实,往往不尽如人意。

历史上的陈永华,是感染了瘟疫病死的。

秦庚笔下的陈永华,死的更加默默无闻,因为识人不清,被一个叛徒一刀捅死了,很是窝囊。

不过,出于对风评不错的历史人物的敬重,每一轮《逍遥游》的影视翻拍,都会找一个有分量的,上一代的顶流男演员,来客串“陈永华”。

“洪门……”

刀戈的眉头皱了起来。

洪门跟青龙帮的关系,亦敌亦友,时好时坏。

他是乔龙望的过命兄弟,向来不与洪门的人打交道。

他盯紧了苏椰,质问,“姑娘同洪门的关系是?”

“我跟洪门没什么关系!”

苏椰迂回曲折地奔向了主题,“洪门的人是你的读者,我家阿爸也是你的读者啊!我家阿妈跟着他,看了《近代豪侠列传》以后,就照着小说里‘福禄双鲜粥’的描写,做了一锅出来。要不,您尝尝?刚夫人和阿珍、阿宝已经尝过了,都说好喝呢!”

“好喝呢!”

“真的好喝呢!”

阿珍、阿宝都是诚实的好孩子。

孙氏对苏椰印象不错,也来帮腔,“相当好喝!跟我煮的粥比,味道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是那个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