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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urice/莫里斯(19)

作者: Edward Morgan Forster/翻译:文洁若 阅读记录

“好的,我写悔过书。”

他们聊了好一会儿,还谈起那辆摩托车。从那一天起,再也不曾听说它怎样了。克莱夫煮了咖啡。

“喂,那天晚上开完讨论会之后,你怎么会想起来叫我的?你说一说。”

“我一直想对你说点儿什么,可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弄得思绪纷乱,所以就去了。”

“这种事你是做得出来的。”

“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莫瑞斯羞怯地问。

“哪里的话!”紧接着是一阵沉默。“现在跟我讲讲我第一次对你吐露心里话的那个晚上的事。你为什么弄得咱们两个人都那么不愉快呢?”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无从解释。你为什么搬出讨厌的柏拉图来误导我呢?当时我还糊里糊涂的,对许多事都不明白。打那以后,才逐渐开窍儿。”

“不过,你使我醉心而不能自拔,已达几个月之久了吗?事实上,是从你在里斯利的房间里头一次见到我的时候起。”

“别问我这个。”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儿难以解释。”

“可不是嘛。”

克莱夫高兴地笑了,在椅子上扭动着身体。“莫瑞斯,我越细琢磨越能肯定,你才是个坏蛋呢。”

“是这么回事吗?”

“倘若你高抬贵手,容我听其自然,我就会半睡半醒地了此一生。当然,我在理智方面是清醒的,在感情方面多少也……然而,这里……”他用烟斗柄指了指自己的心脏。于是,两个人都微笑了。“也许咱们俩是互相被唤醒了。我情愿这么想。”

“你是从什么时候起看上我的?”

“别问我这个。”克莱夫重复了一遍莫瑞斯方才的话。

“喂,你给我放正经点儿——喏——你起初看上我的哪一点?”

“你真想知道吗?”克莱夫问。莫瑞斯非常喜欢这种心境——顽皮与激情参半,洋溢着挚爱的克莱夫。

“想知道。”

“喏,看上了你的美。”

“我的什么?”

“美……我曾经最爱慕书架上方的那个男人。”

“一幅画嘛,我足可以理解的。”莫瑞斯瞥了一眼墙上的米开朗琪罗说。“克莱夫,你是个可笑的小傻瓜。你既然提出来了嘛,我也认为你美。你是我迄今见过的惟一长得美的人。我爱你的嗓音,爱与你有关的一切,直到你的衣服,或是你坐在里面的屋子。我崇拜你。”

克莱夫的脸变得绯红。“坐直了,咱们换个话题吧。”他说,那股傻劲儿已荡然无存。

“我压根儿没有惹恼你的意思。”

“这些话非得说一遍不可,否则咱们俩永远不会明白彼此的心事。我没想到,至少没猜测出到了这种程度。你做得很对,莫瑞斯。”他不曾换话题,却把它发展到新近感兴趣的另一个主题上去了:欲望对我们的审美能力究竟产生多大的影响。“比方说,瞧瞧那幅画。我爱它,因为我跟画家本人一样,爱他所画的那个青年。我不用一般男人的目光来鉴赏这幅画。通向美的路似乎有两条一一条是共通的,芸芸众生正是沿着这条路走到米开朗琪罗跟前的。另一条是我和另外几个人走的幽径。我们沿着这两条路抵达米开朗琪罗那儿。但是,格勒兹(译注:琼-巴普蒂斯特.格勒兹(1725-1805)是法国风俗画和肖像画家。1759年结识法国文学家、哲学家狄德罗(1713-1784),受其鼓励倾向于感情夸张的风俗画。)却不然。他的题材使我感到厌恶。我只能沿着一条路走到他跟前,芸芸众生却能找到两条路。”

莫瑞斯没有打断他的话。对他来说,那通篇都是可爱的无稽之谈。

“私自拥有幽径也许是错误的,”克莱夫下结论说,“然而只要还画人物像,幽径就存在。风景是惟一安全的题材。要么就是几何图形,格调优美,完全无人性的主题。我心里琢磨,这会不会是回教徒所领会到的一点呢?还有老摩西——我这是刚刚想到的。倘若你把人体画下来,当即会引起厌恶或挑逗起欲望。有时是非常轻微的,但必然产生。‘不可为自己造任何偶像’(译注:见《旧约全书·出埃及记》第20章 第4节。)。因为你不可能为所有的人都造偶像。莫瑞斯,咱们来改写历史如何?《十诫里的美的哲学》。我一直认为神真了不起,没有处罚你我之辈。过去我把这看作出于神的正义,不过如今我猜想神仅仅是不知情而已。然而我还是能就这个专题进行答辩。我要不要拿这个主题写篇论文,好取得特别研究员的资格呢?”

“我听不懂,这你是知道的。”莫瑞斯说,他有点儿难为情。

他们的情场获得了不可估量的意义的新语言,从而拖长了。任何传统都不曾吓倒这对年轻人。任何习俗也不曾确定什么是富有诗意的,什么是不合理的。肯于承认他们所涉及的那种情欲的英国心灵寥寥无几,也就没有为之制造羁绊。他们的心灵中终于出现了极致的美。难以忘怀,永恒不变,是用最谦卑的片言只语表达出来的,并且发自最单纯的感情。

“喂,你肯吻我一下吗?”当麻雀在头顶上的屋檐下睡醒,斑尾林鸽在远方的森林里开始咕咕地鸣啭时,莫瑞斯问。

克莱夫摇摇头,他们面泛微笑分手了。无论如何,他们暂时在各自的人生中建立了完美。

莫瑞斯能够赢得德拉姆家族的敬意似乎是奇妙的,他们并不讨厌他。他们只厌恶——而且简直到了偏执狂的程度——那些想跟他们套交情的人;倘若风传某人希望进入乡绅社交界,就有足够的理由对他施以闭门羹。在内部(这是由高姿态的礼尚往来与威严的举止构成的领域,毫无意义)能找到几位像霍尔先生这样的人:对他们的好运抱着不卑不亢的态度,必要的时候就告辞,连气都不叹一声。德拉姆家族认为,把他当作家庭成员之一予以招待,是对他赏光,他处之泰然,这又中了他们的意。在他们的心目中,表示谢意莫名其妙地是与缺乏教养联系在一起的。

莫瑞斯所要的只是食物和他的友人,对自己取得的成功浑然不觉。当他的逗留期即将结束时,老夫人要求跟他谈一次话,使他吃了一惊。关于他的家族,她早就讯问过,已了如指掌。然而这一次,她是谦逊地对待他的:关于克莱夫,她想听听他的意见。

“霍尔先生,我们想请你帮帮忙。克莱夫非常看重你。你认为他在剑桥待上第四年,这明智吗?”

莫瑞斯满脑子都是下午该骑哪匹马的事,所以心不在焉,但却显出很深沉的样子。

“这可是在文学士学位考试时当众出丑之后啊——这明智吗?”

“他要这么做。”莫瑞斯说。

德拉姆夫人点了点头。“你这是一语破的。克莱夫要这么做。喏,他是不受任何人牵制的。这份家当是他的,他告诉过你吗?”

“没有。”

“根据我丈夫的遗嘱,彭杰全部归他所有。只要他一结婚,我就搬到寡妇房里去……”

莫瑞斯吃了一惊。她看了看他,发现他双颊通红。“那么,有女友了。”她猜测。她姑且把这个话题撇开,又回到剑桥上,说对一个“乡巴佬”——她是爽朗、满怀信心地使用这个词的——而言,念第四年书,益处太少了。要是克莱夫在乡间占有他自己的位置,那该多么可心啊。这里有猎场,有他那些佃户,最后还有政治。“他父亲代表这个选区参加了议会,你肯定是知道的。”

“不知道。”

“他都跟你谈些什么呀?”她笑了。“不管怎样,我丈夫担任过七年议员。尽管眼下自由党在当政,谁都知道不会持续很久。我们所有的老朋友统统指望着他,但他务必占有自己的位置,务必适应下来。这一切——它叫什么来着——研究院什么的,到底有什么用呢?他应该去旅行一年。他必须到美国去一趟,如果可能的话,再到那些殖民地去转转。已经到了势在必行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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