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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urice/莫里斯(40)

作者: Edward Morgan Forster/翻译:文洁若 阅读记录

“莫瑞斯,我叫莫瑞斯。”

“可教堂——”

“管他妈的教堂呢。”

他嘴上说:“为了板球赛,我还得帮助把球场辗平呢。”但是一动也不动,在灰色微光下,似乎面带自豪的笑容。“我还得照料那些雏鸟——小船已收拾停当了——伦敦先生和费瑟斯顿先生一个猛子扎到荷花当中去了——他们告诉我,所有的年轻绅士都会潜水——我从来也没学会。不让头进到水里,好像更自然一些。我把这叫做没到寿数已尽的时候就淹死。”

“有人教我说,如果不把头发弄湿,我就会生病。”

“啊,人家教给你的不是那么一回事。”

“敢情——这不过是其中的一桩而已。这是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一向信赖的老师教给我的。我至今记得跟他一道沿着海滩散步的事……天呀!潮水冲过来了,四下里暗得要命……”当他觉察出伙伴正从他身边溜走的时候,就战栗了一下,清醒过来了。“你为什么要走?”

“板球那件事——”

“不,不是板球——你要到海外去。”

“唷,我动身以前,咱们还能另外找个机会。”

“你要是待在这儿,我就把我做的梦讲给你听。我梦见了我那个老外祖父,他是一位别有风趣的怪人。我倒想知道,倘若你见了他,会作何感想。他向来认为,人死后就到太阳那儿去。然而,他对待手下的雇员很苛刻。”

“我梦见博雷尼乌斯大师试图把我淹死。这会儿我真得走啦a我不能谈什么梦,你难道不知道吗?不然的话,艾尔斯先生就会骂我的。”

“阿列克,你梦见过自己有个朋友吗?仅仅是‘我的朋友’,别的什么都不是,相互帮助。一个朋友。”他重复了一遍,突然充满了柔情。“彼此间的友情持续终生。我料想这样的事是不可能真正发生的,除非是在睡梦中。”

然而,聊天的时间已经过去了。阶级在呼唤,随着日出,地板上的缝儿又裂开了。当他走到窗口的时候,莫瑞斯喊道:“斯卡德。”他就像是一头训练有素的狗似的转过身来。

“阿列克,你是个好样儿的,咱们两个人都感到非常满足。”

“你睡会儿吧,你这方面用不着匆匆忙忙的。”他和善地说,并拿起彻夜保护过他们的那杆枪。梯子的顶端在曙光中微微颤动,随后一动也不动了。踏在沙砾上那轻微的“咯吱咯吱”声,把庭园与庄园隔开来的那道篱笆“喀嗒”一声响了。随后,绝对的静寂充满了赤褐屋,就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似的。过了半晌,新的一天的噪声划破了沉静。

莫瑞斯开了门上的锁,飞快地回到床上。

“把窗帘拉开了,老爷?多好的微风,对举行比赛来说是上好的天气。”有点儿兴奋的西姆科克斯边端茶进来边说。他瞧了瞧客人惟一露出来的满头黑发。莫瑞斯没有回答。西姆科克斯原是指望像往日那样跟客人聊一通的,今天早晨落了空,便把无尾晚礼服和其他衣物拢在一起,拿出去掸干净。

西姆科克斯和斯卡德两个都是仆人。莫瑞斯坐起来,喝了一杯茶。现在他想送给斯卡德一份相当大的礼物,他确实想给,可送什么好呢?该给他那个地位的人什么东西呢?不宜送摩托车。接着他又想起斯卡德即将移居海外,这下子问题就容易解决了。但是他依然面泛难色,因为他琢磨着西姆科克斯发现门上了锁,是否感到吃惊。他那句“把窗帘拉开了,老爷?”是不是有什么含义呢?窗户下面,人声嘈杂。他试图再打个盹儿,然而旁人的行动妨碍了他。

“今天早晨你穿什么呢,老爷?”西姆科克斯回到屋里问道。“您干脆穿那身打板球的法兰绒衣裤怎么样?比穿粗花呢套装要强一些。”

“好的。”

“再披那件印着学院名字的运动外衣好吗,老爷?”

“不——啊,可以。”

“好极啦,老爷。”他将两只短袜摆在一起,若有所思地说下去:“哦,原来他们终于把梯子搬走啦,早该搬的。”于是莫瑞斯也发觉朝着天空的梯子尖儿已不见踪影。“我敢明确地说,当我给您送茶来的时候,它还在这儿来着,老爷。不过,咱们永远也不能十拿九稳。”

“可不,永远也不能。”莫瑞斯随声附和着。他说话很吃力,觉得自己已茫然不知所措了。当西姆科克斯离开的时候,他松了口气。然而一想到与德拉姆太太同桌进早餐,以及该送给新伙伴什么礼品才合适,心情依旧是郁闷的。不能寄支票给他,就怕兑成现金之际会引起怀疑。换衣服时,心里越来越烦闷了。他并不是个爱穿着打扮的人,却像住在郊外的一般绅士那样注意仪容。这一切都显得格格不入。接着,敲锣了。他正要下楼去吃早餐,紧粘在窗台旁的一小片泥映入他的眼帘。斯卡德算是谨慎的,但是还不够谨慎。当他穿着一身白,终于下楼去占据自己在社会上的位置时,只觉得头痛,行将昏厥。

信件一一大摞,每一封都不由得使他心烦。艾达的信最郑重了。吉蒂的信里说:母亲看上去已精疲力竭。艾达姨妈在明信片上写道:她想知道汽车司机该不该听从吩咐,难道是她搞误会了吗?事务方面的无聊的函件,学院传道区的通告,国防义勇军的训练通知,高尔夫俱乐部,还有财产保护协会。隔着这摞信,他诙谐地朝女主人躬身行礼。她几乎没有答理他,于是他的脸涨得通红。德拉姆太太只不过是在为自己收到的几封信焦虑而已。他却不明白这一点,已到这步田地欲罢不能了。每一个在座者都好像是陌生人,使他极度惊恐。他在跟完全不了解其性质与情况的种族谈话,就连他们的食品的味道都是恶臭的。

早餐后,西姆科克斯向他重新进攻了。“老爷,德拉姆先生不在家的时候,仆人们觉得——要是您肯在马上就要举行的‘庄园与村子’的对抗赛中担任我们的队长,大家会感到非常荣幸。”

“我不擅长打板球,西姆科克斯。你们最好的击球手是谁?”

“我们中间没有比底下那个猎场看守更棒的了。”

“那么就让底下那个猎场看守者当队长好啦。”

西姆科克斯不肯退让,他说:“一旦绅士带头,打赢的可能性就大多了。”

“告诉他们,让我当外野手一我决不头一个击球。要是队长愿意的话,就安排我当大约第八名击球手一决不当第一名。你可以告诉他,因为轮到我的时候,我才到场上去。”他觉得不舒服,就闭上了眼睛。他正在自食其果,对该结果的性质却熟视无睹。倘若他有宗教信仰的话,他就会把这叫做懊悔,尽管他狼狈不堪,却仍保持着一颗自由自在的灵魂。

莫瑞斯讨厌板球。用球棒的边缘碰击球需要一种技巧,而这正是他所缺乏的。虽然为了克莱夫的缘故他多次参加过比赛,却不喜欢跟社会阶层比自己低的人一起打。足球就不同了——他可以跟对方势均力敌地进行比赛——但是在板球赛中,他可能会被某个粗鲁的年轻人逼得出局或遭受痛击。他觉得这是不得体的。他听说.以掷硬币来决定哪一方先进攻时,他这方赢了。于是,过了半个钟头才下去。德拉姆太太和一两个朋友已经坐在亭子里了,她们全都静悄悄的。莫瑞斯蹲伏在她们的脚下,注视着比赛。跟早些年举行的比赛毫无二致。他这一方的其他队员都是仆人,他们在十二英码开外处,簇拥着正在记分的艾尔斯老人。艾尔斯老人一向管记分。

“队长头一个击了球。”一位太太说,“一位绅士是永远不会这么做的。我对这些小小的差异感兴趣。”

莫瑞斯说:“队长显然是咱们这方最棒的击球手。”

她打了个哈欠,立即品头论足起来。她凭直觉看出那个人自高自大,她的嗓音陡然坠人夏日的微风中。他快要移居海外了。德拉姆太太说——精力最充沛的人都移居海外——随后,话题就转到政治和克莱夫上了。莫瑞斯用双膝托住下巴,郁闷地沉思着。激烈的厌恶在心中油然而生,他不知道该朝哪儿去发泄。女人们聊天也罢,阿列克击下了博雷尼乌斯先生所投的下手球也罢,村民们鼓掌抑或没鼓掌也罢,反正他的心情压抑得不可名状。他咽下了一副来历不明的药剂。他的人生打从根基起撼动了,而且不知道什么将会化为齑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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