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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九零撩男神(17)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于是收到震荡的他也懒懒地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枕在女孩子的大腿上也没有立马起来,只是环视了一圈四周,说,搞得这么惨。

当然惨的,桌子都被底朝天,挂在墙上的东西全被砸碎在地上,酒瓶花瓶杯子没有几个是完整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遭到了打砸抢。

而且这全部,都是他自己砸的。

喝到后半段的唐景人,操起一张椅子从吧台一路扫荡过去,十几分钟后,就变成了这副模样,然后他自己,高高兴兴地跳了一阵舞,便躺平到了地上。

然而大家都并不吃惊,筋疲力尽之后,纷纷躺倒。

但过分的是,一觉醒来,他居然轻描淡写地说了句,这么惨。

这难道不关他的事吗?

水晴觉得气,说:“我X你个唐景人,全都是你自己搞的你知不知道啊!?”

唐景人半张着嘴,一脸懵。

“你看看自己的手!”

他的手血迹斑斑。

酒精的余韵还未散去,他呆呆地把手高举,说,我弹吉他的手。

杜若和水晴气呼呼地对视了一眼,无话可说。

这么说,他已经把接吻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

杜若心口一痛,原来真正害人的不是牌局,也不是冲动,是该死的酒精。

抹杀一切的酒精。

然而,盘腿坐在地上的唐景人在半麻醉的状态下,仿佛忘掉了一切。一切苦痛、伤怀和抑郁,他空白并毫无缘由地快乐着。

柔化、融合之后,他和自己友好相处,他终于能温柔地对待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这算是半路死火了吗?

可怜的杜小姐?

第14章 肥年走起

第十四章

领了年终奖后,杜若也裸辞了。

被唐景人吻过后,她突然觉得自己要拿出些态度来,做人就是不该将就,也不该畏缩。请辞后,她顿时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被卸了下来,呼吸都畅顺了,忙把水晴请出去吃了一顿火锅。

水晴在林约妈妈的厂子里干得很出色,连林约都觉得面上有光。吃饭的档口,她滔滔不绝地说着工作的趣事和一些有意思的想法、创意,杜若听得津津有味。

“等这年关一过,我也要找一份好玩的工作。”杜若下定决心地说道。

“其实寻呼小姐也不是很差,起码赚得挺多,也挺斯文。但总觉得靠吃青春饭,说出来有些羞耻呢。”水晴品头论足道。

“青春饭,我都没有资格吃了。”杜若吐吐舌头说。

水晴突然定睛把她端详了一翻,说:“说实话,姐姐的神采都与以往不同了,是被施了魔法么?哦哦,不对,应该说喝了神水吧!”

杜若急眼往她头上一敲,警告她别再胡说八道。她知道水晴所说的“神水”,是指唐景人的唾沫。

这家伙就是污,铁定是跟宋得文混得多了。

置于高柜上的小小彩电此时正在播放“流音”,那是个每周六八点到十点固定播出的音乐节目,已经播放了八年了。此时正在开播,主持人正介绍出场歌星。

“Rubus!”

“啊——”

隔着电视屏幕都能想象到录播现场的观众们歇斯底里的模样,这尖叫声也没有谁了。在店里打火锅的客人们也忍不住扭头向电视看去。

出来的是五个梳着五颜六色的扫把头,画着浓妆,一身皮革的小伙。

水晴一口牛肉呛出来:“天啊,他们上‘流音’啦。妈呀妈呀,我真想立马打给Rice!”

“你打给他干嘛?”真是什么事都能想到自家男人。

“告诉他Rubus可以,FC也可以啊!”水晴响亮地说道。

倒是很励志。

杜若摇摇头无奈地笑,重新把目光投放在电视画面上。出场的镜头已经播放完毕了,得一心一意守着电视机了,不然会错过Rubus出场的那几分钟。每周出场的艺人歌星足有二十组,每组基本只唱一首歌,眨眨眼就过去了。

Rubus第一次上“流音”,偏偏她从来没有看过这个视频资料。

谈话部分基本上就是林约做乐队的“代言人”,毕竟他是队长,偶尔他会把话题抛给泰斯和其他队员,但大家接茬的热情都不高,连镜头在哪儿都不知道,只垂眼看着地板,从牙缝里挤出片言只语。

况且唐景人从头到尾都嚼着口香糖,吧咂吧咂的声音差一点就传到了唛头里。

Rubus首次亮相的演出规矩但不失风格,曲风激烈却又能兼顾旋律抓耳,给现场耳目一新之感。在工业腾飞的这个年代,给出了剧烈的冲击,表达出强烈的自我和反叛,可以说是应运而生。

一曲终,不要说录播现场的观众已经疯掉,在店里的客人也忘掉了筷子里的食物。

杜若长长吁了一口气,感觉体内的什么东西被释放了出来,满脸通红。

“确实太棒了。”水晴简短有力地评价道,继续嚼她的牛肉,仿佛是嚼那摇滚乐震荡而悠长的余韵。

孔老先生所说的“三月不知肉味”所指的,正是如此吧?

**********

水晴年二八就坐小汽车颠颠簸簸回了老家,回去之前还热热闹闹地拉着杜若到商场扫了一轮打折货。她一走,小屋里就冷清得很。

杜若以为她只有水晴一个朋友,那是因为她完全忽略了一个人——

谭沥。

年二十九,谭沥请她吃了顿饭,给她送了一串碧玺手链。

当场,她的眼泪就下来了。

她还真没有收过男士这么正儿八经的礼物,直觉得自己被真真正正地重视。也许是水晴的离去让她觉得空寂,感情都要脆弱了起来。也许是谭沥大方的态度让她觉得安稳,让她脆弱的感情又重新找到了支点。

“谢谢你。”她爽快地把手链戴在手腕上。

碧玺是恰到好处的。不甜,低调,是种朴实的梦幻;不贵,也不重,不会让人受之有愧。

谭沥太懂了。

“这过去的1989,杜小姐过得还不错吧。”

吃的是西餐,用刀叉把肉送到嘴里的感觉让人觉得气定神闲。

“大概是吧。”杜若耸耸肩。

“接下来就是90年代了。”谭沥颇为感慨,“不知是个什么样的年代。”

“你觉得呢?”

“我觉得……繁荣昌盛,民安物阜。”谭沥笑,“杜小姐在90年代有什么宏愿吗?”

“我今天无聊,提前给房子贴对联时,就下决心了。”她说,“明年再贴对联,我要给真真正正属于我的房子贴。”

谭沥冲她比了比大拇指,说,明智,那是安心立命之所。

“房子一定要买的好。”他补充说,“我有不少熟人在做相关工作,到时可以给你介绍物美价廉的房源。”

谭沥永远是大哥模样,看着自己喜欢的后辈,总是那么包容甚至宠溺。他的店早在两年前就接待Rubus,20岁出头的小伙子们嚣张跋扈,傲高骄横,他却能看见他们的善良和争议,看见他们的意志和梦想。无论被怎么任性对待,都只是跟在后头默默修补。

杜若觉得谭沥是上帝赠与他们的,最好的一份礼物。

当然也是她的。

“谭大哥,有什么事我可以帮忙的,也请一定要开口。”杜若郑重地说道。

********

年初五,水晴就屁颠屁颠回来了,给杜若带了一大堆家乡土特产,还有一大块腌熏猪肉。这猪肉奇硬,还无敌咸,简直可以当成防灾食品了。

话虽这样说,回了一趟家的水晴却整个人都润了不少。

初六凌晨,林约召集大家到江边放烟花,并买来了一大堆垃圾食品。今时今日的他已经开上了BMW,俨然一副公子哥模样。他穿着高档的黑色毛呢外套,里头是垂垂的衬衫和扎得有些高的扎脚西裤。

最重要的,是他的身材是真的好。

活脱脱就是个画中人。

而唐景人还是老样子,只是那头红发又漂了绿色蓝色,变成了彩虹。他很爷们地盘腿坐在沙滩上,拎着一根线香烟火埋头点着,闷闷地注视着那忽明忽暗的小火花。见杜若从身后走上来,穿着长款的裸色毛呢大衣,新烫的头发蓬松地扎在后脑勺,围巾一直卷到唇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