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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九零撩男神(24)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这个谭沥,好像什么都逃不过他的法眼似的。

杜若不知道自己是以什么姿态走过去的,大概,跟个机器人一般僵硬吧。在隔板后面和唐景人对了一下眼神,感觉到其中的亲昵,能明显地确定他给她留了他身边的位置。于是她乖巧地坐了下来,服务员递上来一杯“海岸”,估计是谭沥吩咐人端来的。

两个人一个默默地喝生啤,一个静静地喝“海岸”。

店里在放披头四的歌。

“林约还好吗?”杜若挨在椅背上说,眼睛俏皮地扫视着四周,没敢看着唐景人说话。

“我刚从医院出来,他还躺着,不怎么能动弹。”唐景人前倾着身子,点了一根烟说。

“听上去很严重啊。”杜若担忧起来。

“嗯,理论上没有很严重,就是损伤,需要时间复原,以及以后还会有很多注意事项。”

杜若默默点着头,此时唐景人回过头来轻飘飘地扫了她一眼,说,你看着很累的样子。

“最近有些。”杜若无奈地说。他们的所谓谈话,也只能是诸如此类没有什么营养的嘘寒问暖了,而且就算是嘘寒问暖,也因为两人太害羞而变得干巴巴。接下来的一根烟的时间,彼此都沉默着。

唐景人往后挨坐,两个人几乎是肩并肩的。

杜若偷看了唐景人几眼,上台必上妆的他,皮肤却能那样好,漂亮的鼻子,弓形的唇,利落的下颚。看不够,却不敢看了。她试着放松双手置于腿上,下意识地放空自己。

但仍然不由自主地去体味两人手臂轻轻相触的感觉。

真是神经质。

唐景人却突然把手伸过来,握住了她的手。

她一个激灵,浑身一紧。

他的手是微暖的,不是那种大而厚实、粗糙霸道的手,能感受到他关节的骨头,手心的微潮,不大但足以把她的手紧紧包住。他是直奔主题的,要用掌心紧贴掌心。他也是害羞的,握在手心里好一阵子不敢动,才慢慢牵到自己的怀里,像抢到了最珍贵的玩具,小心翼翼地窝进自己的身子里。

“要……多休息好。”他反射弧奇长地接话说道。

他在关心她呢。

她心头是热的,又觉得好笑,“嗯”地应了一声。

两个第一次牵手的人,绷着神经,躲避着却又留意着、渴望着双方的视线,近乎是执拗地长久地牵绊着。店里不断有人进,有人出,有人秉烛夜谈,有人推杯换盏,他们饶有兴味地旁观着,慢慢地放松下来,在彼此的体温和力量里,交出了自己。

“哟!”宋得文牵着水晴走过,发现了唐景人,“真巧啊。”

唐景人并没有觉得不好意思,握着杜若的那只手岿然不动,大方地举了举另一只手,算是打了招呼。

水晴别有深意地看着两人牵着的手,冲杜若挑了挑眉。

杜若这才发现,此时的水晴和她初识的水晴,已是大有不同,她被宋得文牵着,仿佛再也放不开,眉宇间赫然有了“已为人妇”的从属感。

不过,人依然是那么迷人,那么鬼马。

“这里空着吗?”宋得文指指唐景人身边的位置。

“坐。”唐景人坐了个请的手势。

宋得文顺手剥开几颗花生,摆到嘴巴里去,说道:“似乎很麻烦啊。”

“林约的事吗?”唐景人会意,“过段时间就好了。”

“乐队最麻烦就是这样,组合少个人,照样唱唱跳跳,乐队就没有这种操作的。”宋得文苦笑。

唐景人耸耸肩:“何必这么急,缓一缓也好。”

杜若爱听这话,Rubus是林约的Rubus,这个大家都知道,乐队要走怎样的路线,要写怎么样的曲子,要以何种方式演绎,何时集训,何时彩排,何时出唱碟,全部都是林约说了算。他的想法很多很多,大家光跟着他已经够忙了,甚至无暇表达自己的想法。

但无暇,并代表没有,Rubus是个性强烈、人各有志的乐队。

真正将他们团结起来的,恐怕是唐景人。

他并不是有意识地在平衡各方,而是他的性格、本能使然,所以Rubus五个人里,只有他,能带着自己的团队solo,并闯出了一番天地。

他有一颗赤子之心,对音乐诚然,对他人甚是。

“FC最近怎样?”他问道。

“嗯,循序渐进?”宋得文笑,“接下来也会上一次‘流音’,新单卖得还不错,上榜了。”

“你们的路是会很平顺的。”他像个预言家般的说。

杜若和水晴都只是安安分分地坐着,等两个男人推心置腹地聊了大半个小时。十一点多的时候,都各自散了。已经是初夏了,夜空里一轮皎洁的明月,晚风吹送,叫人心旷神怡。杜若突然想起,她来到这个时空,足足有一年了。

现在,她居然牵着唐景人的手走出酒吧,就像理所当然那样。

她知道这不是理所当然,这是奇迹。

奇迹正在发生。

“我是开车来的。”唐景人掏出车钥匙说,钥匙上赫然一个小方向盘的标志。虽然他们常常都不太注意,但杜若是极讨厌碰了酒之后还去开车的。所以车由她来开,先把唐景人送回家,然后她自己把车开回去。第二天上班她才把车开回他家楼下,自己再打车回电台大楼。

“这么基本的安全意识我还是有的。”唐景人坐上副驾驶后,委屈地说,“我是安全驾驶第一人,下回你坐坐我车就知道了。”

“太好了,是自动档。”杜若拍拍胸口说,她好久不开一次车,每次都让她开手动档,真是悬。这回终于来一辆自动档,而且是奔驰,“这是什么型号?”

“W124,据说是。”

虽然谈钱显得庸俗,但杜若还是忍不住探问了一下价格。听说是要70万,她下巴都要掉到地上了。

“前不久,你还住在60块房租的房子里,出门只靠双腿步行欸。真是一眨眼的功夫,别墅和豪车都有了。”杜若难以置信地说道,她希望自己的话语里没有带那么多酸气,但无论怎么听,都是酸的。

唐景人把手支在窗台上,看上去并不介意她说的任何,只是淡淡地笑,说:“嗯,所以说别人都是一步步艰难地爬坡,咱们是一炮上天。这一炮轰得人是有些晕乎乎,但这都是现实,一切都是真的,虽然很梦幻却是真的。它就是这么发生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一股脑儿说完后,他把食指关节抵在唇边,沉默地看着窗外的景色。

他总是喜欢这样抵着嘴唇。

“老天爷赏饭吃。”良久他说,“我只能努力不辜负他。”

“如果不是遇到林约,我不会过上这种生活的。”他突然回过头,认真地说,“因为他的曲风偏流行,能面向大众。如果不是跟了他,我一辈子都不会从地下走入主流的。”

或许他说的是对的,可是又不全对。

“谁知道呢,也许林约没有遇到你,他的曲子也做不出现在的抓耳效果。是你加入了之后,原本的那些曲子才历经了那么多版本的变化,最终才有了现在这么完美的效果。”杜若由衷地说道,现在,她能大声说自己是个合格的乐迷了。

唐景人没有反驳她,好像陷入了沉思。

“林约和你,一个是面包胚,一个是发酵粉,只有混在一起,才能变成松松软软的面包呀。”杜若形象的比喻,一下子逗得唐景人哈哈笑起来。

“那泰斯呢?他是啥?”他追问道。

“嗯……涂到上头的那层蜂蜜?”

唐景人笑得更欢了。

只消十五分钟的车程,就开回了小别墅楼下。车停在路边,唐景人静静地坐了好一阵子都没有动。

车厢这个私密的空间总是暧昧而浪漫,一个人远游或静坐,听音乐或者抽烟,都是极惬意的自我相处;两个人夜航或发呆,聊天或者拥抱,都是极舒适的相互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