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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九零撩男神(26)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姐姐是个悲观主义者。”宋得文耸耸肩说,“我们不在同一个频道里。”

被他这么一说,杜若只好反思自己的思维走向了。她给自己松了松气,说:“那你这会不是来征求我意见的,你是干嘛来的呢?”

“水晴需要你,所以就算她搬来我和一起住了,你也不要抛弃她,要鼓励她关怀她陪伴她。”宋得文说。

“天,原来还是秀恩爱来的。”杜若嘟起嘴说,但是很快她就笑了。感觉自己是生生被小年轻们身教了一番。“悲观主义者”,这话一点不假。

“我只知道现在的感情去到哪个程度,行动也必须跟上来,这才不会白白浪费感情。”宋得文说道,“我现在真的很爱水晴。”

听到“爱”字,杜若不由得又暖又酸——心是暖的,鼻子是酸的。她想起头一次见到宋得文,那还是个毛手毛脚、眼神飘忽的花花公子。现在他却能为了女朋友周全地考虑并实实在在地贯彻、行动。他挑选体面优雅的店,他得体地斟茶、谈天,他绅士地开门、拉开椅座,他仿佛一下子长大了。

让人不由得要信任他。

原来真的过去一年了,大家出道的出道、转职的转职,都开上了自动档的汽车,住上了漂亮的房子。当初小心翼翼牵了手的人正努力学着相爱,而当初稍稍看对了眼的人现在也牵上了手,于外他们有了身份和地位,于内他们相互牵绊,不再是野蛮生长的边缘人了。

他们是对自己、对爱人和对社会,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的人。

杜若望着窗外的夜景,1990年的夜景,真切地感受到了内心的归属感。

**************

杜若买了一束鲜花,去看望困在医院里的林约。在病房里遇到了他那位女明星新女友,有些不知所措。其实这位女明星从前她并不认识,她不属于林约传过绯闻的那几个大明星中其中的一个,她只是个小明星。而且她知道,很快会有一个名气很大的女明星取代她。

但这个女明星实在也是漂亮的,水嫩水嫩的女人味十足。

“吃水果吧。”她剥了橘子,像个主人一般招待着。

杜若在盛情之下只好接过橘子慢吞吞地吃起来。

“我在这里都快生虫了。”林约抱怨道,“而且好些天不能洗头发,你看我的头发。”

“不用看了,我坐在这里都闻到臭味。”杜若揶揄他。

不料他像个娇羞少女一样,咚咚地朝她扔来几瓣橘子:“别欺负病人,会加重病情的。”

杜若喜欢跟他玩,也朝他扔橘子皮。

不料一个用力过猛,橘子皮扔到了开门进来的人的怀里。

是贝斯手康倪。

无故做了一回人肉靶子的康倪耸耸肩,把打包过来的饭盒放在林约的床头。如果说款儿,康倪和林约是同款美男,身材和发型都一样,不同的是康倪更瘦,脸更小,更精致。要论角色担当,康倪才是颜值担当。此时的他穿着黑色背心和牛钉柳树皮质马甲,合体的牛仔裤上夸张的朋克风皮带,双臂满是纹身,是个艺术家。

“你专门带饭来的?”杜若好奇。

“嗯,这个人说嘴痒,要吃意面和咖喱鸡。”康倪摆下食物就要走,看来完全不想做电灯泡在那明晃晃地照着。杜若见状也立马起身,要跟他一起撤退。

从病房出来,两人心照不宣地相视而笑。

“那家伙很麻烦。”康倪撇撇嘴说。

杜若早就心里有数,用后来的流行语来形容,就是个活脱脱的病娇。

“好像还要一个月的恢复期,刚好给你们大家都放了个长假吧。”跟康倪说话,杜若都客客气气的,高高的康倪总是一脸不爽的模样,实际上是Rubus中最高冷的成员。林约和唐景人的破坏力惊人,因为这两人疯起来只有三岁。而康倪是在智商碾压你的情况下,暴力值爆表。

有勇有谋什么的,可怕。

“也不是的,除却York的部分,我们该赶通告的还是要赶。演唱会18场都押后的,但是握手会、电视、电台什么的还是照常来。说真的,行程很满。”两人从楼梯下去,康倪说道,“出道以来我们都很乱,每天都告诉运转,适应不同的人不同的规矩。以前我们总是被质疑,没有人敢要我们,现在后台硬了,有人罩了,照样有不对头的地方。”

杜若听得一愣一愣的,康倪为什么要告诉她这些?

这些连唐景人都不说的。

“我做梦都想成为专业的音乐人。”康倪点一根烟,挨在了医院前院的小荷花池边的栏杆上,“大概没有哪支乐队,比我们更想冲击主流,冲击世界了,所以最后浮出水面的,是我们。”

“所以,就算是格格不入,也是五个人一起的格格不入,五个人同一个鼻孔出气,抱在一起就是一颗□□,能轰炸人而不是被轰炸呀。”杜若笑着说道。

“你呀。”康倪笑了起来,轻轻弹了弹杜若的额头,“怎么就能这么懂呢?”

杜若摸摸额头笑而不语。“当然啦,我是从未来来的嘛。”她在心里偷偷答道。

作为乐迷,一些情况她是了解的,这几个人确实不受管教,上电视、演出前还常常会喝得醉醺醺,在镜头前语无伦次。出去集训、巡回时也不善于和人相处,到处惹事、发生口角甚至打架搞破坏。出道前这些行为都是后果自负即可,出道后就被各种批评指责,媒体、舆论的枪口整□□他们扫射。

这就是主流化的代价。

“走吧。”两人也没有办法再聊出来些什么,各自钻进了BMX里,康倪把杜若送回家。

“那家伙,要快些好才好。”在路上,康倪说道。

“他会没事的。”杜若给他打强心针。

“和他住那会,他就经常生病,我总是背他去看医生。”康倪说,“不过,据说平时老是跑医院的人,到头来命最硬。”

这话说得杜若一惊,因为她记起了,康倪最后没有活过2010年。

而现在的1990年,他才22岁。

第21章 再见,刘水晴

第二十一章

替水晴搬家那天,杜若哭了。

毕竟,同居的一年零一个月,就连牙刷毛巾都是一起置下的,更别说什么新换的窗帘、床单、碗筷、情侣杯了。最后收拾的时候,都不太能分开哪个是你的,哪个是我的了。

“要不是宋得文找我要人,我是死活都不放人的。”杜若撅起嘴擦擦眼泪说。

“对不起,姐姐,我要跟男人跑了,而你还是一个人。”不知是羞愧还是担忧,水晴也哭了起来。

“当初你说要用8000块买一个城市户口,这户口你还买不买?”

“不买不买,我都有人了,还买什么。”水晴大手一挥说。

“瞧你这点出息。”

水晴是被宋得文开着他那辆尼桑接走的。她抱着水晴留给她的河马布娃娃,怅然若失地看着车屁股消失在街角。接下来的那顿晚饭她没有心情做,随便找了个餐馆对付了一顿,味同嚼蜡。

这比失恋还惨的感觉究竟是什么?她怀疑自己爱刘水晴比爱唐景人还要深的。甚至跑到FIRE HOUSE里把自己灌醉了。她是有意识要喝醉的,因为是谭沥大哥的店,她知道自己很安全。

这喝醉的感觉真是爽,脑子什么的都不存在了,自嗨也好嚎哭也好,不需要什么逻辑。最后她心满意足地失去了意识,舒舒服服地,就像去了天堂一般。

只是一觉醒来,一切就很诡异了。

她在唐景人的床上醒来。

她嗖地坐起来,偌大的房子里除了她,空无一人。她没有钥匙,不可能是自个儿本能地摸进来,那么,可能性只有一个,就是谭沥大哥后来打电话让唐先生过来捡她。

糟了,这是她人生第一次喝醉,她对自己喝醉后是什么模样的,一点儿概念都没有。

她昨晚,究竟有没有做什么不要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