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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九零撩男神(27)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想到这些,她兀自抓狂,不知所措。猛地发现床边留了一张纸条,唐景人漂漂亮亮的字写在上头:“我没有时间,你有时间可以来。”

信封里是演唱会的门票。

说起来,自从那次造访录音室以来,她都没有再去看过Rubus的演出了。一来水晴不陪她,二来时间也对不上,三来,她压根收不到演唱会的情报。她再三地摩挲着纸条上的字迹,这娟秀端庄的字体,一看就知道是个听话乖巧的学生。

这样一个孩子,居然变成了这么一个大人,老师们都要大跌眼镜了吧?

演唱会她当然是要去的,这是对于乐迷来说,最高的享受了。

***********

林约回归后,Rubus的时间表排得密密麻麻。一周两三场演出,把五个人忙得晕头转向。杜若特地请了两天的假,专门为了去G城看一场演唱会。来到这个时代后,她还没有去过一次真正的旅游呢!

以此为契机,她得好好看看这1990。

所以她打算开车穿越这500公里,一路向北。能借给她车的,就只有谭沥了。她不是去谭沥的店里找他,而是去他的小宅子。

谭沥在S城一共有三家酒吧,FIRE HOUSE是最小最隐蔽的那家,其他两家都在黄金地段,还参股了两家卡拉OK,是的,那时叫卡拉OK,是个灰色地带。

所以他早就有了自己的小别墅,别墅里停着一辆BMX和尼桑。

杜若找到他时,他正在自家院子里动手洗车,两只憨厚可爱的金毛围着他打转。

说明缘由,谭沥也掏出一张演唱会的门票。

原来唐景人不仅把门票给了杜若,顺便也送了一张给谭沥。

“我很喜欢你的计划。”谭沥说,“不如一起出发吧?”

出发当天艳阳高照,正是秋意渐浓的九月天。杜若把墨镜夹在头上,身上是镂空刺绣的合身牛仔裙,露出来被稍微晒成了小麦色的健康双臂,修长笔直的腿,一双小白鞋。这裙子是30年后的她非常喜欢的,它于1984年生于美国,这时还没有多少个中国人听过这个牌子,是水晴去美国玩耍时帮她买的。

爱她疼她的水晴呀。

谭沥的打扮让杜若大吃一惊。长袖的宽松黄色字母T外,罩着一件夏威夷衬衫,下身是夸张的灰色哈伦裤,一双炫酷的银色乐福鞋。墨镜是唐景人风无疑了,像是打了一场星际大战回来。

“哇哦~”杜若不禁惊叫,“ROCK AND ROLL!”

“YEAH!”谭沥俏皮地和她击掌。

杜若还是移不开眼睛,原来这么一个小叔叔也能那么潇洒,那么嬉皮士。谭沥的身材是完美的,一看就知道非常克己。稍宽松的、亮色的衣物随风飘舞,趁着他轮廓分明的脸庞,不得不说,极吸晴。

他们首先打开播放器,放的是一年前杜若在Rubus的录音室里听的那支歌。

太燃了,血液沸腾起来。

“我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除了你的感情/我已一无所有/除了你的心/从手腕流溢的鲜血淌向身躯……”合着泰斯高亢嘶哑的声音,他们忍不住放声唱起来。

“这五人真是天才!”谭沥不禁说道。

他们一首首地听着,迎着正午的火辣辣的太阳,迎着热烘烘的风,迎着两旁青青的树木花草,最后迎来了圣洁的“耶稣光”,迎来了七彩的晚霞,迎来了微凉的黄昏。这一路他们换着开,什么都聊,聊完了就唱。

“我年轻时也玩过乐队。”谭沥说道,“比这几个小子早上好几年吧,所以他们热衷的,我也热衷,他们追随的,我也追随。”

“是怎样的乐队?”杜若好奇。

“虽然不是华丽摇滚,但也是不太老实的,比较西化的那种。”谭沥感慨地说,“当年跟老爸约定,要在三年内混出个样子,不然就另谋出路。眼看自己不成气候了,我就在三年期满之前放弃了,为了给自己留个台阶,借了巨款开了FIRE HOUSE,借口说自己想做个生意人。还好,生意做得倒是很成功。”

“看着他们,就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他们比我要大胆、疯狂,而且,非常有趣。经营乐队可不是那么轻易的一件事,在经营上他们不算是正本教材,反而处处是反面例子。但恰恰是反面,负负得正。”谭沥神往地说道,“音乐其实没有好不好听,只分有意思和没意思,他们做的音乐,以及乐队本身,恰好就是非常,非常的有意思,经得起咀嚼。”

“因为作为人,他们就足够有趣。”杜若说。

“哈哈哈,说的正是!”谭沥大笑起来。

一路上狂飙七个小时,正好赶上吃晚饭到达。在住方面谭沥很讲究,非得定场馆附近最豪华的旅馆。落实了住宿,两人把票掏出来一看,发现这票居然不在同一个区域。

“天,这唐先生也太不走心了!”杜若愤愤地说,“我得找他给换张票。”

“你见不到他。”谭沥说,“戒备很森严的。”

“也得挑战挑战。”杜若下了决定说。

要跟谭大哥分开看live?这也太郁闷了。怎么说,两人一起开车到这里,就是为了能一起享受音乐。她已经难以和水晴一起看live了,怎么能容忍再要与谭大哥分散两方。

她让谭沥在附近的咖啡馆等她,她自己冲破重围去找Rubus。可幸时间还很早,她能从后门看见几个进进出出的工作人员。但是,Rubus的工作人员她一个也没有混熟过,全是生面孔,而且个个高大威猛,挂着胸牌,板着脸,不好接近。

她站在那儿观望了一阵,看得那些穿着黑色T恤的工作人员个个一脸狐疑。

“那个!”她逮住其中一个看着稍微和善一些的中年男人说,“拜托,我想找人。”

那人停下来上下打量她,没有轻易开口。

“我找……我找唐景人,求你帮我通报一下他可以吗?”

扑通扑通,心快跳出喉咙了。

我看着像不像可疑人物,像不像?大概像个厚脸皮粉丝吧。就算被认为是“亲密关系”的人,也是够尴尬的。

杜若头皮发麻。

她一点都不喜欢这种高调的行为。

她甚至有点讨厌自己了。

“他在彩排,估计不是很有空的。”对方依然警惕。

“您就说一声,你说小若找他就好。”杜若恳求道,心里想,你不去就算了。

不料对方叫她“等一等”。

还真去了。

打开场馆最里头的那扇门,音乐声劈头盖脸袭过来。空荡荡的场馆内,几束灯光寂寞地扫射着,工作人员来来回回地走动着,调整着舞台布置和乐器。这是一个容纳万人的大场馆,从最远的位置眺望舞台,人只有黄豆大。

“你自己过去找他。”那个带话的工作人员说完,便走开了。

正在排练一首叫《锈蚀》的歌,大家都以放松的状态演练着,摸索着。

和着音乐,杜若一步步沿着台阶走下去。知道走到台下,她觉得足有一个世纪那么长。唐景人穿着皮革舞台服,用细肩带背着吉他,曲子没有弹完,他将拨片别在麦克风的架子上,从台上跳了下来。不等杜若开口,一把拉起杜若往舞台侧边走。

那是灯光照不到的地方。

唐景人已经化好了妆,浓妆,几乎跟画脸谱似的。额头帮着黑色印花头巾,头发蓬蓬松松地散开。

“怎么了?”他问,他料到杜若今天会来,但没想到她会直接来找他。

就为了票不在同一个区域来找他,好像太任性。

杜若一时开不了口。

浓妆也盖不住他的疲累。

“嗯……没有什么,就……探探班?”她咧开一个笑容。

“Hale,回来合一合这部分。”那边在喊他。

“就来。”他扯开嗓子应道。

“你忙。”杜若连忙撒撒手,说。

他想走开,却又似乎有话要说。几番挣扎后,他拉住了一个经过的工作人员,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然后吩咐杜若等一等,有东西要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