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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九零撩男神(37)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照这样看,你很危险啊。”他还是趴在她身上,沙发是新换的,软乎乎的,像躺在云上。他的语气听着是真担忧。

要是真的是歹徒,这回怕是得手了。而且这样往唇上来一口,估计对方要气得扇她一个大耳光。

原来女人是这么容易被伤害的,只要她倒霉一点,傻一点,简直就是砧板上的肉。

她的脸上还挂着泪痕,头发凌乱,衣衫不整。

“我要是坏人,你就遭殃了。”他低声说。

“你不仅是坏人,你还是个变态。“杜若吸着鼻子说。

他笑起来:“我是变态,现在变态要下手啦!”

他把原本就崩开的衣服往下一扯,锁骨、肩头、内衣便一览无余,在月光下发着白。他还要往下解,方才惊得像只发疯的小兽的人儿,现在却顺从得像个婴儿。

他脆弱的人儿呀,要怎么亲吻都不够。

她乖顺地被他吻着,还要抚摸着他的头发,将他的衣服撩上来,将手滑入他最敏感的部位。这是有些好笑的,同样是亲吻,体验怎么就能差这么远呢?她又觉得有些委屈,心里还想着报复的。

于是她翻过身,躺到了他身上来,抚着他的发,轻轻地咬他的耳朵,感受着他身体一点一滴的变化。

就这样安心地融化在欲望里,真好。

第30章 任性的孩子

唐景人和水晴共同创立的品牌叫“Yellow Gorilla”,选址绿茵路的末端,那是数个高档购物中心的交汇街道,而在末端,是个既高调又低调的选择。

这个品牌和“Bananana”不同,是个专门做服饰,跟足唐景人的个人风格来售卖产品,相当于个人周边。定价在中高档,说是共同创立,水晴也有一半的股份。

杜若知道这个品牌,而因为水晴的努力经营,就算唐景人离去的数十年,这家店还得以保存。

她曾到店一次,接待她的是唐景人和水晴共同请来的人,待人真诚亲切。到店的粉丝很多,都目光如炬地看着他们的吉他英雄在台上、pv里所穿戴的衣饰,并且能够把它带入他们的日常生活中,以宣扬他们的时尚趣味和摇滚精神。这真是一个非常棒的渠道,杜若在心里为他俩鼓掌。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由水晴全程设计的新居眼看就要落成了,她邀请大伙儿到她家开一个入伙派对。

这对于Rubus来说,是难得一次的聚头。自从去了美国,大家的管理就很松散,经常处于有活干才见面,没活干不交集。经济稳定,生活安定,就没有必要事事捆绑了。

音乐?原本创作就是很私人的事情,当然是自己主道最有意思啊。而且一起那么多年,默契还在,练习嘛,就有演出再排就好了。

在这个局面之下,此时的新居趴,就成了大家叙旧的重要环节。几个人一亮相,都剪了短发,不知为何总觉得带着美国的荷尔蒙归来了,男子气概满满不说,似乎暴力值也上升了。

聚在一起,除了讨论女人和酒,还有枪支和犯罪。这帮人的中二病又严重了,但这样就很好,足以证明,大家还是那么年轻。

林约带着张雨薇来,国民女神白得闪闪发光,大家都不敢挨近去。就只有林约,是和她最般配。泰斯也头一次把女朋友带过来,杜若连忙左瞅瞅右看看,想知道这个女朋友是不是后来那位。泰斯说过他是个从一而终的人,大概这位就是那位吧?

穿着简约高档的套装,是个温婉的小美人。虽然杜若本能地不喜欢她,但她是那样受宠,在她的身边泰斯看着似乎很幸福。

她也就没有理由摆谱了,该笑脸相迎还是会笑着的。听她介绍自己叫杏子,看她耳环上亮瞎眼的钻石,就知道泰斯没少供着她。

一切就如水晴说的,一个萝卜一个坑吧。

这段历史,杜若改不了也应是不必改的。

各安天命吧。

虽说水晴和宋得文掰了,但唐景人还是跟他家贝斯手很铁的,两人勾肩搭背地来,前同事和现同事,怎么都觉得有些尴尬,水晴也就常常待在厨房里忙活了。杜若当然也全程负责,她在这房子里,怎么也算半个主人。

厨房可以说是独当一道的八卦天地了,杜若把焗炉里的烤全鸡和香橙鸡翅取出来,水晴则胡乱地切着蔬菜做沙律。两人在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外头客人们的八卦时,聊着聊着,水晴想起了些什么,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你是不是要看紧点唐景人,嗯,好像在公司内部出事了。”

杜若心里一紧,几乎想捂着耳朵不听下去。

“也是酒精害人啦。”为了照顾到杜若的情绪,水晴小心翼翼地选择言辞,“对方是曾经共事的化妆师,这会儿已经抽调去别处了,但她似乎把酒后乱性当真了。我……刚好跟她关系还行,一次玩耍她偷偷告诉我了。我想,她应该没有出去乱说,毕竟她好像真的蛮喜欢唐景人,会为他考虑。但她那样子,我怕……其实她也蛮无辜的,她不知道唐景人有女朋友啦,还一心觉得自己有戏。你得管管他,大家都玩玩还好,但一方较真了,会成悲剧的,就算不是,那成闹剧,对大家都不好。”

水晴说到最后,都不敢看杜若的眼睛了,但仍然要说下去:“我说了,唐景人属于养成男友,他要被管的。你不要太弱势,助长他的任性。管管他,对谁都好。”

杜若只觉得自己踩到了云上,随时要坠落碎骨。她一边继续手中的动作,一边问:“该怎么管?”

水晴沉吟了一下,说:“让他戒酒?”

正中下怀。

杜若不由自主地放下工具,正视着水晴问:“你觉得可能吗?”

“先试一试嘛。”

“让他在女朋友和酒之间作一个选择吗?”

水晴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万一他选酒呢?”杜若苦笑,“我觉得他会选酒。”就像宋得文选择不要孩子一样,她想,但她没敢说。

水晴不敢发声了。她和唐景人一起共事一年,只要他在国内,他俩几乎都在一起,唐景人的“Drink or die”,她见识得还少吗?这个圈子的人怎么个玩法,她早就摸了个透。无论是怎样的教训,怎样的威胁,都吓不跑一个酒精中毒者的。这听上去有点像勇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试探一下吧。”她叹口气说,“我们不能因为困难而放弃吧?”

“有道理。”杜若想被打了一支强心针,说道。

说白了,最后夺取唐景人姓名的,无疑是酒精。如果可以让他从酒瘾中解救下来,说不定对于救下他就容易多了。

“讲实话,你觉得唐景人他……怎么样?”杜若在把东西端出去前问。

“讲实话。”水晴的表情松懈下来,微微一笑,“他就是个渣男。”

杜若忍不住笑,这一笑让她把肩膀上的担子放了下来:“其实,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姐妹俩哈哈大笑起来。

外头气氛倒是很融洽,大家三三两两聊天玩游戏,酒已经喝开了。杜若若有所思地端起那些黄黄白白的液体,有的冒着泡泡,有的纯净如神仙水。它们喝下去不可口,因为她不是酒鬼,品不出其中的甘甜。但她很清楚它们其实是香的,她也喜欢喝下去那种炙热的、晕眩的感觉。

就像现在她也会将它们往嘴巴里送。

唐景人挨近她说,东西都很好吃。

她说,你都喝醉了,什么吃下去都好吃。

他低头笑说,我没有醉。

他将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让她想起了她第一次被他这样搭着的时候。

说实话,她不讨厌他喝醉后的模样。也许是出于理解,她喜欢他在酒精中放松自己,胡言乱语,无拘无束,为所欲为。她喜欢记住他那些连他自己都记不住的胡话,喜欢他打砸抢时的快/感,喜欢他对一切既敏感,又包容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