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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不忘初心[综+剑三](94)+番外

作者: 柳云起 阅读记录

[哦,你要试试我手中的干将莫邪么?]

系统虽没有实体,但还是莫名感觉有些心慌。

系统:“阿菲,请你相信本系统的统格,你真没事,你只是……

瞥一眼唐一菲的表情,它瞬间改口道:“那啥,你开心就好,我不说了还不成么?”

[真没事?]

系统:“我可以举双手双脚保证,千真万确。”

唐一菲惆怅的叹了口气,甩锅不成功,只能自己背了!

“唐姑娘这么早,怎么叹起气来。”

唐一菲回过神来,看向走过来的花满楼,他温润如玉的脸上带着暖暖的笑意。

瞬间,唐一菲的心情就好了起来,自己果然是个看重颜色的。

哎,这个看脸的世界,拿你怎么办呢!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小天使,

陆小凤世界的存稿到这就没了,明后天是楚留香世界的番外。

头次写番外,有些苦手,喜欢的就看下,不喜欢等陆小凤世界更新了再接着看吧。

第78章 盗帅踏月留香番外一

我叫叶小莲,今年二十八岁,未婚,这在现代或许是正常的,可在古代,这年龄再大上几岁就能当祖母了。

没错,我是个穿越女,从21世纪来,可惜我没有金手指,穿越前我活到三十岁,未婚,是一家小公司的会计,闲暇时间最常做的事情就是打打游戏,看看小说。

好不容易国庆假期,带上攒了两年的薪水,坐飞机去巴黎游玩,结果,上了飞机就睡着了,再醒来就到了这里,成为了八岁的叶小莲。

我来的时候正在发高烧,叶小莲应该英灵未远,我有幸得了她全部的记忆。

我一直平安顺利的长到十三岁,至今我还记得,那天,我一时贪玩撇开丫环偷偷溜出庄去,我想看看这个世界究竟是个什么样子,整日待在庄中,可把我闷坏了,可我刚出庄子不远,就遇到了一个乞丐,那人很白,神情凶恶,他盯着我的眼神,简单是要将我生吞活剥了,我吓得浑身发颤,转身就逃,可我再怎么跑也没能跑出他的魔掌,他将我抓住后满嘴的污言秽语,听的我都要将隔夜饭吐了,这世间怎还有这么恶心的人。

看着他那凶恶的表情,听着他难听的语语,我只想死了干净,可我连死也做不到,那人太强大,他一把将撞树的我拉起,用粗粝的绳子将我捆绑了个结实,他将我提到了一片小树林中,我害怕的要死,可还是对着他狠狠的吐了几口唾沫。

可能是我的动作激怒了他,他抽出腰间的鞭子抽向我,开始时我忍着不想大声哭喊,不想向他低头,可后来实在忍不住,我开始哭泣,叫救命,可惜,这片树林位置偏僻,而远处的官道就算有人路过,以我的音量,只怕也没人能听到。

正当我慢慢绝望时,我这一生的恩人,贵人,她来了。

她穿一袭浅粉色衣裙,只用了两剑就将我眼中强大的恶魔给杀了,当时的我满心满眼里都是感激和羡慕,不过幸好还记得问问恩人的名姓,得到的答案竟是唐一菲,楚留香。

我当时有一瞬间的恍惚,赶紧低下头来,来此这么多年,今日才知道,这是楚留香的世界,也知道了将我劫来的人叫白玉魔,我开始后怕,以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都是在噩梦中醒来。

可是细细想来,唐一菲又是谁?楚留香的红颜知己么,以她那般的人品武功,难道是个早死的炮灰,不然怎么会在原书中没留下任何痕迹。

不过,不管怎么样,幸而遇到了她,遇到那个粉衣的姑娘,是我之幸。

可仔细想想,那套粉衣,看起来怎么这么眼熟呢,越看越像我玩的游戏角色里穿的校服,难道这个世界,不只有我的一个穿越者?还是说这是个综武侠世界,难道连游戏也综进来了?

我很想和她聊聊,可刚刚脱离了魔掌,受了那般的惊吓,一时竟有些回不过神来。

再次见到她,是在大约两年后了的一个晚上,那时,我被另一个带着系统的玛丽苏穿越女,给占了身体。

是她又一次救了我,却对我提到的一些现代词汇置若罔闻,我不知她是和我一样来自现代,还是来自剑三本土,但这已经不重要的,她待我的好,我这辈子都无法忘怀。

可若想报答一二,却又无从做起,直到我知道了'金针渡危'叶天士是我的远房族亲,我豁出脸皮缠上了他老人家,想要学些医理,父亲本是不同意的,可我说是唐姑娘说的,我的身体虽表面上无碍,但还是有些隐患,她建议我学些医理。

父亲沉默半晌,问我可知女子行医,就再难嫁得普通人,除非不在意这些小节的江湖人,而小小的叶家庄中,也只有父亲算是半个江湖人,只怕是帮不上我什么忙了。

可我只对父亲说了一句话,父亲就答应了下来。

我告诉他,爹爹,我想好好活着。

之后的几年,我随叶天士走南闯北,很是了解了这个江湖,也跟他学习了医术毒术,只是我练武太晚,金针之术学起这些来有些困难,幸而我记忆力尚佳,将爷爷身边所有医书医典全都背了下来。

而爷爷与张简斋张爷爷两人常常一起行走江湖,我就成了两人的小药童,他们待我很好,教导的非常用心,我在这五年里,学到了很多知识,可谓是受益终身。

再次见到唐姑娘,是在神水宫附近的一个茶庄,两位爷爷与唐姑娘聊得很愉快,我听她邀请我们去'海盛城'游玩。

忘了说了,这些年来,唐姑娘的声名越来越盛,有成为武林第一人的架势。

关于她的传言越来越多,我也听说过她师门乃是七秀坊,师父正是琴秀高绛婷,甚至还听两位爷爷说,曾与万花裴元一起为蝙蝠岛的女子医治过眼睛。

开始也是有些惊讶的,可后来听说她带了三十余人灭了史天王,整合了他的手下,当夜出发灭了寇岛上所有倭寇。

更将这批悍匪整合成了'海盛镖局'的镖师,再后来,她又在高句丽建了城,甚至那个城的规模越来越大,渐渐成了气候,有了小国的气象,大概西域一些小国,是不如她的城更像个国家吧。

海盛城成了江湖人心中的圣地,多少年轻的江湖人去那里找机遇,又有多少年老的江湖人去那里安家落户。

大约这世间,就有那么一种人,她们生来就是天之骄子,是他人可望而不可即的,想要羡慕都羡慕不来,就像茶馆中说书人说的那样,她应该是王母座下的剑仙,下凡来历练的。

后来,我随两位爷爷去了海盛城,自那以后,我们就在这里定居了下来。

这真是一座再好不过的城,不只是城池宽大,城墙厚重,城内的秩序井然有序,宽大的柏油马路两边林立着诸多商铺。

来来往往的行人川流不息。

这般的繁华盛景,就像梦一般,幸而那不是个梦,它是真实存在的。

等我们在这里安家落户,住了一段时间,才发现,这里的律法与现代竟有诸多相似之处。

而唐姑娘,我的贵人,她竟聘用女人为官作宰,各有司衙门,甚至军中的女人至少占了两成。

这里真是我们女人的天堂,后来海盛城户部衙门有缺,海盛城民均可报名考核,我去报了名,以我的水平,自然是考核通过,我成了户部一名公职人员,唐姑娘将城主令,交与盗帅楚留香的时候,我已升任为户部主事。

至今,我已二十八岁,现为海盛城的户部侍郎,官拜正三品,两年前,我终于说动父母,把他们接到了海盛城,在这里,我已经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足够护佑他们一生。

我知道以我的眼界阅历,走到这一步,都是那千年文化底蕴的缘故,但我并不贪心,若能再进一步,更好,就算不能进,以我一个小公司会计走到正三品户部侍郎的位置,我已很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