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攻略青楼乐师的那些年(38)

作者: 且墨 阅读记录

好罢,我重新说,鼓着腮帮子嚼一大口的感觉甚是丢脸。我恨。

我的左手握着茶杯,由于被饭菜堵塞而说不出话,我将头埋得很低,一边拿左手抠杯沿,一边快速嚼烂米饭。

始料未及的是,他忽然蹲下身来,以略仰望的姿势瞧着我。

我脸颊更烫,侧过身去不想让他看见我八辈子没吃过饱饭的模样。

他却又追着我的正面,蹲身看我。

我不禁怀疑他是故意戏弄,想看我在他面前糗巴巴的模样。我伸出手臂遮住半张面,只露出一双眼睛看他。

他轻拽下我的手臂,用拇指为我擦过唇边的饭粒,“我来接你回去用膳,却不想,管家说你已经打算在这里吃了。”

就差那么一点,我就能咽下嘴里的东西,因着他的触碰,没咽下的全都哽在了我的喉咙里。

也不晓得我此时脸颊发烫究竟是因为喉头被梗,还是因为他毫不避讳的接触。

我求求你了,避讳点罢。我和容先生学了六年的客套话,除了“谢谢”和“对不起”之外,如今一句也没同他用上。

纵然再不把我当个姑娘家看,也远没有这般亲近的道理。

好罢,其实我和小春燕也常常这样亲近,有时还会更亲近。

但分明是同样的事情,一换作是景弦,一切问心无愧,都成了问心有愧。

或许不是他做的逾越了,而是我,是我自己问心有愧,心里住着鬼。才会觉得他的一切触碰都十分灼手。

他握住我的手腕,推到我唇边,示意我喝茶,“喝点水。没人和你抢。”

我下意识缩回手避开他。

舒缓片刻,我轻声对他道,“谢谢。”遂拿起筷子想要继续吃,看了他一眼,斟酌问,“你吃了吗?”

“没有。”他看了一眼我的碗,挑眉问道,“你有什么想法吗?”浅笑中别有深意。

我摇头,“没有。”遂埋头抛饭。

“……”

他远比我从前臆想中我俩的孩子要听话些。自己规规矩矩拿了个板凳,坐在我身边,不吵也不闹,就这么撑着下颚看我吃完了一碗白米饭。

不,一碗白米饭、一钵红烧肉、一盘脆皮鸭、一只香酥鸡、一碟玉色糕。都是他眼睁睁看着我吃完的。我竟真的无情地一点都没分给他,难免生出愧疚。

好在我瞧他看着我吃的眼神也同我这个吃饱喝足的一般十分满足,我这才心里好受了些。

比起十三年前醉香楼那一场,这些菜都不算什么。只是在别人府上吃这么多,让人看到了的话,面子上难免会有些抹不开。距离不当乞丐有些年头了,我慢慢学着还是要一些面子的。

临着小厮来收拾碗筷时,我正想着怎样才能避开异样的眼光,景弦先我一步,对小厮道,“你们府中做的红烧肉,十分合我口味。”

小厮一笑,“大人喜欢就好!”

这个围解得不露痕迹,又契合我的心意。他不愧是真真正正饿了之后认认真真看我吃完了的,那红烧肉确实很合我的口味。

他将我接回去也是用的那辆粉带银铃的马车。我撩起帘子看着四角骚包的银铃,很想问一问他关于“如何短时间内性情大变”的事,但其实,这些与我又有什么关系。不如不问,留他些清净。

远远地我瞧见府邸门前有小厮候着,穿着不像是景弦府内的,倒和淳府的小厮打扮像极。

“你走后不久,淳府就派人来了,说要把东西亲自递到你的手上。于是便从早晨等到了现在。”景弦十分利落地从马车上下来,对着正认认真真扶着门边下来的我说。

我觉得自己和他比起来,像是个行动不便的老太太。羸弱、怯懦、颤巍巍地,不似当年活蹦。

是否因为这样更惹人心生怜爱些,他如今才对我比当年好?我不清楚。可记忆里那个从他手中拿到麻雀的小姑娘就哭得那么惹人怜爱。

这么多年,我终于有一点儿琢磨明白他了,他不喜欢活泼的姑娘。想来他的妻子娴静温婉。

我从小厮手中接过一个方形匣子,打开来看,是我的玉簪。匣底附了一封信。写着“傻花亲启”。

大概想了想,小春燕这么写应当是还我大庭广众唤他“小春燕”那一报。

不过,他特意叮嘱将东西亲自交到我手上,不过景弦府邸上的人,是在防着景弦什么?

我不明白一封信件,究竟须得防着景弦什么呢?难道交到景弦手中,他还能不给我不成?或者,还能先我一步拆开不成?景弦不是这么无聊一个人。

我想,大概他们之间真是吵过架,结下了什么梁子,让一向很能与人狐朋狗友的小春燕实在与景弦不对盘,也让一向孤高冷傲不屑与人交恶的景弦实在看不惯小春燕。

这个揣测使我该死地兴奋,竟然有种想看他们打一架的冲动。我想起当年和小春燕斗嘴时说过的话,沉静多年的心忽然就魔鬼了。

回到房间我才将玉簪拿出来,反复察看上面刻字的痕迹。最终在簪杆和簪首相接之处找到了“淳雁卿”三字。

玉簪通体艳红,制成梅花的样式,梅心一点白,似是缀雪,晶莹剔透。

令我惊叹的是,在被督察期间,小春燕只用了半天不到的时间便为我将玉簪找回来了。三爷如今是真威风。

不,当年也一样威风。

他挡在我身前,面露狠戾徒手掰断那只恶犬的腿时,威风极了。

第28章 燕爷要你啊

我印象中的那几日都是灰色的,阴雨连绵。好在我的心情因手里抱着的香香的衣服而十分美妙。

到了我这个应当花枝招展的年纪,出门见心上人是需要打扮打扮的。

别人家的姑娘与我一般岁数时已如酸秀才话本子里说的那样,娉娉婷婷胭脂色,窈窕伊人十四初。比在我身上,大概只有“十四初”三个字和我沾得上关系。

我想来想去,这首诗距离我本人来说差的无非就是个“胭脂”而已。胭脂无非就是红□□末而已。我也无非就是买不起而已。

这么些子年,贫穷已劝退过我太多东西。我有时候也会想,在将每日挣来的几个铜板捧给景弦去的时候,是否也应当自己留下一些,好好收拾打扮下自己,追他的事业就能事半功倍。

反正以后我和他在一起了,我也是会藏些私房钱的。这样同他吵架之后,我随手砸出一包铜板,不怕没有底气。

小春燕平静地听完我的想法后,扔出一句,“您真是深谋远虑。”

好罢,私房钱可以暂时不想,但是胭脂不能不想。没钱有没钱的办法,尽管我一丁点儿也想不出来,都没钱了还能有什么办法。

望着昏暗的花神庙,我惆怅地叹了口气。然后,我就发现花神庙的墙壁上全都是红□□末。似是因破败多年而落下的墙漆。

它们出现在这里不是没有道理的。我相信冥冥之中花神娘娘依旧没有放弃并抛弃她的座前小官。自小到大,我需要的所有东西她都给我准备得整整齐齐。

我忽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这个想法被小春燕制止过,不过我没有让他成功。

对着一滩水自照。虽然说出来有点不好意思,但我当真觉得我抹了红□□的模样还是隐约有些许好看。

小春燕在墙角躺得四仰八叉,我瞧了他一眼,哼起小调来。他嗤笑一声,合紧了身上那件皱巴巴的烂布衫。

“外面下着雨,你是打算连着他的衣裳一块儿淋过去?然后又自己淋回来?”他懒洋洋斜睨我,“那你忙活这大半天抹的粉有个什么用。”

他说得有道理。我好不容易打扮一回,好歹要撑到见上景弦一面。

伞是不可能安排伞的,身为乞丐,我们不应当活得那样精致。

最后,小春燕他大发慈悲地放弃了他午眠的时间,决定亲自送我过去。我只需要裹紧怀里的景弦的衣裳,他负责拿他那件烂布衫裹紧怀里的我。

上一篇:拐个大王做夫君 下一篇:竹马他总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