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擒贼先擒凰(33)+番外

作者: 竹子姑娘 阅读记录

思绪万千,她仍是如实回答:“多谢主子关心,属下所寻之人,家世清白,是位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左手食指指节,有一点小小的红痣,很易辨认。”

她特意隐瞒了怀疑对方乃女帝探子一事,只提了她身上特征,偏生施弘逸清楚得很,自家皇妹左手食指指节,正有红痣一颗。

倘若女帝秘密出宫一事属实,文宛梦所寻之人,十有八九正是女帝!他竟错失了良机!

施弘逸将情绪尽埋眼中,不动声色,只淡声道:“时候不早了,旒烟,随本王回去吧。”

若是寻常关系,她怎会如此着急,在无数次失败后,分明已毫无消息,她不惧艰辛,势要刨地三尺,把人给找出来,哪能是寻常关系?

他倒是生了一个想法。

不解他前头还说要帮文宛梦找出此人,后头却迫不及待要走了,旒烟才不管三七二十一,高高兴兴地跟在他身后走了,总之能远这文宛梦有多远便多远。

省得她俩互争风头!

当然,摸不着头脑的人,不仅仅是她一人,还有当事人文宛梦。

……

天机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三日前,府主突然从文宛梦,变成了旒烟。旒烟接手府主之位后,前府主不曾现身过,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

是夜,摄政王府。

书桌前,风雅青年只着一件白色单衣,墨发静静流淌于肩上,手执笔墨,不断批阅奏折。这些奏折不仅他一人看,也要送到安南让女帝过目。

冰凉剑刃抵在了他喉间,迫使他停下手中动作,那人劫持得他不能动弹,更别提回头去看来者何人了。

但施弘逸不需要回头,身后冷冽气息,已然昭告了来人。他垂眸去看那架在脖子前的剑,并未慌乱,似乎早有预料。

“你可知你这是在以下犯上?”

阎罗殿殿主,文弄墨。

那个内鬼果然是他没错,看,他最着紧的姐姐一旦人间蒸发,便按捺不住性子了,怎么能成大器呢。

若非他眼拙,他手中此剑,正是前些日子清风涯剑冢,所失窃的苍墨剑。啧,还以为姐姐性子淡泊,弟弟总该有脑子些。

怎知惹到不二峰头上去,果真姐弟二人,俱无须再留了。

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他是一点儿也没兴趣知道。

“你把她软禁在哪了?把她交出来。”

文弄墨只一手执剑锁住他咽喉,一手捻了几颗小石子,料想是用以防范后援。他将声线压得很低,却不是因为害怕被发现,而是下意识地压抑着怒意。

此时杀了这个人,姐姐就真的再无音信了。倘若这人不识好歹,休怪他翻脸无情。既走到了这一步,取他性命,不过早晚之事。

他岂是愚忠之人?才不管什么以下犯上,这么多年了,该报的恩早就在无出次出生入死报完了,剩下的不过是施弘逸单方面的利用。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窗棂遇风,吹得响个不停,文弄墨嫌吵,伸掌拍去一道劲风,那扇雕花木窗,瞬间成了粉末,可见他内力之深。

王府上下已被他施药迷晕,至少得睡上一整晚才能醒来,这些人的死活,与他无关,自然也没有灭口的必要。

施弘逸不怒反笑,他心知对方不会轻易杀死他,胸有成竹道:“你所说之人是何人?本王倒是不太清楚。但你若再不放开本王,后果你清楚得很。”

一个少年罢了,再怎么表现得从容无惧,也抵不过失去至亲之人的恐惧。

剑刃深陷皮肉之间,险些割入了喉咙。

天生不喜欢与人打交道,文弄墨懒得再跟他废话,只冷声道:“最后一次机会,说出她的下落,否则休怪我无情。别忘了,你的命在我手里,你最好客气点。”

“文少爷无情,可不是整个阎罗殿的人都知道的事么?”

蓝衣青年彷佛听见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忽尔哑然失笑,俊秀脸庞上却是傲气自信,他相信文氏姐弟,一个都逃不出他手掌心。

“既然文少爷要施某客气些,那施某从了便是。只是文少爷也得看看自己有没有那点本事,莫要成了跳梁小丑。”

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

第三十章 人在江湖

文弄墨挥手收回了剑,似乎不屑对他刀剑相向。

外面正是雷雨交加时候,乍然平地一声响雷,惊起八面海浪,鸟兽散,室内二人对恃而立,窗棂透出的光映着修长身影。

见况,施弘逸亦浑不在意,抬手理了理衣领,上下打量着他,十年过去了,当初只会跟在姐姐身后坚强又脆弱的小家伙,早就蜕变了。

“文弄墨,你可想清楚了?只须本王动一动手指头,你便会一无所有。”

一无所有意味着什么?他十年来的血汗功名,俱会尽数被掩埋,一个无权无财的人,谁又会记得他呢。

人这一生,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既然出生的时候身无一文,死去的时候何必想留住世事。

青年抓住剑柄的手骨节分明,在江湖打滚多年,游走在生死之间,他并不在意功名富贵,甚至不在意性命。

雷电映得他冷肃神色彷佛地狱修罗,文弄墨淡淡道:“我生来孤身寄世,只有姐姐与我相依为命。倘若姐姐不在,腰缠万贯又有什么意思?”

说罢,他顿了顿,眼中闪过一抹鄙夷,随即又化作无波古井,掀不起一丝波澜:“阎罗殿早已不归你管了,你既不愿将她交出来,我不会杀你。”

“让仇人生不如死,才是最好的复仇方法,这是十年前,我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你亲自教我的道理。”

基于性子孤傲,他很少说话,即便是说话,亦是极其简洁有力,绝不拖泥带水,掺杂私人感情。

但这次,尽可从他话语之间,晓得姐弟二人感情之深。

月白衣袂飘扬不止,纵然公子如玉,亦掩不住此时内心的震惊。在插手朝政之前,施弘逸游历四方,自然明白人心的贪欲何其可怕。

古语有云,有容乃大,无欲则刚。一个人若没了在意的东西,那么他的内心,已是无敌了。

施弘逸沉吟半响,开口道:“文小姐的下落,本王确实不知,而你同样可以不知。富贵荣华也好,锦衣玉食也罢,本王不会亏待了你。”

不知跟可以不知,是完全不一样的两回事。

姐姐果然在他手中!

做人的道理,便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文弄墨脸色微寒,丝毫不留情面:“我留你一命,但你的党羽,阎罗殿下手是一个不留。”

从前清冷的少年,竟也变得嗜血:“我要让你下半辈子,都活在颠沛流离之中,最后再让你死无全尸。”

皇室之子,怎能将慌张表露无遗?是以,施弘逸脸色阴郁,强作镇定,宽大衣袖下微微颤抖的手,却暴露了他内心的波动。

“拭目以待。”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就不信区区阎罗殿,能在朝堂上掀起什么波澜。

只听一声冷哼,黑影从身边闪过,文弄墨已翻窗逃走。一股清风拂过,吹得他神清气爽,更神清气爽的是,从窗外吹进来的雨水。

冷不防被淋成落汤鸡的施弘逸:“……”

心怀鬼胎,夜长梦多。

文弄墨天赋极佳,身手高强,出入摄政王府如来去无人,却并不代表他只懂一意孤行。依他的性子,绝不会只凭阎罗殿,便敢大发阙词,扬言要让他孤立无援

……

春去秋来,太乙二年六月上旬。

俗话说,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施媛媛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行走江湖已有数十日,施媛媛自幼养在宫中,懂得人心险恶,更懂得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道理。

于是,她背上包袱,带了几套换洗衣服,一大迭银票出门,藏得隐密,腰间系了一柄短剑,以防不时之需。

粉裳小姑娘背着包袱,时而垂首踢着路边小石子赶路,时而仰首望天,悠哉悠哉,好不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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