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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死对头互换身体后(94)+番外

作者: 令哲 阅读记录

他自觉不是那么心胸狭窄的人,陈越阳和陶一然、关哲等人呆在一起时,沈时苍从来都不觉得有什么,但是一听到陈越阳单独约了连与兴,沈时苍就气得不行。

这种生气,哪怕在撞破了明月对陈越阳表白时,还要严重。

再后来,他们终于换回了各自的身体。

沈时苍本以为这个意外只是一场梦而已,梦醒之后,陈越阳就会离开401,也不再与他有任何交集,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陈越阳留下来了。

于是他忍不住去试探对方的心情,直到他在匿名论坛里看到了那个帖子。

那是一个非常眼熟的帖子,无论是语气还是描述出来的事情,都非常眼熟,就像刚刚发生在身边一样。

沈时苍打开了网页源代码,查到了发布那个帖子的IP,果然,发帖人就是陈越阳。

但是当沈时苍看到陈越阳写给明月的回复内容之后,刚刚变得热起来的心脏,又凉了下去——他果然只是想试探,并不是真的对自己有什么别的想法。

虽然现代社会给了这个小众群体一定的尊重和理解,但这并不代表,这条路是一条好走的路。既然对方并没有这方面的想法,他就没有理由把他带上这样一条充满了荆棘与坎坷的道路。

那些阴暗面的事情,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就好了,陈越阳一定要一直活在阳光下才行。

他是这么想的,所以,也就把稍稍外泄的情绪逐一收好,不再让人看出端倪。

直到陈越阳一个直球打了过来。

他从来没有想到,还会有柳暗花明的这一天。

而在柳暗花明之后,陈越阳看到了他藏了数年的纸条,才知道这份迟到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的感情,有多么沉重、多么深刻。

陈越阳忍不住问他:“沈时苍啊,你就没觉得自己有点儿像……跟踪狂?”

他本来不想用这样的词来形容沈时苍,只是,他实在是太想知道,这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中,沈时苍到底是怎么走过来的。

而这一次,沈时苍难得没有吝啬语言,简明扼要地把曾经的事情,逐一告诉了他。

只是,陈越阳听到这些事情之后,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这人虽然天生一张仙里仙气儿的脸蛋,整个人都高冷得恍若不食人间烟火,怎么做出来的事情,这么……一言难尽呢?

陈越阳以为自己平时对他做的那些事,就够过分的了,没想到这家伙暗戳戳地干了那么多更过分的事情。

对此,沈时苍表示:“我从来没有跟踪过你。”

陈越阳被他气笑了:“是,你是从来都没跟踪过我,可你直接在我手机里安了跟踪插件,老子去哪儿了你电脑一搜就能瞧见。我说当初我落水那次,还有被程明玺那孙子绑了那次,你都那么快就出现,原来是开挂了啊。”

沈时苍垂眸看了他一眼,然后淡淡地“嗯”了一声。

“你还‘嗯’?!‘嗯’什么啊!沈时苍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是这种人呢!”陈越阳忍不住调侃道,“你说你白长了这么一张不食人间烟火的脸,怎么做出来的事儿都这么下流呢。”

听到最后那个词,沈时苍忍不住皱了皱眉。

陈越阳也觉得自己用词有些过火,于是连忙解释道:“你别生气啊,我这人嘴欠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是真心那么想你的……嗯,反正我比你下流多了,这总行了吧?”

说完,陈越阳就从沙发上站起来,突然就想到了前阵子在酒店里没有做完的那件事。

总觉得,两个人也交往一段时间了,总是悬着也不像回事儿。

于是,陈越阳问他:“帅哥约吗?晚上不回家的那种。”

第五十二章 番外.兴然

陆炳遥觉得,如果狐狸精会说话的话,那TA肯定是个台湾腔。

作为从穿开裆裤起就跟着连与兴各种混的老铁,陆炳遥和连与兴虽然不是“情比金坚”的三世怨侣,也是货真价实的可以为了对方两肋插刀的好兄弟,但是他没想到,这个在哈尔滨叱咤风云好多年的社会我连哥,一离开东北没几天,就被一个台北来的狐狸精迷得找不着北。

这他妈是要成了个废人啊。陆炳遥这样想着。

对于陆炳遥来说,这就是一个烽火戏诸侯的忧伤故事。

对于连与兴来说,这就是一个别人出柜我砸柜的励志故事。

而对于陶一然来说……这大概是一个该死的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故事。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霸总还是个土味霸总。

因为,连与兴他们家是开洗澡堂子的呀ヽ(°▽°)ノ

……

陶一然第一次见到连与兴的时候,就觉得这人非常搞笑。

别人来篮球场加油助威,不是带着运动会专用的拍手塑料夹,就是拎着一大袋子零食安静地做一个吃瓜群众。

但是连与兴很特别,他拎了根铁棒子就来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想打场棒球赛。

要说不良少年这个群体,陶一然平日里也是有所耳闻的,毕竟市一中里有陈越阳这么个不良典范。

陶一然最开始对不良少年这类人是有些害怕的,但是自从陈越阳开始和沈时苍形影不离之后,陶一然也就和陈越阳客观上地离得近了许多。

他渐渐发现,其实陈越阳这个不良少年也不像传说中那么吓人。不仅礼貌安静,而且工作能力非常强悍,丝毫不逊色于他们引以为傲的学生会会长沈时苍。

当然,陶一然不知道的是,那时的陈越阳的壳子之下,还真就是沈时苍本人的灵魂。

但这并不妨碍陶一然在内心深处,对不良少年这一概念有了重新的定位。他开始觉得,这类人也是很可爱的嘛。

所以,当他遇见连与兴这么搞笑的人的时候,才会忍不住想去离他近一些,因为——这人看起来比陈越阳还搞笑——至少,从口音上来说,他就比陈越阳搞笑。

也是因为篮球赛的这件事,陶一然和连与兴就算熟了起来。

陶一然平时从来都不会翘课,也不会翘晚自习,但是在认识了连与兴之后,这些曾经他从来都没有想过的事情,全部都变成了现实。

他在教室里的座位是靠窗的,而他的班级又在一楼,某天晚自习,陶一然就听到有人敲窗户。

晚上八点多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沉了下去,教室里灯光明亮,很难看清外面是什么样的景色,但是下一秒,陶一然就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窗户外面。

那人的头发被剪成短短的板寸,剑眉凤眸,双手撑在窗子上,肩膀就显得特别宽,似乎隔着一层玻璃,都能把他抱在怀里。

连与兴看到他抬起头之后,就往旁边撇了撇头,示意他出来说话。

但是这时候刚好是晚自习,陶一然根本就没想过翘自习这种事。

他有些害怕地摇了摇头,柳叶一样细长的眉忍不住微微皱起,一副为难又不敢的模样。

虽然……他内心深处确实有点想试试翘晚自习是一种什么感觉,因为他从来都没有翘过,又总是听别人说翘课之后会去哪里哪里玩儿,遇见了什么什么样的人。

《我的少女时代》中的男主角曾经对女主角说过:“没穿过高中制服翘一次课,长大才会后悔。”

这种带了一点点小坏的叛逆和嚣张,恰好是那些平凡而乖顺的孩子们最期盼的事情。

他们会时常想象,自己做出这些事情之后会如何如何,但是却永远都不敢踏出这样的一步。

但是这一次,陶一然却踏出了这一步。

因为,他看到窗外那个高大的男生,竟然举起了一根棒球棍,对着教室的玻璃开始比划着,一副“没人拦着我就要砸了”的样子。

陶一然一看这状况,当即被吓得倒吸一口凉气,然后“腾”地一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他这一起来,撞得桌子往前一顶,和前桌的椅子背磕在了一起,发出了一声极有存在感的响声,以至于全班同学都扭过头来看他,就连在讲台上玩手机的班主任也望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