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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暖暖的好/明珠(144)

有人拍他的肩膀,她抬头一看,是面容英俊的服务生,嗓音也很细腻温和,“请问,需要帮助吗?”

孟缇定了定神,连续喘息若干下,因为震惊而失血的苍白面容才多了一点血色。她扶着墙,站了起来。动作太迅速,眼前金星毫无章法的乱飞。墙上贴着细腻精致的墙纸,有着凹凸不平的纹路,有些硌手。

她咬着唇,使劲揉了揉脸,面色如常回到了包厢。

一屋子人已经喝得东倒西歪,谢聪正在说自己工程上遇到的趣事,引发笑声连连。郑宪文没说话,他身边好像有一个低气压场。

“回来了?”

孟缇揉着额头,一幅头痛的样子,她的确头疼,根本不必要装,也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郑大哥,我有点头痛,想回去了。”

意料之中地得到了同意。郑宪文不为人知的松了口气,“走吧。我送你。”

谢聪迷迷糊糊“嗯”了一句:“要走了?宪文,晚上还有节目呢。给我点面子。”

郑宪文余怒未散,毫不领情,“我明天还要上班,若声,你也一起走吧,”说着看了看其他几个小时候的玩伴,“你们陪他吧,不过节制一点,别酒后开车。”

孟缇听着就忍不住扬起嘴角,郑宪文他真是喜欢照顾人。

那种微妙的笑意一直持续到三个人拿好东西离开酒店。天气炎热,湿热的空气刺激着刚刚被空调吹冷的皮肤,像千万根针扎一样。郑家两兄妹和孟缇都喝了酒,肯定是没法开车了,只得打车回家。

在酒店前灯火通明的灯光下,郑宪文站住了,终于开口:“阿缇,晚上谢聪的那些话,你别在意。”

面部神经不自觉的抽搐了一下,她迅速把那一点抽搐转化为了笑意,“郑大哥,我说了不在意啦。你看我像是出尔反尔的人吗。”

郑宪文一怔之后微微笑了,目光可以融化春水,“那天晚上我跟你说的话,阿缇,你考虑过没有,怎么样?”

暧昧得简直不像话。孟缇不知道自己脸上的颜色,但也知道多半是一半红一半白。郑宪文长得很好,笑起来尤其迷人,不然她之前也不会暗恋他若干年。

她张张嘴,“对不起”三个字出口之前,被郑若声打断了。

“你们说什么呢?车到了。”

逃过一劫。孟缇心里简直在欢呼了,她一转身就朝路边的出租车跑过去。

郑若声扶着车门,注意到自己哥哥无奈的表情,挑一挑眉,张嘴无声地问“怎么了”,短暂的对视中,含义自明。

第三十一章孤独(上)

到学校的时候已经太晚,宿舍一定是熄灯了,也不好再去宿舍骚扰王熙如她们,她回了家,洗了澡到头就睡。但还是睡不着,伸手摸着头顶,想着那道在赵初年嘴里十分可怖的疤痕,心里茫然无措。

这样反复的摩挲着,好像就真的感觉到头顶的陈旧伤痕,随即头就疼了起来,那种疼痛感忽隐忽现,以至于自己都搞不清楚是否真实存在。

头疼得没法睡觉,她拿出枕边的复印版《惊雷》开始重新阅读,其实这本书因为看的时间太多,精彩片段她几乎都能背熟了,只恨为什么不能够长一点,再长一点。

她一直疑心这本书根本没有写完。

作为一本类似回忆录,照理说应该回忆整个人生才对,这本书大概就写到范夜十岁之前。意识流的作品就有这样的好处,天马行空不受控制,哪怕你只写一天发生的事情,也照样可以写上百万字,至于这百万字里有多少是绝对的真实,有多少是记忆中的真实,有多少是创作的真实,无人知晓。

房子有宽广的花园,种植着大量的草木。在成长的过程中,我慢慢熟悉了周遭的环境,例如广阔无垠的地平线和华美的日落景象。我还熟悉了季节变换,草木交替生长,某一种凋零,另一种却刚刚迎来短暂生命中最宝贵的怒放季节。动物,各种各样的昆虫都有自己的习性。因为它们,我的童年不再孤独。

……

我不知为何经常做梦,因为天生敏感的人,生活中的很多小细节都能给我巨大的刺激。这也是我不幸的渊源。

体弱多病也是造成我早年抑郁的根源。我有这么多兄弟姐妹,却过得很孤独。那栋大房子成为我为数不多的朋友和伴侣。我总在大房子里徘徊,不是看书便是沉思飞驰的时间。我把所有的时间用来努力的记忆——事实证明我并没有记住什么有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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