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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暖暖的好/明珠(145)

……

她关掉了台灯,开始想,我小时候是什么样子?

作为当事人,她已经忘记了生命早期的记忆。自己的父母哥哥,郑宪文郑若声,甚至连今天请她吃饭的谢聪都知道。唯独不知道的,是自己。连头顶的伤痕都不记得了。那应该是个大事件,居然一点印象都没有。

翻来覆去的想了很多,孟徵的那个电话,晚上不小心偷听到的谈话,才渐渐沉入了梦乡。

反正临近毕业也没有时间好做,各种学校的手续她暂时不着急办,她也就放任自己睡到愿意起床,醒过来时都中午了。她暗暗吃惊,想起今天还有要紧的事情,马不停蹄换了衣服,直奔领事馆拿签证。

她第一次去美国拿的是旅游签证,因此一回国她就提交了改签了申请,今天是去确认的日子。

不过,好在一切顺利。签证官没怎么为难她,问了她几个问题就放行了。总算不辜负她在夏日最热的时候出门。从领事馆出来,打算打车回学校,却接到了电话。

电话那头是个年轻的男声,彬彬有礼:“请问是孟缇同学吗?”

孟缇应了一声,那边明显松了口气,才继续说:“你好,我是第一医院的杜剑平医生,我们查到你在两年前的献血记录,你的血型是AB阴性血,是吗?”

“对的。”

“我们这里有一位病人和你血型一致,因为动脉出血陷入昏迷,所以能不能麻烦你来医院一趟?我们马上就派车去接你。”

“不用你们派车了,”孟缇说,“我马上打车过来。”

“那就麻烦你了,你记一下我的手机号,到了就打电话给我。”

这家医院孟缇很是熟悉,也是柳长华上班的地方,小时候生了病,多半被送到第一医院医院,有柳长华多方照顾,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孟缇是中学时知道自己有着传说中的熊猫血型,当时还很震惊了一阵子。人不能选择自己的血型,只有好好保护自己。

她打了电话,很快在医院门口看到了杜剑平。杜剑平比电话的感觉里看起来稍微年长一些,三十岁出头的样子,看上去年轻有为。孟缇跟着他乘电梯上楼,穿过素白的医院走廊。走廊安静得简直不像医院,因为寂静,空气象是凝滞了。

孟缇随后才想起,正在走过的这几层楼是第一医院里最好的病房所在。很可能那个跟她同一血型的倒霉病人非富则贵。

医生办公室很明亮,药水味比别处淡了一些。杜剑平跟一个护士低语几句,转头跟她解释,说:“我们查了一下,你住得最近,所以就找到了你,还好你的电话没有变。总之,谢谢你无私的帮助。”

孟缇摇了摇头:“没什么的,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倒是那个病人,他情况怎么样?会不会有生命危险?”

“本来不太严重,但病人年纪大了,造血功能不比年轻人,”杜剑平说,“若是年轻一点倒也不用输血,所以两三百毫升也就够了,不会对你的健康造成影响,你不用担心。”

“对的,年纪大了是很困扰和无奈。”孟缇了然的点点头,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孟思明。不过好在绝大多数人一辈子也不会遇到需要输血的情况。

护士准备好了器械,孟缇把手搁在桌上,她穿着短袖连衣裙,平摊手臂,看着粗粗的针尖在她的胳膊准了角度,在扎进皮肤的一瞬转移了目光。她还是不太有勇气看着自己被扎针的一瞬间。

输血的过程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然而在这样安静的环境下,光看着袋子里的血越来越多也十分无聊。杜剑平从外查房回来,不知道从哪里抱过来一大堆零食,拿了个棒棒糖放到她的手里,笑着跟她聊天,“你是大四的学生?要毕业了吧?”

孟缇点头,“是啊。”

“耽误你的正事了没有?”

“没有。反正现在也闲。”

杜剑平微笑:“小姑娘,像你这样的人不多了。病人家属一定会好好的感谢你。”

孟缇微笑:“感谢完全不重要的。如果我能帮忙的话,当然要帮了,人命最重要。”

护士轻轻揉着她的手心,轻轻拍打着她的胳膊,称赞道,“这个小姑娘心肠真好。”

三个人正聊着天,门吱呀一声开了,孟缇也抬头。看到了一张似曾相识的脸。面无表情,眸光相当凌厉,两道宛如蚕卧的浓眉。她在记忆的数据库里轮番搜索,终于将脸的主人和名字挂上了勾——赵初年的伯父,赵同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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