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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 王(113)

这么一想,果刚毅夜里简直睡不着觉,而且在失眠之余,他把金效坤这些年的好处也一桩桩的都回忆了起来。两人初相识时,还都是半大孩子,照理来讲,金效坤是不屑于和他交朋友的,他从小就是淘气孩子,一天的好学生都没做过,可金效坤就不一样了,金效坤十几岁时就把头发梳得锃亮,大资本家的少爷,文明,洋气,是学校里的明星,从来不和淘气孩子勾搭,但果刚毅非要和他做朋友,他无可无不可的也认了,一认就是十多年,果刚毅是一以贯之的任性狂放,而他不知道怎么搞的,却是越活越窝囊,后来还背了一屁股债,成天焦头烂额的四处弄钱,而果刚毅没帮他,反倒趁机给他添了一顶绿帽子。

越是细想,果刚毅越认为自己应该把金效坤给弄出来,趁着他还没死在牢里。

要说弄,肯定是不好弄,但事在人为,金效坤的案子并非铁案,况且就算真是铁案,铁案也同样是有缝隙可以钻的。所以他得和傲雪商量商量——并不是认为傲雪会有什么高见,妇道人家,能懂什么?不过现在傲雪就算是金效坤唯一的亲人了,他感觉自己有必要时不时的就向她报告一番,让她心里也有个盼头。

如今坐在堂屋里的硬木椅子上,他从傲雪手里接过一杯热茶,先仰头灌了一大口,然后说道:“我昨天见了陆健儿。”

见陆健儿,乃是他在北京的任务之一。而他能心平气和的去见陆健儿,也证明了他确实是有了长进。连毅知道陆健儿已经抢去了他在天津码头的烟土生意,抢就抢了,烟土生意不是大事,但陆家得给他留条活路。活路一头连着天津码头,一头连着连毅的队伍,连毅需要通过这条活路运送枪支弹药甚至榴弹炮,毕竟他是带兵打仗的人,没了军火武器,他怎么打?

连毅派了果刚毅过来密会陆健儿,为的就是要这条活路,作为交换,天津的生意他不要了,而且陆家的烟土从南向北经过山东之时,他还可以提供一点保护——他在山东也有盟友和势力,他说了算。

这个条件,算是优厚,而如果陆健儿不同意,那么陆家的货就别想走陆路往北来,连毅会把山东河南的道路全部堵死。

果刚毅把这点事一五一十全告诉了傲雪,于是傲雪也跟着长了知识:原来那帮大人物,和普通老百姓真是不一样的。大人物可以在爱恨情仇之中自由的变换,具体怎么变换,要看利益的风向哪个方向吹。

陆健儿去年还派了人马在果刚毅家门口开枪战,今年两个人就又可以坐下来兴致勃勃的谈生意,仿佛去年成了仇敌的不是他俩。陆健儿认为连毅的这番举动堪称厚道,而自己当然不会把他的活路堵死,毕竟风水轮流转,谁知道会不会过几年这个连毅走了大运、杀回北京当大总统呢?难说得很,所以陆健儿得给自己的家族留后路。而又因为连毅肯在山东给他的烟土生意提供保护,那么没了闲杂匪帮的骚扰,他也就可以将这生意的规模再扩大些了。横财是不便一个人发的,除了入了一股子的马秘书长之外,他也可以再带上连毅的一份。

双方这么一谈,不但没了仇恨,甚至立刻要成为好朋友。果刚毅告诉傲雪:“我当时就趁热打铁,跟他提了金兄的事儿。”

傲雪登时眼睛一亮:“他怎么说的?”

“我感觉这事是有戏,反正……就是得花钱。”

“那得花多少钱?”

果刚毅向她摆了摆手:“花多少钱也没你的事,我来负责,不用你管。”

第92章 人间奇观

傲雪不太敢信果刚毅的话。果刚毅说十分,她至多信六分,于是果刚毅方才那番话的内容经过一番换算,只能等于是他愿意去救金效坤——“愿意”而已,办法和进展则是全无。

但傲雪还是有点高兴。哪怕果刚毅只是说大话,最后白折腾一场,她也爱这个白折腾的过程,这个过程闪烁着一点希望的光,不管希望是否能成真,单是这一点光,就足以让她的心房明亮些许。

果刚毅长篇大论了一番,喝了两大杯热茶,然后不顾傲雪的挽留,匆匆的又走了。傲雪回到卧室,在梳妆台前坐了,自己对着镜子看。镜中的人粉面桃腮,仿佛是比平日好看了些,像是画里的人,柳叶弯眉樱桃口,没有超凡脱俗的仙气,是人间烟火里的艳丽美人。抬起双手捧了脸,她想自己这样自夸自赞、自以为美,不由得有点不好意思,一张脸也热烘烘的要发烧。可是——

可是,她大起胆子,又想假如大哥这回真能出来,而且又不记恨自己的话,那么凭着自己的年龄和容貌,是有资格——

后头的话又不能想了,不好意思,不敢想。况且金效坤对她终究是个什么态度,她也拿不准。小一年了,她每个月都要带着吃的穿的去探监,然而一共只见了他两次。第一次还是去年冬天,他见了她,让她自己保重,别再管他,她不听。于是扑了几次空之后,今年春天她又见了他第二面,一见面她就哭了,因为金效坤已经白了头发。

第二次见面,是她后来一回忆起就要悔恨的,因为她一句正经话也没说出来,单是对着金效坤呼哧呼哧的哭。金效坤麻木不仁的看着她,等她哭尽了探视时间,他说道:“别再来了,就当我死了吧。”

从那往后,他果然是又不见她了。

金效坤的“不见”,不足以击败傲雪,她的要求很低,只要知道金效坤还活着,她每个月张罗出来的那些吃的穿的有个对象可送,她就满足。其实她也活得如履薄冰,因为金玉郎的阴影还覆盖着她,她不知道金玉郎为什么忽然失踪了大半年——也不想知道,他永远失踪了才好呢,他多失踪一天,她就多过一天太平日子。

起身从镜子前走了开,她心里略微有点乱,于是端过针线笸箩,坐在床边织毛线手套,织两副,金效坤一副,施新月一副。她看出施新月对自己“有意思”了,但是只装不知,同时也感激施新月能把那点儿“意思”压下去,对自己总是又坦荡又尊重。做人是要讲良心的,他规规矩矩的对她好,她也得心里有数,知道领情,不能因为人家老实,她就欺负老实人。对待施新月,她别的给不了,那就像个老姐姐对待大弟弟一样,尽量的照顾他吧。

正好,傲雪现在也发现自己挺适合做个老姐姐,自从自己当了家,虽说每天的家务活并不轻巧,但她全干得来,干得还挺好,别说施新月一个月能拿回家四十二块钱了,就算只能拿回十二块钱,凭着她的本事,照样能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一只手套织了一半,外头院门响,她抬头隔着玻璃窗向外望,见进门的是施新月,就扯起嗓门,很嘹亮的喊道:“施先生,你进来试试手套!”

施新月搓着手进了来,听她的指挥,试戴了那大半只手套。傲雪看准了尺寸,然后抬头又问:“等会儿还出不出去了?”

“不出去了。”

“那咱俩再买些白菜回来?我管买,你管搬。”

“行。”

傲雪立刻收起了那一套毛线活儿,站起来找围巾和帽子:“那咱们现在就走,要不院子里那点儿白菜,可不够咱们一冬天吃的。”

施新月看着她的身影,忍不住要微笑,傲雪每次和他谈论白菜土豆以及柴禾煤球,他都感觉特别幸福,倒退十年他一定认为这些话题俗不可耐,但现在他活明白了,原来白菜土豆以及柴禾煤球才是生活的真谛,早上那一碗管饱的热汤面,滋味胜过一切罗曼蒂克。

于是他正了正帽子掸了掸袍子,欢欢喜喜的跟着傲雪出门去了。此刻他心里没什么牵挂,正好金玉郎也已经被朋友接出了医院,不用他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