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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 王(131)

说完这话,她忙着上街去买礼物,匆匆忙忙的就走了。她一走,院子就寂静了下来,施新月不愿和金效坤共处一院,故而也溜达了出去,一溜达就是一整天。

天擦黑的时候,他回了来,院子里冷冷清清的,可见傲雪真是要留在傲霜那里了。他照例回房洗漱休息,最后关闭电灯上了床,他直挺挺的躺着,一手握着那把匕首。

他已经筹划一整天了,该考虑的全考虑了,他也没有第二条路了。

况且他有优势:他比金效坤更健康更灵活,他有武器。事后他会擦除痕迹收拾武器回房来继续睡觉,等明早傲雪回来发现金效坤的尸体了,他再闻声而出,他再大惊失色,他再叫警察。

金效坤蹲了许久大狱,一个人没有无缘无故蹲大狱的,有几个仇家要杀他也不稀奇。也许有人会怀疑他施新月,但是他在这里住了一年多了,谁都知道他安静斯文,谁都知道他是个不声不响的老实人——至少,傲雪是知道的。

况且,还有金玉郎给他兜底呢。

于是他不睡,他静静的等待,等到过了十二点钟,他轻轻的起了床。

他换了一双薄而破的旧单鞋,傲雪早让他扔了的,他忘了没扔,结果在今天派上了用场。侦探小说里的神探不是经常通过鞋印来追查凶手吗?很好,追查去吧,他今夜就会把它投到炉火里去,这么薄薄的一双布鞋,很快就会在火中化灰。

鞋是旧的,身上的单衣单裤也是旧的,杀完了人就全烧掉,一丝布头也不留。

轻轻的推门走了出去,早春时节的夜风瞬间把他吹了个透心凉。院子扫得干净,地面坚固平整,他一步一步走过去,知道自己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要是倒退一个月就不行,地面上的雪和霜会让他一步一个脚印。所以现在真是最好的时机:天时、地利、人和。

家里就是这么三口人,胡同里也不闹贼,所以除了夜里院门上锁之外,其余房门都只是关掩。他推开正房房门,不出一点声息,然后转身进了旁边那金效坤的卧室,依旧是不出一点声息。看准了床上那个黑黢黢的人影,他将力气运到了握刀的右手,随即把牙一咬,上前对着那人影举刀便刺。

可就在下一秒,床上的金效坤扯起棉被兜头罩向了他。

他慌忙挥手打开棉被,结果就因为这一刻的忙乱,他失去了先机。金效坤撞向了他,将他撞了个四脚朝天。握着刀一翻身,他正要爬起来,然而头上猛的剧痛了一下,让他眩晕着又倒了下去。

是金效坤抄起手杖,一手杖抽上了他的额角。

这一抽的力气太大了,杖尖将他的皮肉都划去了一道,而金效坤随即狠狠一踩他的右手,他痛哼着松了手指,眼看着匕首被金效坤夺了去。拼了命的又爬起来,他知道今夜自己要和他来一场生死决斗了,可未等他站稳,金效坤抡起手杖,对着他的天灵盖又是恶狠狠的一敲。

他踉跄着后退几步靠了墙,脖子随即一凉,是金效坤冲过来,把匕首抵上了他的颈侧:“谁让你来杀我的?”

鲜血顺着施新月的发际线流下来,糊住了他的眼睛,在黑暗中,他喘息着忍痛:“你抢走了我的傲雪,你该死!”

金效坤继续逼问:“是不是金玉郎?”

“要不是你,傲雪怎么会狠心抛弃我?”

刀锋切入了他的皮肉,金效坤压低了声音:“他依然不肯放过我是不是?”

施新月猛的一挣扎:“这和金先生没关系!”

然后,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听见金效坤从牙关中挤出了怨毒的两个字:“走狗。”

刀锋一划而过,切开了他的喉咙。他惊恐的倒了下去,并没有立刻就死,还能在地上抽搐辗转。于是金效坤再次抄起手杖,劈头盖脸的抽向了他。他要叫,然而发不出了声音,他要逃,却已听到了自己骨骼碎裂的声响。他知道自己要死了,自己终究还是死于了爱情。可这为爱而死的感觉和他先前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只有无尽的痛苦,没有丝毫的浪漫。

金效坤不知道施新月是何时断的气。

他疯了一样,使出全身的力气,一下接一下的抽打地上的施新月。他就是要活活打死他,因为施新月是来杀他的,施新月不死,他就要死。这一刻,施新月成了监狱里那些妖魔鬼怪的总代表,他都已经逃出监狱了,怎么他们还不肯放过他?怎么他们还要杀他?

他苦够了!怕够了!受够了!

乌木手杖“啪嚓”一声断裂成了两截,这让他终于停了动作。后退一步坐在了床边,他在满室温暖的血腥气中,呼呼的喘息。

地上摊着个血肉模糊的扭曲人形,他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垂眼看着,看到最后,他忽然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憋住,然后缓缓的呼出来。

他觉得眼前这一切都挺美好,起码是个吉兆,预示着他要破开旧天地、杀出新血路。

他和金玉郎之间那假惺惺的和解与平衡,也终于结束了。

第108章 惊人

傲雪起了个大早往家赶,要收拾几件衣服带回关家,好伺候姐姐的月子。昨天亏她去了,要不然那傲霜能让她家的大姑奶奶活活欺负死,大姑奶奶见了傲雪,因知道她那婚姻大事不清不楚的,还被前头的丈夫休了一次,便也不把她往眼里放,殊不知这傲雪如今是除了金玉郎之外,谁也不怕,她铿铿锵锵的和关家大姑奶奶对阵一场,最后逼着她姐夫杀鸡煮蛋熬小米粥,让她那位傲霜姐姐吃了顿好饭。

她打算在关家住上个五六天,她姐姐苦惯了,也不娇贵,能安然的歇个五六天,便能恢复大半元气。心里将一切事务都盘算清楚,她昨晚熬夜,今朝起早,顶着寒风回了家,料想着施新月和金效坤都不会起得这么早,所以她拿个长杆铜钥匙塞进院门门缝里,上下左右的活动了一番,最后听得“啪嗒”一声,正是横在里头的门闩被她挑得落了地。推开院门进了去,她转身将院门依着原样关好,心想幸好家里是总有人的,要不然这门锁就是个摆设,连自己都防不住,还能挡得住贼?

一边思索着安全问题,她一边向内走,一进正房的门,她就下意识的抬手捂了鼻子——屋里有股子热烘烘的腥味,让人闻了犯恶心。扭头看到金效坤的卧室虚掩着房门,她便皱了眉头走去轻轻推门,心想这是哪来的怪味?是大哥在这热屋子里留了剩饭剩菜?

她怕金效坤还没醒,所以动作很轻,无声无息的探进身去,她看清了房内的情形,一颗心随即漏跳了一拍。

房内寂静,金效坤穿着贴身的白绸裤褂,端坐在床边。白绸裤褂上面溅着斑斑点点的血迹,他闻声抬头望向傲雪,脸上也印着零星的血点子。

而地上躺着的那个人,若不是傲雪和他朝夕相处了一年有余,那么绝不会认出他会是施新月——他的面孔成了血肉模糊的一片,头颅也变了形状,后脑勺枕在一片红的白的浆子里。

一口气梗在胸口,傲雪靠着门框不哭不叫,圆睁二目单只是看。看了好一阵子,她才抖颤着发出了声音:“大哥……谁杀了施先生……”

金效坤看着她答道:“是我。”

傲雪软了两条腿,靠着门框打晃:“你?”

“是我,因为他昨天半夜摸了进来,想要杀我。”

说着他对着屋角方向一抬下巴:“那是他的刀。”

傲雪望过去,见那地上果然扔着一把匕首,匕首染了血,看着眼生,不是家里的东西。转动目光又望向金效坤,她像是痴傻了,对待一切都不能理解:“他……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