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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 王(162)

慢慢的转身走回了座位,他扫了段人凤一眼,发现她正在望着酒杯发呆,并没有留意到自己的举动。不动声色的放下李子,他坐下来,继续抽他的雪茄,嘴里和心里都挺甜美。

段人凤在金宅住了三天。

金效坤,据她看,真是诚心诚意的欢迎她长住,完全没有离间她们母子感情的小心眼,确实是很想和段家结为最紧密的亲戚,让金段两边都成为金宝儿的家。这样的话,他有了侄子做继承人,段人凤也没有失去儿子,正是皆大欢喜。

金效坤这个伯伯堪称完美,那个傲雪也让她挑不出毛病来。段人凤看她对金宝儿的感情显然不如金效坤深厚,但也绝不坏——她这个人本身,就不是坏人。

三天后,她决定走,不能总在金家这么住着,哥哥也是要进北京的,她得提前回去等着,以便能和哥哥及时会面。况且她走也可以走得安心:金宝儿的小日子,比她想象得还要好,并且是好得多。

唯有临走时的一件小事,让她心里别扭了一下——临走时,金家全体都出来送行,而她在坐进汽车的一刹那里,忽然听见奶妈子小声的管教金宝儿,好像说的是“别打爸爸”。她当即向外望去,正好看到金宝儿从金效坤的肩头收回了一只小手。

汽车夫从外面给她关了车门,然后跳上车来,发动了汽车。她向金效坤和傲雪挥手告别,心想也许自己是听错了,把“伯伯”听成“爸爸”了。

段人凤回到北京,开始等待哥哥。

她的居所,乃是一处清静的大院落,不知道段人龙是从何处接洽而来的这座宅子,反正宅子里尽管空空荡荡,大门口却是已经安排了卫兵站岗,颇有一点驻京办事处的架势。段人龙说来不来,她等得百无聊赖,有心再回天津金宅住几天,又怕自己这边刚到天津,那边哥哥就进了北京,到时自己还得折返回来,不够麻烦的。

她越住越无聊,白天炎热,阳光能晒死活人,她只能缩在房内避暑,缩到了这天傍晚,她终于忍无可忍,决定出门溜达溜达。

她现在活得挺谨慎,无论走到哪里,身边总跟着至少两名保镖,保镖之一是张福生的眼线,她知道,但是看破不说破。她实在是不想再结婚了,否则凭着张福生对她的一片深情,她想自己就是真嫁了他也行。

爱不爱的,倒无所谓。反正她是爱过了的,曾经沧海难为水,虽然后来她发现她的沧海,其实是一眼毒潭。

走过了一条大街,她发现纵然太阳落山了,四处也还是热,为今之计,要么回家吃冰吹电风扇,要么去电影院里享受冷气。那个空旷的“家”,她是住够了,所以决定抄近路去电影院。带着两名保镖一头钻进小胡同里,她拐弯抹角的正想快走,结果没走几步,她就被一场热闹挡了去路。

这场热闹可不高雅,是一群人在前方的死胡同里打架——第一眼看着是打架,定睛再看,原来是一群人在打一个。暮色黯淡,那群打架的人都面目模糊,只能看出他们穿得都不赖,最次的也是一身绸缎裤褂。段人凤这在战场上见过世面的人,当然不会对这种小打小闹感兴趣,依着她的意思,她是要拐弯继续走她的路。然而就在她将要经过之时,那个挨打的人忽然向外冲了两步,仿佛是要逃,于是后头有个小子追上来,一棒子抽上了他的脑袋。

段人凤猛的站住了。

她看清了那个挨打的人,那个人是金玉郎!

她不知道金玉郎认没认出自己,因为那一棒子在他头上抽出了一声闷响,他顺着那一棒子的力道倒了下去,摔在地上没了知觉。那一伙人围上来还要打,段人凤开了口:“住手!”

为首一人是个中年的胖子,抬头打量了段人凤,他一个“滚”字刚要出口,段人凤身后的保镖一撩衣襟,向他露了腰间的手枪皮套。

胖子立刻把那个“滚”字咽了下去,但是气色依然不善:“这位小姐,这事跟你没关系,你走你的路,别管闲事。”

段人凤问道:“你为什么打他?”

胖子以为她是要打抱不平,登时愤愤然的冷笑了:“我打他?我杀了他都应该!这小子勾搭我的姨太太,不但要人,还他妈的要钱,从那个娘们儿手里弄走了五千,我不揍他还留着他?”

段人凤冷飕飕的“哦”了一声,然后垂眼看着地上的金玉郎:“他都坏到这步田地了?”

胖子看了她一眼,没摸清她的路数,于是从地上捡起一把刀子来,他决定继续复仇:“老子就是不要他的命,也得花了他这张脸。他不是能靠着脸吃娘们儿的饭吗?老子今天就砸了他这个饭碗!”

说着他弯下腰,一手握刀,一手抓了金玉郎的短发要让他抬起头,一抓之下,他愣了愣,因为没想到金玉郎会是满头鲜血,短头发湿淋淋滑腻腻,竟然让他抓不住。他低头再去细看,这才发现方才手下那一棒子打得狠了,这小子的血已经渗进了土里、和成了泥。

段人凤旁观到了这里,真想拔腿就走。然而她开了口,说出来的却是另一番话:“这人我认识,所以我给你两条路,第一条是你杀人偿命,与我无关;第二条是你得饶人处且饶人,悄悄的滚蛋,我负责给他收尸。”

她向着胖子一抬下巴:“选吧。”

胖子没犹豫,起身对着后方的手下们一招手,他贴着墙边就开了溜。段人凤侧身给这一群人让了路,心想自己这是在干什么啊?自己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有那么一瞬间,她真想趁热给他一枪,直接送他上西天算了。

第138章 天意

因为金玉郎还有一口气,所以段人凤把他送去了医院。

在医院里,她终于看清了他的模样。他被那些人打得鼻青脸肿,半张脸全是血,紧闭双眼躺在病床上,他看起来更像是一具尸体。医生带着看护妇跑过来,忙忙碌碌的给他处理伤口注射药水,她静静的站在一旁看着,心想这回他大概真的是要死了。

要死了,也该死了,否则继续活下去,也无非活成个拆白党兼男妓。他的每一步堕落都是在挑战她的极限,他再这么活下去,她也扛不住了。

她盼着他快点死,但当医生说他失血过多的时候,她还是花钱给他买了两磅血。

除了这两磅血,还有医药费和住院费,医生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百十来块钱陆续的花了出去,她最后疲惫不堪的走出医院,抬眼望向天边,看到了一缕霞光。

她这才知道自己竟然已经忙碌了一夜。

医院的院子里砌着青砖花坛,她在花坛边坐下了,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深吸一口呼出青烟,她抬眼盯着袅袅烟雾,感觉自己是在玩火——即便金玉郎下一秒就死了,这一秒她也还是在冒险、在玩火。

况且,谁知道金玉郎下一秒会不会死?祸害活千年,万一他就是不死呢?

一天过去了,金玉郎还活着。

活是活着,但也只剩了悠悠的一丝两气,紧闭双眼的躺了,他没有意识,也没知觉。段人凤坐在病床边,见他从薄毯子一侧露出了一只手。这只手倒是一点伤也没受,白白净净的纤长秀丽,有一点女性化。她试探着抓住了这只手,然后将它紧紧的握了住。

很久很久没有这样触碰过他了。

她望着他,渐渐的含了眼泪。对于这个人,对于这份爱,她终于是要熬到头了。

又过了一天,她等来了段人龙。

段人龙风风火火的进了北京,本打算要和妹子好好的展望一下前途的,万没想到妹子在北京没闲着,竟然又和小畜生有了联系。他起初打算直接去宰了那个小畜生,以除后患,及至急赤白脸的和妹子交谈了几句之后,他镇定了下来:“已经要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