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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 王(34)

傲雪感觉自己终于是又见着文明人类了,可旁边的金玉郎一会儿一动,又在不停的提醒着她:青岛之旅并非一场噩梦,前方也并没有个能将一切一笔勾销的梦醒时分。

金家这两对夫妇回到家中,一起吃了顿午饭,算是接风的宴席。席散之后,金玉郎和傲雪先回房去了,冯芝芳见金效坤还没有立刻要走的意思,便搭讪着问道:“二姑娘会不会是和和玉郎闹别扭了?我看她瘦了不少,方才他们两个坐在一起,互相也是冷冷淡淡的。”

金效坤“嗯”了一声,表示自己对弟媳妇的胖瘦完全不感兴趣。冯芝芳见了他这态度,以为他还是懒怠理睬自己,便在心里也冷哼一声,不再巴结着他说话了。

金效坤当然看出了傲雪的憔悴,但是他身为这一家里的兄长,没有和弟弟一见面,二话不说先为弟媳妇出头的道理。他想傲雪这些天和金玉郎朝夕相处,定是看出了丈夫是朽木不可雕,偏她和自己的性格又有点像,都是眼睛里不揉沙子的人,她对着那样一个丈夫,自己对着这样一个太太,都是又清醒、又无奈。

从太太身上,他又想到了果刚毅。果刚毅最近不在北京,总算是让他得了片刻的清静。果刚毅身边从来不缺少女人,他不知道这位学弟为什么要冒险和自己的太太勾搭通奸。有时候他简直感觉果刚毅对自己有股子奇怪的恶意——友情是有的,帮忙也是肯的,同时坏心眼也是要耍的。

而他还不敢和这个人绝交,果刚毅本人的权势已然不小,他家里还有几位纵横军政两界的大人物,他和这个人若一直不认识倒也罢了,既是已经认识、还认识了这么多年,那么他就休想单方面的终止友谊了。

金效坤稍微的有点惦记傲雪,还想让傲雪学着管管家事,自己那个太太是指望不上了,成天就只会个玩,如果傲雪这个弟媳妇愿意当家主事,那么他也可以偷一点懒、省些力气。然而未等他去找弟媳妇面谈,弟弟先来了他的书房。

他没想到金玉郎会忽然到来,像被金玉郎“堵”在了书房里似的,他先是一惊,随后在写字台后坐稳当了,抬头问道:“有事?”

北京的天气比青岛冷了不少,已经正式入了秋,金玉郎换了马裤长靴,猎装式的短上衣敞着怀,他双手插兜,露出了里面白色细条纹的衬衫。溜达着进了门,他先是向着哥哥一笑,然后转向了墙壁上的那张大号全家福,一边端详,一边说道:“没事就不能来啦?”

他这句话说得声音偏轻,含着微微的笑意,在这宽阔冷清的书房里回响,有一点冷森森的甜蜜。金效坤看着他,想他也许是新婚燕尔、心里高兴,所以会甜。这份甜蜜让他有点不自在,因为金玉郎先前没对他甜过,而他向来也不大搭理这个弟弟。他们兄弟两个向来是有关系、没感情。

这时,金玉郎走向了他,竟是一路绕过写字台,一直走到了他身旁,弯腰探头去看他面前摊开的几份文件:“哥,你成天都忙什么呢?”

金效坤想要扭头面对他,扭到半路又原路返回,继续面向起了前方——不敢扭了,金玉郎将身俯得太低,他的动作再大一分,就有和弟弟行贴面礼的危险。将文件向金玉郎的方向一推,他说道:“天津纱厂那边送来的报表,你若有兴趣,也可以看看,毕竟是成了家的人了,下一步就是立业,总不能玩一辈子。”

金玉郎拿起报表扫了一眼:“天津纱厂?就是着了火的那个?不是烧光了吗?还没关门?”

金效坤一皱眉头:“确实是损失惨重,但还没有到全部烧光的程度。”

金玉郎把报表放回了写字台上,一转身靠着台边坐了,低头望着金效坤微笑:“哥,你方才说的那成家立业的话,我很同意,我也正是为了这事来找你的。你能不能给我找个差事,让我学着干点什么?”不等金效坤回答,他把身边那份报表一推:“这个纱厂我可不去,我不想去天津。”

金效坤听了这话,忽然想起一件事情:“天津那个陈七爷,死了,你知道吧?”

金玉郎用力点头:“知道,听人说了。我不去天津也不是为了躲他,我就是在北京住得挺好,我不想去天津。哥你再想想,我在北京能干点什么?”

金效坤看不出来他能干什么,论学问,他也就是能识字写字;论见人待客,他自身一团稚气,怕是还要等着客来招待他;论体力,那更是不必论,他从小娇生惯养,哪里有什么体力?他两口子要是打了架,恐怕他都不会是傲雪的对手。

金效坤半晌无话,算是被弟弟问住了。

第29章 段宅

金效坤思来想去,真想不出这人世间有何事业是金玉郎能干的,他好像就适合在家做少爷。

他做少爷做得是真不错,不少花钱,不多惹事,放在少爷堆里,算得上是个好样的。

他一时间无话可说,忽听金玉郎问道:“哥,你那家报馆关门了吗?” 金效坤被他问得一皱眉头——真不明白金老爷子当年为何会突发奇想开报馆,这间报馆没给金家带来过什么利润,然而又不至于糟糕到关门大吉,若是想到那些指望着报馆养家糊口的职员,那他应该由着报馆继续经营下去,可若是再想起这家报馆给他惹过的那一场大祸,他又有点心惊。

“没关。”

他漫不经心的回答:“还是老样子。”

“那我去办报纸好啦!”他向金效坤倾身过去,用手指一点自己的胸膛:“这个我会呀!我天天都读报纸,读好几份呢!” 金效坤下意识的躲了躲,动作不明显,只移了分毫便停了:“胡说八道,读报纸和办报纸怎么能是一回事?” 说完这话,他心思一转,忽然想起了傲雪。

一想起傲雪,他就又感觉自己应该给金玉郎找个差事,不是看这弟弟的面子,而是看那弟媳妇的面子。

傲雪没和他倾诉过什么心事,但是他感觉自己有点明白她的忧虑。

她那姐姐就嫁得不好,姐夫活脱是另一个金玉郎,她自小看在眼里,焉能不愁?而金玉郎显然真是烂泥扶不上墙,要不然哪有新娘子度蜜月还度瘦了的? 所以他得给金玉郎找个差事,就算只是挂名的差事,听着也好听些,显得他也是这社会上有作为的一分子,不是个坐吃山空的闲人。

当然,金玉郎到了报馆肯定也还是继续混日子,不过权当是暂时哄傲雪高兴,哄一天算一天吧。

想到这里,他抬头望向了金玉郎:“你要是到了报馆四处添乱,人家看你是我的弟弟,不好批评你,只能是暗地里笑话我了。”

“我不添乱不就得了?” “还有一点:报馆资金紧张,你去玩玩,可以,但是没有你的薪水。”

金玉郎双脚落地站直了:“谁要它的薪水,我只不过是不愿意闲着,想要找点事做。”

金效坤的目光上下游移,打量了他:“怎么,被太太教训了,知道上进了?” 金玉郎将红润嘴唇抿成弧线,无声的向着他笑,两只眼睛眯起来,没有白眼仁,也没有光,单只是黑洞洞。

金效坤也笑了,笑得心神不定,他有时候觉得这个弟弟是个白痴,有时候又觉得他什么都知道。

书房里阴森森的,金玉郎从衬衫领口里挺出一截很白嫩的细脖子,于是金效坤的目光在他喉结上又打了个转,想象着自己忽然站起来卡住他的脖子,用不了半分钟,就能活活掐断他的气。

但是尸体如何处理? 站起来拍了拍金玉郎的手臂,他说道:“去吧去吧,我还有事要出门,回头我往报馆打个电话,知会一声,你明天就可以去,但是记住一点——”他竖起了一根手指,警告似的:“不许捣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