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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第一厨(34)+番外

旅店老板养母羊也是出于哺乳之用,但羊奶多时,他们也会煮熟后饮上一杯。

莫文远盘算过后便拎着木桶去挤奶,羊圈中养了两头公羊并一头母羊。

他才靠近羊圈,几头羊就醒了,他们心态平和,没有咩咩直叫,也没有烦躁地用羊蹄刨土,对莫文远的态度像是对待老朋友。

他的动物缘很好,从小虫鱼鸟兽见他少有不善,除了给他端上餐桌的那些。

莫文远将木桶放在羊的腹部下,用过水的干净布将她腹部擦擦,开始挤奶。

在长安时,他也做过些需要添加牛乳羊乳的菜,当时便与厨神系统兑换了挤奶方法,亲自动手,所以现在莫文远动作很是熟练,一点都不担心给其造成惊吓。

他做汤只肖一点羊乳,所以挤两下便停手了,母羊望着他温顺地“咩咩咩”,莫文远还笑了一下。

羊乳也不是挤出来就能用的,回厨房后,他从口袋中掏出几枚杏仁,扔进锅里,生羊乳同杏仁一起用中火煮。

杏仁所含的挥发物质能够与羊奶中的膻味中和,待羊奶煮沸后把杏仁捞出来,乳汁中只留有淡淡的奶香味。

煮羊奶时候他也没有闲着,开始用鱼头鱼骨架熬汤。

骨头炖出来的汤味淡而清亮,很适合作为二次加工前的底料。

两口铁鼎都在灶台上烧着,他便开始处理新鲜鱼片,将薄片放在盆中,撒点粗盐进去,手指在鱼片面上反复揉搓,让盐味进入肉里面。

顶级食材不需要更多的粉饰,本身的味道已经足够出众,若用酱料调制,那才是画蛇添足。

“咕咚咕咚咕咚——”

羊乳与鱼汤表面泛起了一个个小气泡,莫文远将汤水先倒入碗中,鼎擦洗上油,鱼片下去同姜丝葱一起翻炒,鱼肉的香味盈满鼻腔,焦黄色的鱼片令人食指大动。

躲在窗外的小黑羊口水滴答:好!好想吃!

清炖鱼片还没结束,他随即将羊乳并鱼汤倒入锅中,又扔了点绿叶蔬菜与豆腐进去,火由大变小,慢煮。

爆炒鱼片的香味尚且未消,悠长的汤鲜味再度冒头。

莫文远嗅着味道满意地点点头。

清炖鲤鱼汤,成了!

……

李三娘躺在榻上,辗转反侧,不得安生。她正在睡梦中,但就好像有什么人用轻飘飘的羽毛在她鼻尖不断扫过一样,她不断吸气,鼻孔一收一缩一收一缩。

“腾。”李三娘的眼睛还是闭着的,但是身体却违背睡意,顽强地从榻上爬了起来,实在不行了,味道太香了!她迫不及待想要找到香味的源头,享受一顿美美的早餐。

久经美食考验的她尚且如此,更不要说是其他人了,无论是店中的旅客也好,店主人也好,一大清早,都被弥散在空气中的异香惊醒。

鼻子嗅嗅嗅嗅嗅:“什么味道?”

“好香!”

“鱼香味?”

“快起来快起来!”

旅店主人是跑得最快的,他叫金荣达,四十岁上下,白白胖胖一团和气,身为店主人他早上起的本就比客人早,谁叫寄宿时的吃食都是他与他娘子并帮佣操办的。

天未完全亮时,他四仰八叉躺在榻上,嘴巴大张,鼻中的孔洞更是大大的。

他娘子猛地拍他滚圆的肚皮道:“甚香味?你快点去看看!”

金荣达猛地跳弹起来,他吸鼻子道:“香味竟是真的?”他还以为自己是在梦中大快朵颐。

他娘子撇撇嘴催促道:“你快去!”

金老板的体型就证明他是个好吃的,在知香味是真后,他勉强套上一件褂子,撒腿就往堂前跑,越是靠近厨房,香味就越浓,他的肚子咕噜噜直叫。

莫文远正好从堂前出来,他看向面带陶醉之色,撒腿狂奔的老板道:“金伯可有事?”

金荣达惊讶道:“这么早小郎君就在堂前拾掇菜了?”他路上就猜测别不是莫小郎君在做菜吧?昨日的牡丹菜香飘十里,在场看客差点都打起来了,有幸闻到其味的金荣达对莫文远的厨艺那是十二分的信服。

莫文远道:“我梦中得新菜作法,忍不住试试。”

“莫不是灶台娘娘托梦?!”

莫文远但笑不语,看在他人眼中,像是默认。

金荣达与有荣焉,受到神仙托梦的小郎君,竟然住在他们家客栈,而且还用他们家的灶台做了菜,还香飘十里?就连他家的厨房都变得更精贵了。

远处,小黑羊正在欢快地吃鱼片,他把脑袋扎在海碗中,伸舌头的动作与狗一样,不过他的牙口却比狗好多了。

小黑羊边吃边发出含糊的“咩咩咩”声。

灶台娘娘给莫小远托梦了?

慧智叹口气道:“没有。”

“以前没有现在没有未来也没有。”

“从来没有神仙给莫小郎君托梦过。”

小黑羊:“咩咩咩咩咩。”

他笑了,笑得直打嗝。

莫小远真是妙人,不仅烧手好菜,还会用神仙当幌子,小饕餮年岁不大,知道得不少,他用咩咩咩之声开嘲讽。

慧智更加深深地叹了口气:“哎,从来只有仙人给凡人托梦,到了莫小郎君这里,也不知怎么的,竟是他借由神仙之口行凡人之事了。”

还好这里没有菩萨的泥塑像,否则菩萨的表情一定同慧智一样,眉毛纠结,形容愁苦。

菩萨:我求求你!我真的没有托梦!

……

旅店客人中行商居多,他们日间辛劳,天不亮就起床准备买卖货物,但等货物差不多清空后,就会赖在床上,睡到日上三竿才行,以此方法收敛消耗掉的精气。

金荣达记得,有几名行商昨日已做完买卖,按照惯例,今天本应睡得昏天黑地,哪知他替莫小郎君将馒头端到大厅后,却发现所有客人都聚集于此,大堂中的桌子都不够用了,晚来的人三三两两站在角落,见他进来时,都眼巴巴地盯着金荣达手上的盘子。

他们的眼神,与饿了几天的乞丐类似。

金荣达是个有生活智慧的人,他在厨房里喝了两碗鱼汤,一口气在胃里塞了三个馒头,才慢悠悠把菜品端上桌,否则他眼睛肯定就馋绿了。

“莫小郎君做了馒头并几道吃食。”他把大盘子往桌上一放,“一人只可取两只馒头。”

住宿的人都交了伙食费,金荣达负责他们一顿早饭,晚上如果要在店里吃就令加钱。

听了他的话之后,一双双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窜到盘子旁,一手拿一只馒头,两手就是两个,食客左右开工,咬口左边的馒头,再咬口右边的馒头。

“两只馒头不够吃啊!金大,我多交份伙食钱,可否多拿两只。”

金荣达呵呵,心道想得怪美。

“多交铜板也没得了!小郎君一共就做了这点,有的吃便是福气,你还想要吃饱?”

“想要填饱大肚汉,吃十个八个也不够。”

人群中发出哄笑声,说要多交钱的人也不害臊,反而将馒头塞进口中意犹未尽道:“金大知我。”

“这馒头,就算是吃二十个,也不够吃。”

金荣达娘子长得壮实,腰不比她郎君细多少,她粗胳膊抬起,半人高的大陶瓮便轻松离地,陶瓮中装满汤汤水水,随她走动,汤在瓮中激荡,发出如同浪花拍岸似的清脆声响。

“吃馒头别急着喝水,莫小郎君熬得汤要上来了!”

听者连忙放下水杯,即使噎得嗓子眼直抽抽也不肯喝水。

“咣当——”陶瓮底面同桌面相接,发出闷响,店小二跟在后面,手上有一摞碗。

他甚至没有问谁想喝,香飘十里,若有人不想喝,才是呆了傻了。

碗送到每人手上,大厅内没有说话声,“咕隆咕隆咕隆”声此起彼伏,更有趣的是,没人用饮酒的豪迈姿势端着碗,绝大多数人都双手持碗,小心翼翼,喝的时候都不敢把手抬太高,深怕动作过猛,汤水泼溅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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