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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102)+番外

朝曦讪笑一声,“我不是没学过嘛。”

其实学过,李安生教过她,可惜只教了几天,中间还掺杂了弹琴写诗,以至于朝曦连皮毛都没学会。

沈斐撑起身子坐起来,与她面对着面,手握住她的手,反面教她画画。

朝曦这面是正面,沈斐反着教她。

朝曦登时瞪大了眼,“沈斐……”

好厉害啊,反着教她画画,关键画的线条优美,一条线往下,到底角度不同,朝曦先画头发,沈斐先画下巴,勾勒出脸型,然后才是五官。

画的越多,模样与沈斐越是不像,“沈斐,你把自己画丑了。”

沈斐不语,依旧握着她的手继续,不多时一张脸显露出来,不是沈斐,是朝曦。

朝曦眨眨眼,还停留在吃惊中。

因为这张纸她画了一面,沈斐再画用的是另一面,两面的折加,显得脸有些扭曲,画好朝曦才认出上面的人是她自己。

画垫在沈斐的奏折上,还没干的笔迹印在奏折的表面,沈斐抽出来,赤脚下地,走到桌边拿了上面的帕子擦了擦。

地上铺了毛毡,很厚,屋里也燃了火盆,温度不算低,所以朝曦没管,还拿着画翻来覆去的瞧。

反面画画啊,太厉害了,李安生都做不到,没有想到,沈斐居然还隐藏了这门手艺,他以后要是不当王爷,光这门手艺也足够养活他。

等等,王爷画的画,会不会有人愿意花钱买?

朝曦忍不住动了心思,不过这副画上画的是她自己,卖出去怪不好意思的。

“沈斐,你画画真好看,再给我画一张好不好?”真诚脸。

沈斐在清洗毛笔,先搁在笔洗里沾了沾,又放在笔灌里清了一遍,然后挂在笔架上,格外讲究。

“沈斐!”朝曦整个人扑来,“画一幅呗。”

沈斐指了指桌边的银筒,“都在里面,自己去拿。”

那银筒镂空,很大,是路途遥远不方便带花瓶,专门做的,用来放画卷,装沈斐闲时画的画。

他这人很雅,文房四宝几乎随身携带,去哪都不忘,若是心情好,或是侥幸瞧见哪片风景靓丽,当即挥袖画下,收进他的画镂里。

朝曦不是第一次瞧见他作画,原来在山谷时没有文房四宝,他便捡根树枝,以地为布,一笔一划将山,将水,尽数展现在地上,还不让人看,如果有人打扰,或是朝曦走近,这人便会用树枝扫乱,叫朝曦看不出原样来。

不过偶尔还是能瞥见一二,可惜山里条件简陋,文房四宝又贵,光是一张纸都要好几文钱,好一点的几两都有,吃不消,从来没给他买过。

沈斐自己对自己倒是大方,尤其是这方面的花销,用的笔和纸,瞧着就跟别人的不一样,卖个十两银子应该可行。

朝曦展开画瞧了瞧,都是些山啊,水啊的画,有一副画的是雪景,压的枝头弯弯,没有人,只一排脚印像是刚被人走过似的,画的很细,连鞋底的纹路都画了出来。

北方有一种专门用来爬山的鞋,鞋底与平常的平底不一样,专门刻了凹凸不平的齿轮,防滑用的,这种鞋底高,不用担心下雪天鞋子踩湿,朝曦就喜欢穿这样的鞋,本来就高,穿上更显高,这也是一直没人怀疑她是女孩子的原因吧。

“沈斐,这个脚印画的是不是我啊?”朝曦比了比自己的鞋底,又看了看画,果然一模一样。

这边潮湿,全是泥巴,穿平底的鞋滑是一个问题,还容易弄湿足袜,朝曦已经坚持穿这种鞋好长时间,有两双,她替换着穿。

“嗯。”沈斐随口应道。

他这么说,那这副画朝曦还真舍不得卖,自个儿留着,拿了另一副山水画出去,一个上午都没回来。

沈斐看奏折看的累了,出去转了一圈,依旧没瞧见人,中午朝曦才露面,一过来便将十两银子拍在他的桌子上。

“沈斐。”朝曦直言道,“我把你的画卖了。”

沈斐挑眉,“就卖了十两?”

“当然不是啦。”说起这个朝曦有些自豪,“我本来只打算买十两的,不过想着大家肯定要还价嘛,就提高了一点,开价二十两,没想到还真有人买,价都没还。”

赚到钱朝曦很高兴,“画毕竟是你画的,咱俩平分,你十两我十两,不算欺负你吧。”

沈斐数出五两出来,另外五两推还给朝曦,“我画这副画只用了半柱香时间,纸和笔不值钱,要五两就够了。”

朝曦眨眨眼,有些不敢置信,“这么好?”

沈斐颌首,“你能把画卖出去实属不易,多劳多得,多拿一些也是应该。”

朝曦连忙点头,“是啊,找了好多人,都不信是真的,就最后一个小将说他要了。沈斐,是不是你画的太丑了,画好难卖啊。”

“学艺不精。”沈斐低垂下眼,“惭愧。”

朝曦摆手,“很厉害了,还会倒着画画,就是画的不怎么好看,除了那个鞋印我一个没看懂。”

画画嘛,都有意境,沈斐画里的意境在哪?朝曦左看又看也没看出来。

“不说了,我先睡一觉,下午约了人打擂台。”这里临近元国,属于两国边境,实在太冷,将士们便想出了个热身的办法,练功打擂台。

也是为了提起大家的积极性,每月一次小比,第一名奖五十两白银。

朝曦运气挺好,正好赶上这个月的,她本来跟着沈斐来这里是为了打仗,结果发现没有仗打,受了重伤的人都迁移到别的地方,其它轻伤自然有大夫照顾,用不着她,朝曦只好安安心心当沈斐的侍卫。

然而她这个侍卫没有拿俸禄,做起来也懒散,想起来过去瞧瞧沈斐,想不起来便自己干自己的。

什么时候早起,什么时候回来,完全凭心,没有人管她,原来沈斐还会念叨,让她不要一个人去山上,或是走出军营。

朝曦每次嘴上答应的好,转头该干什么干什么,久而久之沈斐也不管了,只让她去哪都先告诉他一声,免得他担心。

这点朝曦做的倒是挺好,如果不出军营,就什么都不说,出去便会告诉沈斐,回来也会将做了什么,干了什么都一五一十说与沈斐听。

俩人达成默契,沈斐不会过多干涉朝曦,朝曦也会尽量不让他担心,坚持不走远,只在附近晃荡,寻找一切能吃的东西。

然而并没有,这座山被整个军营掏空,雁过拔毛似的,什么都没留下。

朝曦只好自己种,就种在沈斐的帐篷附近,沈斐的所有花瓶和能装土的东西都被朝曦占用,用来……种菜。

种子有一部分是她沿途找来的药材,其实大多数药材都可以当成食物吃,如果味道好的话。

有句话说得很对,好吃的叫食材,不好吃的才叫药材,其实两者之间都可以吃。

药材摘的早,经过几天沉淀,叶子发黄,种子也没那么好,零星几个,种在能经常照顾的地方,比如沈斐的书桌,沈斐闲了也会帮她浇浇水之类的。

还有一部分种子是军营里拿的,这么大的军营,吃吃喝喝都是问题,总靠外界送来食材不现实,本地开扩了不少土地,就种在另一面,有专人看管,一般人不让摘。

朝曦还算懂规矩,知道那是人家种的,不是野的,从来没染指过,只找了沈斐要来一些种子,自个儿圈出一块地种。

沈斐由着她来,也不管,朝曦每天都在努力扩大她的地,然而并没有用,帐篷和帐篷之间间隔很小,勉强只能犁出三四圈来,种些这个季节可以吃的大白菜。

现在连芽都没有发出来,刚种的。

朝曦这一觉睡的,没人打扰,直接睡到下午,险些错过比赛,好在台上还有人,朝曦上去后倒是打赢了那人,可惜她不是正儿八经的士兵,只是宁王的‘侍卫’,所以无缘得那五十两白银,最后被别人拿去。

很多人为她惋惜,朝曦倒不觉得有什么,她确实想拿那五十两白银,可对手似乎更想拿,打法又凶又猛,受了伤立马站起来继续,倒叫朝曦愧疚起来,总觉得自己抢了别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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