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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遍修真界(343)+番外

等第七圈的收尾一过,洛九江也不留恋,手掌放平随意顺着琴背一抹,腰身笔直也不打弯,这张琴便平平落回两个窄窄的琴架上,甚至没发出下落时的碰撞声响,只有七根琴弦微微一震,余音未绝。

洛九江弹完琴后抽身就走,绝不恋战,可谓潇洒得很。那琴弦兀自微微震颤的一瞬间里,他已经用力一踏,飞身如探戈一般跳上摆放了电吉他和架子鼓的高台。

他冲着架子鼓手有礼地比了一个手势,那原本看呆了的鼓手就迅速给他空出位来,还主动把自己刚刚惊得跌到地上的鼓棒双手递过去。

洛九江接过鼓棒,那小小的棍子熟稔地贴着他的手腕转了一圈。这架子鼓上下分了几层,皮鼓金属鼓乃至锣都齐全。洛九江刚刚已经听了一会儿这种乐器的音色,此时抄起鼓棒在手,不假思索地就敲出一曲令人热血沸腾的打击乐。

那抱着电吉他的歌手兴奋得满脸潮红,慌忙拨弦跟上。

人群原本先是被洛九江神乎其技的几手镇住,随即又被音乐挑起激情来。一时之间一楼二楼都看向同一个方向,他们异口同声地喊道:“唱一个!唱一个!”

好家伙,气氛堪比一个小型演唱会了。

洛九江也不忸怩,他敲奏的瞬间大概思考了一下这种音乐配什么词才好,随即毫不犹豫开嗓道:“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

众人:“……”

人群之前是怎样的沸腾,如今就是怎样的沉寂了。

只有郑舒,遥遥听到楼下动静,又亲眼看到陈丹峰的得意面容,心知大事不好,不顾熟人的挽留,连滚带爬地直往下跑。才跑到楼梯口,他就听到洛九江那特有的古人唱法,在架子鼓铿锵有力的敲击声中激情演唱:“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郑舒:“……”

郑舒的灵魂死寂一般的平静下去了。

连电吉他手都目瞪口呆,手指颤抖不能拨弦,一时之间世界里只剩下洛九江“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奔放歌声,而剩余的众人,全部受到了来自心灵的洗涤和震撼。

那熟人紧跟在郑舒身后跑出来,一见这一幕也是目瞪口呆,他颤颤巍巍地问郑舒道:“你这回带出来的是、是个什么人啊……”

郑舒喃喃道:“好问题、好问题……”

看神情,他都快痴呆了。

大堂中仍回荡着洛九江激昂的歌声,久久不散。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郑舒扑通一声跪坐在地。

他绝望地想道:我的大神,我的陛下,你这么一闹,这么一唱,我他妈还有明天的旧山河能收拾了吗?啊?还有吗?!!!

第257章 奇迹江江环游现代(9)

没人想得到,洛九江会在架子鼓声里引吭高歌一曲满江红。

怎么说呢, 架子鼓这种叮叮咣咣的敲击乐器, 喧闹又热闹, 燃起来的时候会很燃,狂野起来的时候甚至可以敲打出某种燥热的色气。

就这种音乐, 可以唱摇滚,可以唱rap,再不济脑回路歪一点, 唱个威风堂堂大家也都能接受, 但要说你他妈唱一首满江红……

众人呆若木鸡, 众人不能接受,众人心中疯狂地闪过一个念头:敲了一首咚咚锵来哐里个啷的“怒发冲冠凭栏处”?你怎么就这么能啊!

有本事你怎么不去用呜呜祖拉演奏好汉歌呢?!

洛九江对此接受相当良好, 毕竟他对现代社会的音乐作品一概不熟, 目前为止最熟的音效、也是跟现代音乐最沾边的东西, 居然还是王者农药的“全军出击”和“大杀特杀”。

不然呢?不然让他唱什么?清哼植物大战僵尸的背景音, 然后来一首口技的豌豆啪啪声吗?

还是不要了吧。

满江红这阙词算不上长,洛九江很快就把它演唱完毕。他手腕一抖, 把鼓棒重新丢进演奏的小哥怀里, 泰然自若地走过一众僵硬不能语的人群, 对着那位推来了一车白酒的家伙摊了摊手。

“怎么样, 还可以吧?”洛九江微笑道。

人群就像是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如同热油入水一般地沸腾起来了。

有人被他连续三段的音乐震撼了灵魂,掩面退回了棋牌室,也有人热络地凑上来想要搭话, 问问洛九江这几手都是从哪儿练的,更有人急急忙忙地从楼上奔下来,推搡开外面的人,强硬地挤进人圈里。

挤进来的人是郑舒。

他是真没想到自己就上趟楼的工夫,洛九江就能把全场人的视线吸引到他自己身上——他是个时空旅行者诶!真不怕被解剖?而且就算这位大神不被解剖,一旦被逼急了把别人解剖也不好啊。

“干什么呢?”郑舒摆出一副不耐烦的面孔骂骂咧咧道,“都围着干什么啊,这洛哥,我朋友,你们看耍猴戏呢——还有这一车酒,你们之前都不知道拦一下子?现在有你们的事了?”

他劈头盖脸地痛骂了吃瓜群众一阵,众人也飞回给他无数声呸和中指。最后人群总算零零散散地散开,郑舒说话说得有点渴,顺手抄起推车上的高脚杯喝了一口,嘴角抽搐地发现水晶杯里的酒是二锅头。

郑舒:“……”

行吧,大俗即大雅,大土是大福。他这个盖了“随便吧”的朋友,把中西结合做的还挺彻底的。

洛九江也随便端起一杯来喝了一口。

“杯子很好看。”他夸奖道。

这句话又博得了几个还在他身边没有离开的围观人士的异样眼神。

有些人悄悄把目光投向洛九江持杯的手指,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手掌不厚不薄,但是指腹指根都结着一层明显的茧子,就更让人看不出来路。

不认识最普通的高脚杯,但是谈吐从容自在,绝非没见过世面的人物;手上有一层现代人基本不会有的明显茧子,但是皮肤光滑紧致,不粗钝也没有疤痕,显然不是干粗活得来的。

然而他手掌上的痕迹,又不是枪茧。

来路成谜,是个练家子。几个人悄悄地交换了一下眼色。

郑舒绝望地给他圆场:“大神你太爱说笑了,你什么场面没见过啊。”

洛九江笑了笑,顺着他的台阶往下走:“只是开个玩笑嘛。”

他这双手手握过刀,持过剑,掌心里托举过价值连城的明珠。捏着高脚杯的那两根指头,曾经夹着一片幽蓝而澄澈的龙鳞,亦在无数不凡的名贵珍宝间流连过。

他什么世面都见过,怎样的派头都值得,但即便拥有无数奇珍异宝,依旧不妨碍他喜欢这个小小的、普通的、廉价又量产的高脚玻璃杯。

就像即使举手之间就可呼风唤雨,随意一刀便能撕裂时空,面前这些脆弱无知的人类与他相比简直如同蝼蚁,可他还是喜欢这所有的一切,喜欢这个没有灵气,也没有修仙者的时空。

他仍旧会笑着和这些人说话,春风化雨地把这些人的刁难化解,为郑舒一句为难的圆场做补救,然后笑眯眯地和对他感兴趣的所有人打招呼。

无论过了多久,无论走了多远,今日的刀神依然如同昔日的少年,洛九江永远是当年那个洛九江。

对于洛九江的这份曲意的回护和照顾,大多数凡人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他们只是看郑舒露出不乐意的神色,也就识趣地不在这个问题上打转,默默目送着洛九江两三句话后离开人群,跑到舞台边上去研究那把电吉他。

……这货居然还是保持那个蘑菇一样蹲着的姿势,联系一下他刚刚那份帅翻全场的霸气自信,竟然有种反差萌的搞笑。

有人偷偷问郑舒:“你这朋友,不错啊。”

郑舒连连点头,出于友谊警告道:“别惹他!”

那个人连连摆手,生怕他误会:“不不不,我没有那个意思,我就是真的觉得他不错啊。”

“我也是。”郑舒严肃地点头补充道:“我是真的想告诉你,别惹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