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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作家(113)

作者: o白野o 阅读记录

庄墨道:“小说是小说,诗是诗,两码事。”

可是任明卿终究是听进去了,吃饭的时候神思不定。他今天写得格外滞涩,修了三稿还不满意。后来他又花了两个小时调整故事结构,重新核定了情节点。最后他在9点钟才交稿,谭思早就在视听室里看了半天的动漫了。

庄墨把他们叫出来的时候,谭思胜券在握。他从任明卿脸上看到了犹豫不决、听天由命。作家对自己的作品心里自有B数,如果他觉得很好,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跟人分享。如果连他自己都觉得有问题,那保准是有问题。

庄墨花了点时间浏览两人今天的劳动成果,都不多,他15分钟就看完了第一遍。

“谁好?”谭思迫不及待地问,任明卿拧着眉坐在那里。

庄墨张嘴欲言,又组织了半天应该怎么说,最后发觉任何语言都是苍白的,直视着任明卿道:“今天确实是谭思写得好。”

谭思对此习以为常:“我就说。”

谭思站起来,拍拍任明卿的肩膀:“没关系,好好努力嘛,你还那么年轻。”说着扬长而去。

第67章

任明卿失神地坐了一会儿,庄墨挽起他的胳膊:“走,我们谈谈。”

两人上楼。庄墨想跟他好好聊聊,任明卿却意兴阑珊。他借口说累了一天,头痛,庄墨想到他昨晚熬夜了,给他放好了药浴,又恬不知耻地把谭思的书给丢进了垃圾桶。他等了三十分钟,浴室里都没动静。他终于等不下去,敲开了浴室的门。

任明卿在浴缸里抱着膝盖沉思。

“在想什么?”庄墨在浴缸边缘坐下。

任明卿失魂落魄的说:“你有没有想过,我可能一辈子都写不过谭思?”

庄墨把洗发水倒在手心里,温柔地给任明卿搓脑袋:“在我刚遇到谭思的时候,谭思也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

任明卿洗耳恭听。

“他说他会不会一辈子都写不过玄原。”

任明卿依旧愁眉苦脸。他没有因为他们都曾遇到一样的烦恼,就觉得自己和谭思拉近了一点点距离。毕竟,谭思后来做到了,他却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像谭思那样,超越大神。

“今天你们的比稿并不公平。你早就打好了细纲,你的稿子实打实,剧情量很满,没有多大的空间去自我发挥。你肯定在细节描写、氛围渲染包括心理描写上,不如刚被雷劈了的谭思。”

任明卿惊异地看着他。

“没错,他就是被雷劈了。他今天运气好,被灵感砸中了,这可能是因为你在他身边,他有危机意识的缘故。他跟我一起共事的这五年里,他从来没有哪天码字达到7000。他很忌惮你。”

“主要是灵感。”任明卿拉回了正题。

“灵感谁都会有,每个作家,或多或少,甚至不是作家,在漫长的一生里,都会想到一两个好故事、好点子。灵感之作就应该跟灵感之作去比,才能体现出两个作者的天赋灵气差多少。你真的认为自己没有灵气吗?你上着夜班三天之内赶出的《新房客》,好评如潮,那个时候的你没有灵气吗?”

任明卿想起《新房客》,抱着自己的膝盖流露出难过的神情:“那个时候我有,可我现在没有了……”

庄墨失笑,轻轻抚弄了一下他的耳朵尖:“怎么就没有了呢?”

“我写的太多了,耗光了……这次写人物小传,很多故事我都是编下去的,不是用灵感写的……”任明卿钻了牛角尖,越想越伤心,觉得自己匠气极了。

庄墨不以为意:“那是自然。30万字,限时限量,你怎么保证每个故事都灵气使然、浑然天成?谭思的书为什么看起来那么有灵气?他没有灵感根本不写。他也跟你一样苦等缪斯,但是他一旦失去了灵感,就不行了。你还能写,你写的还很好看,这就是你们之间的区别。不信你去看看《诡域》的结尾,你都能从他的字里行间感受到那种编不下去、连自己都无法说服的痛苦。”

庄墨从垃圾桶里捡起《诡域》的大结局,塞到任明卿手里。

任明卿终于缓缓伸出手,沉默地接住了。

“我看重你,不止是因为你很有天赋。有天赋的作家海了去了,但是他们都不如你。你对作品有执着的追求,为了文章能呈现出更好的质量,可以一个人坐在那里改十遍二十遍,这是你比他们都可贵的地方,相信自己。”

任明卿不相信了:“贾岛苦吟二十年,都不如李白随口一诹……”他想起这个典故就忍不住默默流泪。

“诗是不一样的。你要相信自己不是贾岛,而是贝多芬。莫扎特是神童,贝多芬却在30多岁才崭露头角。然而贝多芬的曲子恢弘,大气,深沉,结构严谨,是古典音乐的巅峰。”

任明卿被说动了,他觉得他自己写东西确实有点像德奥音乐。

“谭思的某些剧情,就跟莫扎特的旋律一样,特别特别迷人,让人一见倾心,灵感之作就是如此,是上帝注入你的脑中,它一下子蹦出来就是集体无意识的产物。可是长篇没有办法这么写,上帝没法慷慨地直接在你脑子里给你塞一个大长篇。长篇就像是一部交响乐,他需要1%的灵感和99%的脑力。这99%脑力是你作为作家、作为凡人可以努力的部分,你要花费无数的心血、无数的苦吟、无数的编织、尝试、修改去完成的。”

任明卿就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谭思得到的如此轻易,我却要这么煎熬?!”

他死抠文本,为每一个剧情点抓耳挠腮,吃饭睡觉都在想着文章怎么写,但是谭思每天打打游戏、看看电视,就能创作出精彩的故事,他心里很不平衡。

对,就算像庄墨说的那样,他努努力,加把劲,可以追上谭思,但是他们俩的付出根本不平等啊!

庄墨突然住嘴了,他像是从来不认识任明卿一样看着他:“所以你是羡慕他写起来很轻松、很简单?”

任明卿不知道他为何看上去生气了。

庄墨帮他搓脑袋的动作停止了几秒钟,又重新开始:“创作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没有人能轻轻松松写出优秀的作品。谭思、玄原是个例,他们的运气很好,一本爆红,登上神坛,可是你看,连他们这种老天爷赏饭到这种程度的作者,不努力都撑不过几年。你希望你的创作是一场短跑,还是一场马拉松?”

庄墨的语气并不严厉,只是严肃。可是任明卿坐在浴缸里,不再流泪了。他像只惊弓之鸟,庄墨每说一句,他就吓得一激灵。

“你当然可以学习谭思,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你也很有天赋,我相信你随随便便写出来的东西不会难看到哪里去。但你扪心自问,你提笔为文,到底是要写出什么样的作品?你苦熬,是因为你知道,你写得还不够好。”

《转生轮》里有个段落,大约十多万字,任明卿足足写了四稿,每一次都是推翻重写,原因无他——前三稿,都没有达到90分。

他们一直以来就是不好就修的。

任明卿沾满泪珠的睫毛飞快地抖动着,软下声哀求:“我只是觉得太不公平了……”

谭思的存在弄得他仿佛是个傻子,他拼尽全力都比不上人家信手拈来,他自然会怀疑自己的付出是否得当。

“是不公平,但没有捷径。”庄墨斩钉截铁道,“如果连你都没有找到捷径,说明最短的捷径就是脚踏实地。任明卿,我不止一次说过,你今天能站在这里跟谭思同台竞技,是你背后那3000万废稿支撑着你,没人管你这3000万写得容易还是艰难,我不在乎,读者也不在乎,评价作家的标准从来只有一个:你写得好不好看。”

庄墨把谭思的稿子摆在他面前:“既然你觉得他写的比你好看,那么他好在哪里,你的问题在哪里,我们把问题解决。比他多花一倍的精力也好,十倍的精力也好,把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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