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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作家(114)

作者: o白野o 阅读记录

任明卿坐在浴缸里,犹豫了一下,吸着鼻子拿起了谭思的稿纸。

“他……角色之间很有张力。”

“没错,对抗性,矛盾冲突强烈。”

“他们两个人的目的很清晰,又自相矛盾,一开始就抛了出来,所以特别紧迫。”

“没错,一个是杀人狂,一个是警官,互相追捕,试图杀死对方,仅此而已。你写不出来吗?你今天写的人物不处于这种对抗性关系,所以你不如他兴奋,剧情不如他紧张激烈。可你不激烈,但写得很动人。”庄墨扶着他的肩膀,把他掰过来,直视着他的眼睛,“你看,努力从来不会白费,不是吗?你的每一点努力,故事本身都会回报你。不要害怕谭思,同时,也不要有一丝一毫的懈怠。”

任明卿攥紧了稿纸,抿唇不语,可是他的神情不再那么绝望了。

庄墨拾起了一旁的浴巾:“水都泡凉了,出来吧。”

——

当晚,任明卿又要“一个人静静”。

道理,他都懂,但他有时候就要拧巴。

他昨天刚看了《诡域》前两册,那可是谭思的成名作,可以说是谭思这一生的巅峰了,要说写的不好,鬼都没人信。今天谭思又写的比他顺利,比他好,他心态就崩了。

先是嫉妒人家写得好;庄墨摆事实、讲道理、强征博引认定他能写的比人家好,至少打个平手吧,他又嫉妒人家写得轻松。

不过他哭归哭,说归说,明天爬起来终归还是会写的。

就是他始终有口怨气在胸口堵着:这个活又累又辛苦,而且不一定出结果。再好脾气的人磨久了都要抱怨几句,他主要是闹情绪了,一时间钻了牛角尖。

“我尽心尽责地帮你走出了牛角尖。”庄墨站在任明卿的床边据理力争。

作为编辑,他并没有任何失职,在任明卿心态崩溃的时候充当了他的定海神针,为他排忧解难。

“你说你不在乎我写得艰难辛苦……”任明卿裹着被子翻了个面,背对着他,只露出来一撮委屈的头毛。

庄墨:“……”

一时失语,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

“那你好好休息。”

作者的精神状态最重要,庄总舍小家、为大家,夹着被褥,慷慨壮烈地奔向自己的归宿。

第68章

第二天起来,任明卿又变成了那个吃苦耐劳的作者。他接受了自己的文章需要不断打磨的事实,写半天修半天,进展缓慢,但好在笔耕不辍,早上8点准时上工,写到晚上9点。

他从走上写作这条道路开始,没有一天不辛苦,不绞尽脑汁,不呕心沥血,所以也并不觉得很难适应。

他跟谭思较上劲了:我可能是没有办法像你一样落笔惊雷,但我可以改,改到我自己满意了、有可能跟你平起平坐了,我才罢休。

庄墨很敬佩他这种精神,但他以为,任明卿虽然主观上很想争胜,但他的内心其实一蹶不振。

这跟作家本身的性格有关系。像谭思、玄原之流,就是“老子天下第一、尔等全是菜逼”。而像任明卿这种性格的人,就很容易陷入“啊啊啊我是菜逼”的牛角尖里。他能感受到任明卿虚张声势下的不自信。

任明卿跟他也较劲,他不愿意给庄墨审稿,要一口气写出杰作给他看。

庄墨担心,他老是自己坐在那边冥思苦想,没人在旁提点,他会失去概念。

在庄墨眼里,任明卿这个开篇,有点问题,但问题不大。因为人物小传相当于长篇单元剧,而长篇也好,单元剧也好,对于开篇的要求,不是内容,而是结构。

30篇人物小传,第一篇小传最为重要,因为它要奠定整体的风格、基调,以及最最重要的结构。

只有做出好的结构,才可以不断地循环往复,完成比稿用的30篇,甚至于之后的100多篇正稿。

任明卿这一点就做的很好。他的短篇结构完整,可以复制。谭思写得很精彩,但是他收不住了,他一个小传眼见着就写飞了,字数爆棚,虎头蛇尾,完整度有欠缺,那他剩下29篇怎么办?他难道29篇,篇篇都那么爆下去?他篇篇都这么幸运找得到好梗?

任明卿已经找到了一个正确的结构框架,他内容欠缺一点精彩,改啊!小问题。哪怕全部重来,也不过是在已有的框架内填入新的故事,有什么可难的?

庄墨完全不担心任明卿的实力。

但是他担心任明卿会因为心态问题造成“失真”。

他可能初稿还行,改了两三遍,更好,但这个时候,他内心深处还是觉得“我不行”,给自己提出一些虚幻的建议,比如说以谭思的《诡域》作为目标,来修改自己的科幻历史——根本不是一种题材,也破坏了原有的风格——那就南辕北辙,越来越四不像。

这就是好编辑存在的意义。编辑作为一个局外人,能为作家纠正“失真”。这种失真是在他大量检修自己的文本时产生的心理偏差。

庄墨几次三番示好,任明卿都拒绝他审稿,这样的情况下,庄墨终于忍不住搬救兵了。

——

当晚,任明卿刚写完,就有个不速之客闯入了他的屋子——玄原风尘仆仆地拎着行李箱,一脸冷酷无情地杀到。

“小师叔……”任明卿惊讶地从位置上站起来,“你怎么来了?”

谭思亦是跟着他惴惴不安地立正,行注目礼。

“我是审稿团的内容老师之一。”玄原冷酷道。

谭思卧槽了一声。

玄原眉毛一抬,谭思旧社会童养媳似地闪到一边,屁都不敢多说一句。

他和玄原虽然没有私交,但神交已久,互成心病。玄原再自大,也有个谭思革了他的命;谭思再自大,他这个榜首终究是玄原不要了扔给他的。两个人经常私底下关注着彼此的风吹草动,虽然老死不相往来,对方的微博都要时不时偷偷刷一下的。

玄原操文青人设,经常在深夜里写点能被中小学生当成白月光写进QQ签名的漂亮话,配上炫富的插图;谭思操榜首作家人设,每天转发IP衍生产品。

双方都羡慕得死去活来——这个人怎么有着我梦想的一切!我怎么就写不出来他这种的!

“把稿子都拿出来我看看。”玄原进门连茶也不喝,往沙发上一坐,一派鸿安总裁的派头。

“这才一个礼拜……”谭思小声辩解,合同里可没说一个礼拜就要审稿。

“你是写得有多差劲才羞于见人?”

谭思是玄原的心病,在他心里扎了好几年,如今可算逮到了机会,他做了甲方,谭思做了乙方,那他可不得如秋风扫落叶般无情。

谭思忍不住小声逼逼:“那我还不是……从你那里拿了榜首的嘛。”

玄原面如寒霜地一把抽过他的稿纸。

谭思口舌上扳回一城,到底底气不足,小媳妇样地瞥了他两眼。

“你的也拿过来。”玄原道。

任明卿给了他厚厚一叠。

玄原:“……”

他不看书,更别提看文了。他堂堂鸿安地产的老总,日理万机,看什么文?!他们有他写得好吗?他一开始是很耐不下性子伺候这两位的。

幸好两位都是顶级作家,玄原比他想象得要更容易入戏。

看完以后,玄原心里已经有答案了。

“你的开篇确实写的挺好。”玄原给了谭思点面子,“不过开篇写的好看,连新手都做得到。新绘平台上那群刚出道的小孩儿都知道前三章要写得有趣儿呢。”

谭思又忍不住小声逼逼:“我又不跟他们比稿,我只要跟你小师侄比稿就完了啊。”说着瞥了眼任明卿,意思是他怎么不写的好看点儿?

玄原听出他语气中的嘲讽,哼了一声:“他带着枷锁跳舞,从哪里切入早有定局,当然不如你自由发挥来得顺畅。你也就快活这几天吧。会精心设计局面的作者,前期不一定会出彩,但一旦布局完毕,世界越写越大,人物越写越深,矛盾越来越多,各条线索相交并进,情节剧情错中复杂,作者灵感持续井喷。换而言之,我师侄是个大后期,而你今天写了多少?三百还是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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