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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活(32)+番外

作者: 阿姑不弃坑 阅读记录

韩免不止一次的问过我要不要去他的后宫,当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男宠妃,我当然是拒绝了一次又一次。

我若去了他的后宫,他定待我很好,因为这是他欠我的,但这份用数不清的人命换来的亏欠我无福消受。

我再度拒绝道:“免了吧,我犯不着跟一群小姑娘争宠。”

韩免伸手摸了摸我的脸,我在他掌心蹭了蹭,哈出一口酒气,只差没吐一口唾沫,我在让他产生一种错觉——我喜欢他。

喜欢个屁!但我又得依靠这种错觉,因为我想要韩歧活下去。

我温顺的像个小猫,韩免很享受,道:“瘦了。”

我眯起眼睛,打量着眼前与韩歧五分像的俊脸,他看上去比韩歧温和,心却是黑的。

我道:“那我多吃一点。”

“你的腿怎么回事?”

“摔的。”

“五弟罚你了吧。”

“嗯。”在他面前撒谎没有用,我干脆承认。

韩免用他的手背蹭着我的脸,我垂下眸,尽量克制着眸中翻涌不息的厌恶。

“朕杀了他如何?”

我身子一颤,道:“不行。”

“你不是喜欢朕吗?”韩免轻声道,“来朕身边吧,朕只要你一个。”

我道:“陛下你莫要开玩笑了,韩歧是你的弟弟,我不过是罪臣之子,能留我一条性命已是无上福泽了。”

韩免笑了笑,手指从我脸上滑落,“你当年的风采我至今历历在目,不过两三年光景,怎就变成这样了。”

我当年什么风采,我已经快记不清了,记忆里的秀丽江南山水之景早就被浑浊的日子腐蚀到模糊,倒不如不去回忆,保留一丝美好。

他怜惜地看着我,我干脆撑开眼皮由他看个透彻,他道:“朕还未与男子同过衾。”

我心头一荡,这可了不得。

以往他都是软言细语的“规劝”一番,我只需作出“我爱他”的态度诓他便好。

他有后宫佳丽,自是不会喜欢男子,我有存在价值,他亦不会要了我的命。

可我不能拒绝,直起腰借着酒劲,道:“要不要试试。”

第3章 第 3 章

次日一早韩免走了,我拢起衣袍,全身的伤口让我痛到神志不清,几乎是爬着出了前厅。

有个扫地的丫鬟看见我,急急忙忙去叫人来,我仰面躺在门口,气息虚弱地听着一双双脚步声,其中便有韩歧的。

我这副模样韩歧经常见到,不过都是在床上,鲜少光明正大的露给外人看。下人们跟在韩歧身后,小心窥探着衣衫不整的我。

我咳嗽一声,等着韩歧对我的鞭笞,结果韩歧出人意料的把我抱起,吩咐下人把浴池里的水放上。

我受宠若惊地搂住他的脖子,感受他眸里的情绪和温度,我道:“昨夜……”

韩歧打断我:“你不必对我交待。”

我苦笑,他的双手勒的我身子疼,我闻着自己的酒臭味也不好受。直至他将我丢进氤氲的池水里,我从水底浮上来,手臂耷拉在岸上,疼痛难忍的伤口激出的一身冷汗被热水冲刷,我浑身又热又麻,独独感不到该有的疼。

韩歧脱下外袍,泡在离我不远处,他淡淡道:“洗干净。”

我知道他生气了,我也知道该怎么哄,我脱下外袍露出满身的伤痕,撑着精神对向他。

他看见我背部的新伤,眸光一暗,不准备再和我废话,捏住我的胳膊将我带到他的面前。

“轻一点,求你。”我疼的厉害,受不住的求饶道。

韩歧以为我在拒绝他,沉声道:“昨夜被韩免喂饱了?”

我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韩歧觉得我是默认了,动作愈发暴躁,我浮浮沉沉几度晕厥。

“疼……”

我极小声的呼疼,身上人一顿,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我疼……小五……”

我的求饶换来了韩歧的凶狠对待,他留我在身边大抵是因为喜欢看我难受的模样,我咬住手臂支撑自己不晕倒,扭过头道:“你别把我搞死了,暂时留我一条小命。”

我在心里算着自己还有多少日子能活,能不能干成想干的事,他捏住我的下颚,我转过头用迷茫迎接他的愤怒,他咬了咬我敏/感的耳垂,用让我心疼的语调道:“为什么不是你去死?你还我哥哥,还我母亲!”

我的小五想要天上的星星我都可以摘给他,想要我死,我自然是千万个愿意,但世事并不如我愿,我不能掌握自己的生死,我只好吻了吻他的嘴角,道:“我不会死的,我要在你身边长长久久的活着。”

韩歧冷哼一声,早料到我会这么说。

暖水靡靡作响,我拼尽全力咽下嘴里的腥甜,在适当的时候晕了过去。

……

说起林家,得有多少文人骚客想吐出肚子里的墨水,在纸上一绘当年的血雨腥风。江南一带,几乎无人不知林家有位冠绝群雄的林迁南。

是个人物,自然有能当做人物的一生。

林迁南也一样,三岁习文,四岁练武,十岁上山打老虎,十四岁参加会试摘得会元,本可上京参加殿试,他却被家父用年龄尚小还需磨炼推脱。真实原由大家心知肚明:林家过于强势,皇帝不可能给富可敌国的林家一官半爵。

林公子打小有入士为官成就一番作为的鸿鹄之志,老爹讲了一次又一次其中的利弊,林公子仗着是林家独子,我行我素地跑到京城历练,广交为官为臣的友人。凭着赤诚之心,他结识了五位皇子,在京城的日子过得如鱼得水。

初识之日,林迁南十六岁、韩免二十岁、韩歧十三岁。林迁南知道皇子们多半是是忌惮他雄厚的家底才愿意和他交友,仅有一位是因为他给的一块糖——韩歧。

每当二十四岁的林迁南快要恨二十一岁的韩歧时,十三岁的韩歧便从心底的温柔之处冒出来,举起那块融化一半的糖,喊他“迁南哥哥”。

小五……

林迁南再见到春花时,感觉自己是去鬼门关走了一遭用掉了半条命,虚弱地躺在床上。

春花不嫌弃他,专心上药,这里撒点药粉,那里撒点药粉。

林迁南受伤如家常便饭,春花的积蓄几乎是被他疗伤用掉了,药粉的价格不菲,他有点不好意思道:“春花,我没钱给你,你看看我有什么值钱玩意都可以拿去。”

春花手里忙着,斜了他一眼:“主子,我的命是你救回来的,我没命还给你,你再把我命拿回去?”

“行了,我们都别客气了,疼死我了。”林迁南动了动身子,确保自己没有哪里瘫痪了才放下心躺着。

春花对嘴里说疼又动个没完没了的傻主子颇为无语。他随着主子来了贤王府两年,其余家丁进府都是消瘦无比。贤王待下人们不错,家丁们在好吃好喝的贤王府伺候久了,肚子有油水了,便日渐丰腴。

他家主子非得反着来,刚进府时是白白净净的俊朗小生,不过两年光景就快成了皮包骨。

主子总说他有积蓄,其实不然,他现在还欠忠德不少外债,王府里的网太大,要想不被错综复杂的人和事绞死,处处得需钱才能办到。

光给主子买药便他受的,哪儿还有闲钱存着。

即便是有,他宁愿多买点补品为主子补身子也不愿意存着当所谓的“娶妻钱”。

“主子,你侍奉王爷这么久了,都不给点碎银子……”春花嘟囔道。

林迁南没心没肺道:“侍奉这词用的不对,我们是两厢情愿。”

“您别当我是傻子了。”

林迁南觉得只有两年记忆的春花比他还圆润通透,不免回忆起当初捡回连话也不会说的傻子春花,感叹时光倥偬。春花五官俊挺硬朗,眼睛深邃有神,扎起的长发微微卷曲,既有有中原人的底子又有异域人的神/韵,合在一起一点不冲突,很是好看。

“我捡了个宝回来啊,”林迁南逗弄着他,“咱春花多才多艺,以后即使靠脸也能三餐无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