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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猬(24)+番外

其实没那么多为什么。

这间楼的楼梯大概是整个北京最像我小时候住的那栋楼的。

没办法,我就是这么谦恭自省的一个人。

我喜欢忆苦思甜。

-

我打开大门的时候,就发现了问题。

卧室门是半掩着的。

我没有关门的习惯,但是此刻卧室里传来的节拍器的声音,让我知道里面还有一个不速之客。

我回头看,看见了门边散落的一双sneaker,黑色鞋帮上缀满细碎铆钉,是她一贯风格。

我脱下鞋,推开房门。

我是个懒散的人,卧室一整个铺满羊毛地毯,电脑、音箱、效果器、谱子、吉他……全都随手放在地上,卧室的窗户我用了遮光窗帘,四面墙都是做了隔音效果的,床单上周刚换的黑色,床上摆的是我最喜欢的那把手工吉他“Gabriel”,我有裸睡习惯,有时候醒了不想动,也不想吃东西,就抱着吉他靠在床头懒洋洋弹几个小时。没节目录的日子,我一天大半时间是呆在床上的。

所以我的卧室基本只有我自己能进。

此刻床上正趴着一个女孩子,她长得不高,一米六,我一直可以很轻易地摸到她头顶,她有健身习惯,骨骼也生得好,是凹凸有致的玲珑身材,因为支着双臂的缘故,肩胛骨像蝴蝶,配上微微小麦色的皮肤,每一寸肌肉都完美地附着在秀气的骨骼上。

此刻她正戴着耳机,摇头晃脑地听着我这半年来写的歌,谱子散了一地,床上她手边那几张,被红色的膏体狠狠地涂改过,大概是口红。

她的外套、T恤、裙子,靴子,内衣,东倒西歪地散落了一地。她身上一丝不挂,除却那一只红色耳机之外别无他物。

我按亮了灯。

她回过头来,脸上早已露出一个笑容来,坦然地对我挥挥手:“Hi。”

这样张扬的灰色短发很难驾驭,但她童星出身,五官十分精致,气场性格都很独特,不会被造型服装压住,所以反而适合这种戏剧感十足的装饰。

我认识叶蓁是六七年前的事了,她十五六岁就出道,如同迪士尼那帮童星一样,又会唱又会演,一度红成全民偶像,连一把年纪的老太太都觉得她长得又乖又甜,六年前她换公司签到乐综,成为乐综当家小天后,我就在那时候认识她。她现在活动范围不在北京,难得见一面。

“什么时候到的?”

“早上的飞机。”她伸个懒腰,顺手拿过我床头衬衫套上,举高手臂时露出腰侧的新纹身,是一段狭长字母:“录了一天节目,晚上还有饭局。”

我应一声,脱了外套,进浴室洗脸,我向来不喜欢把外面灰尘带进卧室,没工作的日子,我常窝在卧室写歌,一写就是一整天。普通人人生四分之一在卧室度过,我大概是二分之一,随着年岁渐长,工作变少,以后恐怕更多。

腰上忽然被抱住了,叶蓁把脸贴在我肩膀上,懒洋洋亲我脖子。

我抓住了她不安分的手,转过身来。

浴室空间不大,灯光是暖色,她的眼睫像扇子,眼睛黑而润,像猫一样安静地看着我。

“干嘛?”

“你说干嘛?”她挑衅地看着我,忽然咬着唇笑了起来,她的唇很窄,却很丰润,像樱桃,像画报里那种刻意嘟起来的少女唇,被牙齿咬出浅浅的痕迹。

很漂亮,然而我今天心情一般,没回应,只是安静地看着她。

她眼里的笑意淡下来。

“没意思,”她又用这种刁蛮的语调,像是保护色:“好不容易来一趟,都不好好招待我。”

我们认识六年,从五年前开始,偶尔会上床,纯粹生理需求而已。她大概喜欢我心性冷漠,我也无可无不可,彼此都是圈内人,交流也容易。我其实不算洁癖,准确来说其实应该叫自负,自己家乱成什么样都无所谓,别人的身体就算用消毒水涮过了我还嫌脏,这圈子里男女加起来,我愿意睡的人大概不超过五个。而叶蓁从小被惯坏,骨子里骄傲又挑剔,私生活也很贫瘠。我们两人都是常年不需要感情且迷恋独处的怪物,所以一拍即合。

她这种自幼被世界宠爱惯了的人,常常有种不管不顾的疯狂,去年我出外景到银川,她在那里拍戏,开了经纪人的车跑了五十公里来找我,那阵子她红得铺天盖地,走到哪里都是一堆粉丝,竟然戴了一副墨镜裹着当地的大袍子守在我门口等我。我刚从枸杞园回来,头发里都是黄沙,她一见我就不管不顾冲上来亲我,就在门口就伸手勾住我腰上皮带,还好没有记者拍到,不然只怕要天翻地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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