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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同人)如歌的行板(6)+番外

作者: 空井 阅读记录

有五十个人在那场行动里丧命。

是我杀了他们。

我连反抗也没有,亲手杀了他们。

懦弱不是罪,但我的懦弱害死了很多人。

全身都在颤抖,还在颤抖。

我不想跟这个人一样,我不想像他一样。

乖孩子,快点把刀拿起来。

我不想让他一个人乾净我自己却要变得跟他一样肮脏。

杀了他。

库洛洛杀人不需要理由,但我需要,现有的理由还充分过头。

杀了他。

於是只好假装紧闭眼睛,蜷身紧抱住自己。

19

呐、答案出来了。

我不敢。

──我输给了懦弱。

第8章 20-22

20

还记得上一次这麽落魄在雨中行走应该是我第一次满十九岁的事情。

那时候我当然还不知道自己有这种见鬼的底子。只想著年轻只有一次自然恣意轻狂,现在可以年轻很多次反而老成持重不少。人都是要失去过了才会懂得珍惜,我想大概就是这麽说的。

月盈则亏、物极必反。

逢九,大凶。

上演落魄行走的前一天晚上我正跟老妈吵架。这麽多年过去了当然不记得是寻了什麽大事才吵成这样,总之吵著吵著她丢了两架椅子过来,我惊吓中连忙要闪身避过,接著轰隆两声,两架铁椅砸中了墙然後落在磁砖地上。

老妈看著自己的手愣了下,然後哭了。

彼时我尚年轻又在气头上,实在不能理解,分明被砸的是我我这个被害人没哭,她这个砸人的先掉眼泪是掉个什麽意思?

隔天我醒来发现前晚吵闹的痕迹都收得一乾二净。我故作没事照样去做该做的事情,老妈消失了三天。

这很正常,我想。

跟宅得彻底的女儿不一样,我家老妈性格外向奔放,时常就喜欢不定时人间消失出去流浪流浪,稀松平常得很。平常我了不起就关心一下家里钱还够不够生活,何况当时我忙著在气头上,就算有哪里不稀松也没空感觉出来。

我们都太忙,忙著关注自己,忙著发泄与压抑,然後忘记别人也有发泄与压抑。

三天後我回家後发现老妈不知何时回来了,吃过晚餐後她把我从房间里叫出来,扔了两包东西放在玄关,指著其中一包对我说:

「还是各过各的生活吧。」然後看著阳台外的雨,「我们两个不适合。」

这场景真是经典到前几个晚上我们才一起在八点档上看过,连台词气氛都这麽到位。

我心想,确实很不合。

於是我拎著那包东西走出了家门,包裹很沉。没拿钥匙,因为没有必要。

走出大楼後雨水细细密密打在我身上,露在外面的手指白得吓人,被打应该是红的,所以一点也不疼,完全不疼。

酸水泼了我满脸,全身都是湿的,我一滴眼泪也没流下。

我抹了抹脸上纵横的雨水,抬起头就正对刺眼的车头灯,接著就是全身痛到几乎散架。

──然後就穿越了。

现在想想那年运势确实很凶。

21

有时候住在楼下的大姊会哀怨的说她老带不了男人回家。

对於这份哀怨我打从心底之不能理解。毕竟在大城市里生活过我知道带男人回家过夜也不过就是银行户头位数多不多、给出去的钞票厚度够不够的问题,实在算不得什麽困难的事情。

但现在我终於理解,带男人回家确实不难,困难就在带的男人最好要出得了厅堂上得了床,最好还要精明干练脚踏实地。其中前面两者我正在带的这男人难得兼具,但不幸就输在他现在并不具备用双脚自己行走的能力。

带男人回家的确是件困难的事情,不只要有钱,还要有体力。

我在雨中扛著男人要带回家,有个男的被我扛著要回我家。我总觉得这情况应该跟那大姊换换,她一定开心得很。

最快的方法当然是一刀下去乾净了事,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就差一口气可以收尸,我一刀下去也是给他个痛快,再不济也可以放著他在原地自生自灭。

杀人需要理由、需要时机、需要武器。

理由:他杀了我;时机:他快死了,没有反抗能力;武器:我刚刚忍不住就从厨房里拿了把菜刀。

天时地利人和我全占了,下手对不起他、但不下手对不起自己。

所以与其对不起自己那还是对不起他好了。

曹操还是哪个带种的先烈是这样说的,宁可我负尽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

可是我不敢。

既狠不了心痛下杀手,又不够冷眼可以见死不救。

所以曹操是一代枭雄,最後把韩信玩死的刘邦开创大统,把自己老哥老爸弄倒在玄武门的唐太宗成了天可汗。

如果现在库洛洛是在别的地方落难就好了。

最好再给哪个不幸活下来的仇人还是不长眼睛的地痞流氓撞见,然後一招下去了为民除害,我在远方有知一定额手称庆,大呼痛快。

普通人就是这样,像我。

不是亲身体验就可以麻木不人到可怕的程度,只要不是亲力亲为遇到处刑的公投也会毫不犹豫投下赞成票,看到勇者屠杀恶兽甚至会大感痛快,於是等到亲手拿起凶器却比谁都还抖。

所谓感同身受都是骗人的。

复仇需要勇气,我却连勇气也没有。

於是我把蜘蛛老大扛在背上,任由两条蜘蛛脚在雨地里拖行。

等拖回家时我浑身从里面湿到外面,门口穿衣镜中的我脸色惨白、浑身湿透,衣服上都是暗暗稠稠的液体,绑起来的头发散乱纠结在一起,体表雨汗混杂。比起背上的人,看起来似乎是我更像刚被乱砍过一阵。

先不管自己气喘如牛的样子实在很有违一篇同人小说女主角的优雅形象,不过活到现在只要搭上要角我都离『优雅』跟『安全』这两个词有两个次元这麽远,反正搭上这个作者我认了。

拔郎欸细命,系空金搁包银~

言下之意就是告诉我们不认也得认,得罪了方丈还想走?

22

老板娘分给我住的地方是间简朴的小套房。

卧室和客厅连在一起没有隔间,从外到内的顺序大概就是:窗户、单人床、梳妆台、沙发、玄关,然後有一个小小的浴室,没有厨房。

横越过客厅後我毫不犹豫就把他摔到床上。

一则他没写要小心轻放请勿折叠重压,二则我也没那个多馀的体力,光把他扛过来就费尽我九牛二虎之力,一切都是力不从心。

听说人在痛苦到极致的时候,大脑会自动切断与痛觉的连结。

床垫很硬,他大概真的是完全晕死了才一点反应也没有。但不管他是反应不能还是不能反应,总之我还是要先帮他处理伤口。

拿剪刀帮他剪开衣服时才发现他的血不知道哪时早快止得差不多了,流出来的血根本一股脑都沾在我身上。

听说野生动物舔舔伤口就会好,现在看起来蜘蛛也是。

剪到裤子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但一想反正该看的不该看的早在之前就全都看过了,现在再看一遍也不会怎样。所以也就心安理得的继续剪下去,直到此尸体全身上下只剩一件内裤为止。

都说要发生什麽不道德的事情都要在灯光好气氛佳才好进行,我跟库洛洛自然也是如此。

也就是说当年什麽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时灯光太暗忙著配合我没空看清楚,现在虎落平阳倒是多了很多閒情逸致。

原来团长穿的是四角裤,竟然还是白的。

我还以为为他热爱裸上半身从而表现出对自己的身材信心程度跟视觉系皮裤一定会穿个弹头系列之类的,没想到竟然这麽普通。

至於另一个比如西索之流,那就不用怀疑了一定是。

床底下翻找了一阵後我才终於挖掘出买很久但没怎麽动的医药箱,先提了两桶水帮蜘蛛全身擦洗过一遍,再毫不犹豫的将各色药水往伤口淋了一遍,等淋过以後再针对几个来不及淋到地方抹了些药膏,最後再用绷带包裹起来。